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罪行不容宽恕,检方为刘志军减轻刑事处罚的言行是渎职犯罪行为


                      刘志军罪行不容宽恕,检方为刘志军减轻刑事处罚的言行是渎职犯罪行为

  根据京华时报6月9日的报道,作为国家公诉方,刘志军一案的检方竟颠倒黑白,公然站在具有系列重大犯罪事实的罪犯刘志军的立场上为其开脱罪责,公然提出应减轻刘志军的刑事处罚,公开为极端恶劣的重大犯罪分子开脱罪责,这种行为无异于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中关于国家司法人员包庇犯罪分子的渎职罪刑法惩处条目规定,从而构成了渎职犯罪。本文就刘志军的犯罪事实,驳斥检方违法言论,并提出应当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
  第一,根据业已公开的刘志军犯罪事实报道,刘志军以各种手段聚敛财富,涉案金额数目巨大,“据了解,案发后,刘志军受贿的赃款及其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被司法机关全部追缴,这其中仅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1】如此巨额的被侵吞资产数目,远远超过刑法条款中量刑上的“数额特别巨大”范畴,即使短期挪用公款的行为尚且应受法律严格制裁,何况刘志军是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聚敛财富,长期祸乱铁道部,直接和严重地损害国家和民众的利益,如此巨额资金,即使能够全部追缴也不能减轻其罪行,更何况对刘志军侵吞聚敛财产的追缴是发生在刘志军被双规后的事情,是被动的交代和坦白问题,即使交代出没有侦查发现的侵吞财产,也只能反映了刘志军一案的侦查人员办案能力尚存不足或者有待继续深入侦查,何来对其进行从轻处罚的理由?
  其次,“因刘志军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人民币795536418.55元、235657.22美元、2232021欧元、157205.32加元、85251441.44港元,冻结股票账户9个,冻结房产37套,冻结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产337套,扣押汽车16辆,冻结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扣押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1】如此规模和套数的房产如果全部位于北京市,又应折合成何等高昂的巨额资金?然而,报道中并没有披露因刘志军滥用职权所造成的上述重大经济损失是否也被全部追回或是否已经挽回何种程度的损失。
  再者,刘志军从2003年起出任铁道部长和铁道部党组书记之后,利用职权提拔贪腐干部,直接促进张曙光等铁道部系列贪官的崛起,巨额贪腐罪行得以顺利实施,并在其结党营私的操纵和把持下,对铁道部的事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危害:
  在刘志军担任铁道部最高领导人后,由其力主制定高昂的铁路发展十一五规划,在2005年《中长期铁路网建设规划》中已宣布至2020年铁路建设预算资金达2万亿元至2万5千亿元之巨,而2006年1月6日的铁道部“十一五”规划更是一举突破这一预算规模,计划在 5 年内即投资 12500 亿元用于包括购置高速铁路机车和技术在内的系列新线路建设项目。这样的规划无异于大跃进式的挥霍投资,高额的投资规划造成资金不足的现象,并成为借口,要求将铁路资产进行私有化以满足所谓的融资需求,从而为私有化国有资产开辟通路。
