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被判死缓,大出人们意料,不平归不平,不过刘志军案并无大问题,判决也没有大问题。刘志军为什么不死?说法很多,不过,据我看来,主要是因为刘志军的认罪和配合,绝对的顺从使得刘志军看起来非常聪明,从而捡了一条命。
第一,刘志军不乞求免死。痛哭流涕请求刀下留人从来都无济于事,只会贻笑千古,也没有任何的智慧含量,尽是怕死本能的自然流露。法官不会因为你怕死就不判你死刑,甚至会相反:你这么和死亡“纠缠不休”?是不是坐实了你的死罪?
第二,刘志军主动坦白,交代了很多司法机关并没有掌握的罪行。这招太聪明了!试想,刘志军的罪行已是滔天,早已够得上死罪,再多几样又如何?不如统统倒出来,一点都不剩,显得自己悔罪的诚意是如此之大!显得自己是如此的顺从驯良!博取了法官极大的同情心。
第三,刘志军积极配合,基本挽回了损失,没有造成巨大财产的损失(仅刘案本身)。使得刘志军斩立决的理由又少了一个。
总之,一句话,刘志军很聪明,不愧是当过大官的,危机处理的很好:捡了一条命啊同志。
反观李双江梦鸽,强横霸道,煮熟的鸭子就剩嘴硬了,激起了民众极大的反感和愤慨。时至今日,李双江梦鸽简直就是和全国人民在作对,和整个公检法司作对,而早已脱出了和受害人作对的级别和范围。他们很可怜,只有两个讼棍为伍,然后还梦想李天一无罪释放,不是掩耳盗铃不愿意接受事实和现实,就是幼稚傻逼。
第一,李双江梦鸽到现在都没有道歉。道歉虽然用处不大,甚至被人误解,但是,道歉就是比不道歉强,亡羊补牢犹未为晚,道歉虽然意义不大,怎么也聊胜于无。道歉不能获得谅解,怎么也能逐渐减轻人们的愤慨和反感。
第二,李天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李双江梦鸽反而要做无罪辩护,所谓逆水行舟,无视事实,更兼冒天下之大不韪,简直一点可能都没有!无罪辩护还有一个最大弊端:自绝退路。无罪辩护否定犯罪,更谈不上认罪态度良好、主动坦白、积极配合,连这点酌情量刑的情节都统统不要,和明知没有什么胜算的即将血本无归的赌徒有什么区别?
第三,李双江梦鸽把律师作用看的过重太大。在中国,律师归根到底算个鸟?有个屁用?有用的律师都是司法机关的掮客狗腿和派出人员。他们置前任律师的金玉良言于不顾,执意妄为,是的,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他们无罪辩护的要求终会找到馋涎欲滴的讼棍,可是他们有什么用?当此之时,哪个法官哪级法院敢徇私枉法包庇纵容?新任律师纵然原来任职检察院,纵然手眼通天,司法机关里面谁又敢和他们坑壑一气狼狈为奸勾勾搭搭?李双江梦鸽只是把自己的强硬无耻清清楚楚告诉世人而已,不但没有任何作用,还会有很大的后坐力和反作用。不信的话,诸位请拭目以待之!
第四,新任律师发出了声明,声明顾左右而言他,缺乏法律素养和常识,没有公正和全面。这个律师声明水平很低,是不是说明律师水平很低呢?不是的,律师不至如是之差,它说明了李双江梦鸽已是山穷水尽黔驴技穷,他们根本找不到为李天一脱罪的理由或者证据;它说明了即便是雄辩滔滔的律师讼棍也只有用这些左支右绌言不及义的词汇来搪塞;它说明了李双江梦鸽和新任律师之间不过是一个花巨资求安慰而新任律师恰恰专长于心理辅导而不是法律讼词——它更说明了李天一无罪开释的可能性基本归零!
总之一句话,李双江梦鸽不仅仅道德修养有问题,而且幼稚愚蠢不识时务,逆天而动不亡何待?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如果李双江梦鸽有诚意有人心,或者足够聪明的话,他们应该首先道歉,反复道歉,表现出或者作出很多可怜兮兮的姿态。其次应该对受害者有足够的抚慰和补偿,求得受害者谅解和体谅。最后应该做罪轻辩护,学习刘志军,做个绝对驯服和驯良的好孩子,不嘴硬不抗拒。再加上李天一年少无知不满成年,其他证人和同案犯的证言再对李天一稍稍有利,李天一被轻判还是有可能的。
可是李双江梦鸽看起来太强大,事实上太愚蠢,不及刘志军万分之一,所以大家何必急赤白脸?一看到律师的无罪辩护声明就按捺不住?我能理解大家的焦虑和不安,可是没有必要,李双江梦鸽这种人终会把自己淹死,不需要你们的唾液如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