“书香之星”评比细则
学校每学期开展“书香之星”评选活动,各年级按学生总数的3%的名额推荐。评比项目及标准如下:
1、计划记录(15分):①有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的读书计划(5分);②有专用读书笔记(摘录、感想或启发等)(10分)。
2、兴趣习惯(10分):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能在班级或学校发挥“早读晚阅”的模范带头作用。
3、阅读数量(45分):①能用普通话背诵课本规定的需背诵的课文、段落、句子(15分);②会背诵经典名句,一年级5句,二年级10句,三年级20句,四年级30句,五年级40句(10分);③每学期读一本好书(可以是“读好书推荐”中的著作,也可以是报刊、杂志中的优秀文学作品),一、二、三年级学生能讲出读后感,四、五年级学生要写出读后感(15分);④坚持读报刊、看杂志(5分)。
4、阅读活动(15人分):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读书、征文、背诵等比赛活动。
5、阅读效果(15分):①学以致用,视野开阔,学习成绩优异(5分);②竞赛获奖情况(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