  刘志军长期打压彻底封杀我国自主研发动机车组和电动车组项目,包括业已成功运行50余万公里时速可达300公里以上的“中华之星”号动机车组在内的8项工程被迫纷纷下马消亡,重演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已飞上蓝天“运十”飞机被迫下马的人为悲剧,造成国家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大量浪费以及铁路自主研发力量的严重削减,从而极大地增加了中国高速铁路建设和运营的成本造价,大量消耗国库资金,并以造价高昂为借口,大幅度提升高铁客运票价,加重了亿万民众出行的经济负担。
  更为恶劣的是,刘志军上任后不顾近十年期间内浩大的民间反对浪潮,一意孤行地顽固坚持挥霍浪费巨额国库资金,瞒天过海地从日本高价大量采购日本新干线动机车组成品,并高额引进日本的动机车组技术,改头换面地冒充自主研发知识产权技术以欺蒙国家领导和中国民众。
  最重要的突出原因是刘志军作为党和政府机构中部委级高级干部,接受党的教育和培养多年,理应奉公守法,以身作则,尽职尽责,然而却知法犯法,执政犯法,以权谋私,结党营私,相互包庇,疯狂破坏国家经济和战略利益,吃里扒外,全心全意地疯狂出卖国家战略利益,资敌助敌,已严重堕落退化成人民的公敌。
  京沪高铁等线路的建设,是国家以巨大的经济和政治甚至战略安全的代价换来的,如果更换成稍具有爱国心和民族自尊心的人士出任铁道部最高领导,按照正确的决策,优先发展和完善并逐步采用我国自主研发的高速动机车组项目及产品,则高铁线路和运营的成本必将大幅度地降低,高铁票价也将维持在较为低廉合理的范围内,多达8种高速铁路动机车组和电动机车技术项目如果加以合理整合,综合推出高质量的新产品,则情况将大为不同。因此,鼓吹刘志军为中国高铁功臣的溢美言论出自日方写手,这与刘志军顽固坚持高价采购日本的新干线技术和产品从而极大增进日本企业利益的行为不无关联,这样的言论只能一时混淆是非,欺骗部分国民的耳目而已,如何能以此为借口为刘志军开脱罪责?
  刘志军交代问题的时间是在受到关押后,何况检举交代的问题恰是犯罪者本人违法所造成的后果,当属被迫交代以求保命之举,何来立功之说?刘志军痛苦忏悔是虚伪的,如果未被发现双规和起诉,刘志军是否还会哭诉并反省其重大罪行?刘志军违法犯罪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严重程度,单从丁氏商人一例即涉案损失40亿元人民币国库资金的犯罪事实即可见一斑,遑论其余?
  刘志军犯罪行为不但从经济角度上直接严重伤害国家经济利益,还严重伤害国家的战略产业和战略安全利益,并严重破坏和削弱行政官员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严重丑化中国的国家形象,丑化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形象和声誉,极大地削弱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与地位,恶化铁道部党组织及其他党的组织的作风,腐蚀误导大批党的干部,对社会风气的恶化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发挥极其不良的负面影响。这样严重的罪犯诚属于不可救药的顽固分子,其庞大的贪腐侵占的资产说明其犯罪行为不是一次性的和短期的行为,而是长期处心积虑结党营私、损公肥私、吃里扒外、出卖国家战略利益的惯犯和重犯,是十恶不赦的不可救药的罪犯,是党和国家的严重罪人,是专挖社会墙角的肥大蛀虫。
