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消费不需要刺激,改进一些不当的政策就好


   昨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刺激消费的若干措施,一处引人注目的地方就是“稳定住房消费,并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总理稳增长的急切之心是可以洞察得到的,无论是外出推销中国高铁,还是对内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扩大基础设施建设,以致昨日的扩大消费,无疑是打算从消费,投资,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上寻找增长点,甚至在改革和保增长上,不再像以往以改革为重,牺牲点经济增长无碍,而在公平的天枰偏向了保增长,无论是定向降准,还是向一些商业银行提供常备借贷便利,都预示着通过适度放宽货币政策,以期完成年初设定的经济增长目标。

   我认为与其说是稳住住房消费,不如说改变一些不合时宜的行政干预,比如说限购,可以说限购是针对当时房产需求旺盛而导致房产价格过快上涨的治本之策,但是现在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形势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即总体供大于求了,此时政策顺势做出调整是很正常的,但是看到的现象是一些城市取消限购还偷偷摸摸,不敢声张,因为中央没有明确发声,自行取消限购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比如说公积金政策,总体来说公积金制度是各级政府给辖区体制内人员派发的一份福利,个人缴多少,政府就给多少,而且即使工作期内不买房,退休后也还能取出来,还是蛮赚的,但是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比如公积金的提取较为严格,之针对买房和装修,但是总体来说,一个家庭一般只会再购买一套房,购买之后短期就很难再提取公积金了,同时也有许多家庭根本就不愿买房,使得大量公积金闲置,且不受监督,被批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使用不透明等等,我想公积金也可以视为一种保险制度,举大家之力助想买房者实现梦想,而后买过房再支持其它没有买房者的住房消费,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政府等额贴补,显然使得公积金制度推行得很顺利,关键在细节上还放开一些,比如这次房租可以提取,我想异地购房使用公积金也应该开放,且可以当月划拨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贷款,余额自己不足等等

   比如说房产中税费,房地产商在开发时除了之前支付土地出让金外,还要缴纳各种税费,而购房者在购买住房是还要缴纳契税,而同时在土地市场化下,土地价格不断攀升,税费和土地成本已经占去成本主要部分,其实房屋的建造成本是都低,另外还没考虑寻租成本呢?当然如果农地入市进展顺利,土地的市场化会抑制土地价格的过快上涨,而且在前期高位下回有一定幅度的回落,所以政府能不能在税费方面给购房者来点实惠的。

     其实在我看来,把一些不当的政策或者过于功利的因素取消掉,房产消费根本不需要刺激,政府也不应该把更多人和钱引导到房地产市场,顺其自然,适时而动,保持房地产市场应有的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