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视点:2015年煤炭进口量或继续下滑


大宗视点:2015年煤炭进口量或继续下滑

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1-11月我国累计进口煤炭26401万吨,同比减少2755万吨,降幅9.4%。除了1月、6煤炭进口量同比去年有所增长 外,其余月份均现负增长,其中8月、11月跌幅超过两成,分别为-27%-26.78%。预计12月份进口煤量将继续下降,全年进口量将低于2013年 水平。

                        

      
2009年我国首次由煤炭净出口国转变为净进口国以后,煤炭的进口量逐年稳步增长,2013年进口量创历史新高达3.27亿吨。

                        

      
但今年以来,煤炭进口量相比去年出现大幅下滑,也是煤炭进口量一路攀升后首次出现降低。究其原因,一是政府下令缩减煤炭进口量。9月份,国家发改委会议部 署2014年的煤炭进口减少5000万吨,缩减计划具体分配至九大电力企业。9-12月份4个月期间,华能集团要减少816万吨,国电集团要减少320万 吨,大唐集团要减少185万吨,华电集团减少150万吨,中电投集团要减少100万吨,浙能集团要减少116万吨,粤电集团减少206万吨,华润电力减少 72万吨。神华集团则被要求停止进口煤和进口贸易。二是恢复进口煤关税。经国务院批准,20141015日起,取消无烟煤(税 号:27011100)、炼焦煤(税号:27011210)、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税号:27011290)、其他煤(税号:27011900)、煤球 等燃料(税号:2701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3%3%6%5%5%的最惠国税率。三是国内市场需求低迷。1-11月全国累计 火力发电量3806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3%。其中,11月火电量345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2%。火力发电量已连续五个月同比下降,1-11月 份累计火力发电量更是出现罕见负增长。
 
       2015
11日,《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这也是我国第一部资源能源类商品的质量安全技术法规。《办法》主要涉及商品煤的定义、指标以及销 售、使用、运输的限制条件。其中的亮点是对汞、砷、磷、氯、氟等微量元素指标均提出明确要求,具体指标如下:汞(Hgd≤0.6µg/g,砷 (Asd≤80µg/g,磷(Pd≤0.15%,氯(Cld≤0.3%,氟(Fd≤200µg/g。近日,进口煤质检又出新规,要求装港报告也要 写明灰分、硫分、发热量、汞、砷、磷、氯、氟等8个项目,检测结果出来前不能使用,CIQ卸港合格品质证书出来前不能提货,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则要进 行退运处理。
 
      
港口对于进口煤微量元素的要求如此严格,迫使贸易商采购态度谨慎。明年《办法》的执行会将一部分进口煤挡在国门之外,国内煤可借此扩大市场份额,但用煤企 业的生产成本也会随之增加。但笔者认为,政府严格把控进口煤质量,不仅仅为了救市,更重要的是从环保角度出发,限制劣质煤的流通和使用。目前国内的空气质 量已令人担忧,各地雾霾天气频现,若继续放任低质煤的燃烧使用,环境污染问题将更加严重。企业追求利润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保护环境也是企业应当承担的 一项社会责任。
 
      
尽管自8月以来大型煤企接连上调煤价,累计上涨54/吨,拉大了进口煤与国内煤之间的价差。但无奈受政策和需求的双重压力,今年的进口煤量一改往日上升 之势,呈现下降的现状。2015年压力犹存,煤炭需求低速增长已成为新常态,进口煤关税将继续征收,加之海关对进口煤质量的严格把关,煤炭进口量继续下滑 的可能性较大。

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分析师: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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