  试问,这样的国家蛀虫,何来从轻处理以减轻其理当接受的刑事惩罚之任何理由?如果对如此严重的犯罪分子网开一面,法律的尊严何在?公平和正义何在?党组织维持和运营的意义何在?如何让大批奉公守法克己奉献的公民大众安心社会建设?如何让大批人民解放军战士安心守卫祖国边疆保卫刘志军等社会渣滓国库蛀虫和人民的公敌去肆意违法而逃避刑罚不受伤害?姑息邪恶的腐败势力等同于扼杀社会的公平正义,扼杀民族的希望和民族未来,并直接危及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刘志军一案的检察公诉方有关人员享受国家俸禄,享受公民共有的财富和民脂民膏,却根本不考虑国家利益,不考虑公众利益,徇私枉法,公然舞弊,公然包庇重大的犯罪分子,严重藐视社会公义,是对国家利益和公民权利的严重伤害,这种为重大犯罪分子包庇开脱的行径充分证明相关的检方人员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此,应当追究刘志军一案相关检方刻意包庇罪犯为罪犯说情开脱的渎职责任!
  强烈建议深入侦查刘志军案件所有牵涉到的各方责任人并追究其相应的司法责任!
  强烈要求追究坚持带病提拔以及长期包庇刘志军的负责领导人的责任,不管其是否在位或已退休,都应当给予相应的党纪国法的惩处!
  强烈要求全面查处在刘志军被双规后所有出面说情、游说、收买、拉拢等各方势力和人员的责任!
  强烈建议彻底清查近几十年来铁道部的财务账目,全面清查铁道部的所有资产,登记核实,并公布于众,实施全民有奖监督,堵塞各类财务及资产漏洞,杜绝及尽可能减少国家财产的流失!
  强烈建议重新全面审查铁道部在刘志军任内期间所主持或者参与制定的的一系列铁路发展规划和投资及管理决定,更正错误,补充缺陷,修改取缔,视具体情况而定!
  强烈建议全面严格禁止任何在议中铁路资产私有化行为,审查已出售的铁道部国有资产交易,及时追回铁道部流失国有资产,追究相关损公肥私的铁道部领导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中国国家财政已拥有庞大的资金,外汇储备规模已居世界前列,完全可以满足铁路建设的资金需求,利用国库资金建设并运营横跨国土的铁道线路及铁路客货运业务及收益均属于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中国公民大众所有,没有必要将铁路及铁路机车和运行机构进行私有化运作,只要公开面向全国竞聘选拔优秀合格品德才能兼备的中国公民出任铁道部门的各级领导,辅以严格深入全面细致的财务审查和决策质量监督监控,给予相应合理的报酬待遇,就一定可以代表国家和社会大众成功卓有收益地管理并运营中国的铁路交通事业。在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领域,私有化绝不是值得推崇的备选方案,唯利是图的私有化运营机制不能保证事关公共利益的铁路交通事业满足国家整体的战略和经济利益,难以满足民众的出行以及货运需求。
  强烈建议国家深入审查刘志军与日本方面勾结的罪证,以此为契机,全面清查政府机构和部门中涉嫌出卖国家利益、收受外国机构贿赂、里通外国的不法官员并将其绳之以法,以捍卫国家的利益,维护国家的安全!
  强烈建议应彻底整顿高级干部提拔程序,应面向全国公民公开竞选招聘部委级领导干部,并对干部任职前任职中和离职时的个人家庭财产进行严格的审计审核查实登记!
  强烈要求严厉和严格从重惩处身为党内高级干部带头知法犯法、违法乱纪的典型巨贪腐败罪犯,以儆效尤,以正法律尊严,有效遏制以权谋私、瓜分国有资产和国库资金而中饱私囊、出卖国家和民众利益的贪腐浪潮!
  既往国家司法机构对陈良宇一案的超轻判处和发落已经造成极为恶劣的负面社会效应,民众期待司法部门能排除人情、游说、收买、搭救等干扰因素,令刘志军早日受到法律的最严厉惩处,以此伸张正义,舒畅民心民意,打造廉洁为民的明智政府机构,建设尊贵、富强、优美、平安、公正的中国社会!

