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城中村”之困


 破解“城中村”之困

陈柳钦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村在外生型的城镇化进程中迅速完成了非农化转变;但是这种转变并没有使这些村落社区顺利融入城市,而是在众多因素的影响下演变成了城市中难以彻底“消化”的区域,即形成了“都市里的村庄”——城中村。我国城镇化进程的迅猛发展,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城中村”,这种既非农村也非城市的社区形式,是问题的集中反映。“城中村”成为城镇化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新的城市病,严重影响了城镇化的质量,对城市的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了严重影响第一,城市二元管理体制的存在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混淆和散乱第二,规划滞后、管理落伍、建设混乱、市政建设和公共设施严重缺乏第三,产业畸形,没有整体竞争力 第四,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第五,精神文明建设疲软,村民思想道德观念陈旧落后,社会治安问题十分突出。

“城中村”是具有城乡二元情景的地域空间,是游离于城市主体社会之外的“曾经被遗忘的灰色地带”。城中村里环境脏乱、市政设施不配套、治安混乱,造成了诸多的社会隐患和城市问题,构成了城市现代化发展的严重障碍。城中村还导致土地利用不经济、土地本身的价格大打折扣。而且在公众观念中,城中村也似乎成为城市问题的万恶之源,对它都是如临大敌、敬而远之并充满厌恶的情绪。由于出租房屋获得收入较为便捷,村民亦呈现出寄生型的精神形态,自甘堕落、不思进取,甚至出现二世祖 现象,有边缘化、畸形化的双重人格倾向。有人说它是毒瘤,有人形容它是定时炸弹,也有人认为它是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最后的港湾和堡垒。城中村便因此成了城镇化进程中绕不开的结。城中村不仅阻碍了我国城镇化的进程,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城中村这个一度被遗忘的城市角落,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城中村问题已成为困扰城镇化进程的痼疾。因此,改造城中村是实现城市物质形态现代化的需要;是实现城市社会结构和社会管理现代化的需要;是改善城市环境和社会治安的需要;也是盘活城市资产,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使城市资产升值的需要。同时,从时机的角度讲,早改比晚改好,早改可以尽快地发挥改造的综合效益。若不从根本上解决,城中村的恶性循环还将持续下去,今后城中村改造任务将越来越重,成本将越来越高。
   “城中村虽然在区域上已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仍然保留着农村的模式,城中村已成为严重制约城市化发展的一个难点问题。因此,破解城中村难题势在必行!第一,要把城中村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为杜绝城中村的再度形成,规划应充分考虑城市用地功能、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及城市容量的适度控制标准,确定城市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开发时序,在宏观层次上发挥对城市未来整体地价的引领作用。通过一次规划、一次建设、一次安置,把城中村改选与城市的规划和建设结合起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要求配套、高效能管理,使新社区成为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防止可能出现的逆城市化。第二,澄清城中村改造的目标,创新改造模式。城中村的根本发展取向是走向真正的城市化,即从农村向城市转变、从村民向市民转变、从农村管理向城市管理转变,这种转变包括物质形态、经济结构与组织、社区结构与管理、生活方式、人口素质等各个方面,是一个综合的社会转变过程,需要相应的综合与全方位的物质建设、制度建设与社会文化建设。为此,需要实施物质形态改造与社会形态改造互促共进的村民市民化组织城市化治理现代化经济市场化设施都市化”“五化一体的改造新模式第三,做好城中村的统筹发展。要统筹城市与城中村的发展,即要处理好大局与局部的关系要统筹城中村村民与外来人口的文化融合问题,即要处理好内部和外部的关系要统筹好城中村改造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即要处理好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第四,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整合土地资源,盘活土地资产。城市是一个三维空间,土地利用既要平面布局合理,也要考虑各类建筑垂直用地的要求,充分发挥单位面积效能,合理确定不同的地段的建筑高度和容积率,努力提高城市建设用地的相对数量。在城中村改造中盘活和整合土地资产,将城中村土地转化为资本进行增值运作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来实施:第一,量化土地资产,显化土地的真实价值,用市场机制来配置土地资源;第二,实现土地资产的收益,通过资产经营实现其良性循环;第三,统筹兼顾,在土地市场化运作的过程中实现土地收益的分配工作。

(作者系中国城市报社副总编辑,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