  衷心感谢伟大 智慧 威严 公义 全能的 创世 天 父 圣 灵 在悠久的岁月中对中华大地和华夏民族的厚爱赏赐福佑之浩瀚恩德!
  衷心敬拜感谢伟大 智慧 威严 公义 全能的 创 世 天 父 圣 灵 垂悯默示指教笔者的思维运笔之洪恩!

  张万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 党 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转业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 主 席民间竞聘候选人
  [email protected]
  http://oneking.blog.tianya.cn
  http://onekingchina.blog.tianya.cn
  2013年6月12日

  后附个人既往帖文:

  决不应将国有铁路大动脉置于外国企业技术和资本的贪婪狼口---试析铁道部“十一五”规划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2081190

  也谈前铁道部长刘志军的罪责
  http://bbs.tianya.cn/post-no110-292616-1.shtml


  附相关报道文:【1】

  信息时报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6月9日上午,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 记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楼盘)市二中院开审。庭上,检方首先提出对刘志军“可以从轻判决”,理由是案件涉及的损失及赃款都已追回,没有造成很严重后果。而刘志军则在法庭上认可全部指控,并且声泪俱下念起忏悔书。

  追缴赃款和损失数亿元

  据了解,案发后,刘志军受贿的赃款及其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被司法机关全部追缴,这其中仅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

  检方起诉书中的扣押内容显示,案发后,司法机关对刘志军的受贿赃款进行了追缴。其中,于本案扣押共计人民币18359565.81元、129703美元、4万港元,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人民币23057146.08元,股票山东黄金(600547,股吧)27700股、佳电股份(000922,股吧)60万股、以人民币300万购买的理财产品;因刘志军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人民币795536418.55元、235657.22美元、2232021欧元、157205.32加元、85251441.44港元,冻结股票账户9个,冻结房产37套,冻结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产337套,扣押汽车16辆,冻结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扣押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

  检方主动提出从轻判决

  据刘志军的辩护人钱列阳律师讲,刘志军本人认罪态度一直非常好,系完全认罪,对于两项罪名,均要求律师为他做罪轻辩护,而不是无罪辩护。

  然而,在法庭辩论阶段,首先提出对刘志军“可以从轻判决”的是检方。据律师讲,在发表量刑意见时,检察机关表示,刘志军受贿事实中有绝大部分都是他本人主动坦白的,当时司法机关尚未掌握这些事实。

  检方还称,本案涉及的受贿及滥用职权犯罪,无论是损失还是涉及的赃款都已经追回了,损失也都挽回了,没有造成很严重的后果,这也成为公诉机关认为刘志军可以从轻处罚的依据之一。

  律师赞刘贡献有目共睹

  钱列阳也补充发表了从轻处罚的理由。钱列阳称,他在法庭辩论最后一轮谈的是刘志军功绩。“今天多少人都觉得高铁比飞机更准时、舒服、快捷、方便”。在刘志军任期内,我国铁路每年运力增加1亿人次、货运增加2亿吨,他对国民经济对整个社会的贡献“有目共睹”,是不容否认的。“他的功绩是一方面,是否构成犯罪是另一方面,不是说一定要抵消,不是说有功绩就能无罪,但是希望法院可以在量刑上考虑这个问题”。

  刘志军当庭痛哭悔罪

  当天,刘志军因身体原因站着受审3个多小时,在最后陈述阶段,刘志军拿出事先写好的几页纸开始读,念到声泪俱下。他当庭对中纪委、检察机关、秦城监狱及辩护律师表示感谢,剖析了犯罪的思想根源。刘志军说:我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本应该为中国铁道、为中国梦做更多的贡献,但是因为放松了自己的学习,放松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了这条道路。

  据《京华时报》

  庭审未涉及女人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性贿赂并未进入法庭审理环节。律师钱列阳向记者强调,案件从卷宗到法庭审理均没有涉及到女人问题。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称,铁道部内部通报称刘志军道德败坏,玩弄多名女性,其中有3名即为丁羽心(丁书苗)介绍。据《东方早报(博客,微博)》

  “行贿大户” 南昌(楼盘)铁路局原局长744万“买官”

  检方指控刘志军受贿6460.54万元,来自11名行贿者,其中5人是曾经的铁路系统官员,另外6人为企业老总。在铁路系统官员中,刘志军收受的最大一笔钱款为744.15万元,来自南昌铁路局原局长邵力平。

  指控称,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副部长、部长、党 委书 记期间,于1999年9月至2008年9月,接受时任郑州(楼盘)铁路局武汉(楼盘)铁路分局分局长邵力平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邵力平先后担任柳州(楼盘)铁路局党 委 书 记、局长,南昌铁路局局长等职务提供了帮助。刘志军先后7次收受邵力平给予的人民币620万元、1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44.15万元。2011年6月,邵力平被双规。

  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