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业务买方分析


传统保理业务虽然不与买方直接签约,但是买方作为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是保理业务的关键当事者,买方的付款是保理融资的还款来源,买方是否履约是保理业务风险的基础。在反向保理中,保理公司同买方签约,对其供应商提供保理服务。
保理业务中,通常会考虑买方是否确认应收账款的确认,是否接受应收账款的转让,是否向保理商指定的账户支付,支付是否能按时足额付款。
在赊销中,付款人是债务人,供应商提供赊销,是对其付款人融资。保理融资其实是向买方融资。供应商获得保理融资,才有能力对其融资。保理是应收账款的二级市场。在证券市场上二级市场的发展,证券具有流动性好,促进一级市场的发行。通用道理,保理业务的发展,能促进赊销。如果应收账款不能转让,供应商提供赊销的能力受限,赊销的主观意愿不强。保理业务买方的认证效应,其为付款人的应收账款被保理公司接受,一种认证效应,类似于公开信用评级。获得供应商认可,向其赊销。作为理性的买方,应积极配合融资企业开展保理业务。但是,事实上,的确不少付款企业不予配合。
不配合的原因:1、买卖双方地位不对等,供应商竞争激烈,买方向供应商采购已经照顾供应商了,所以心安理得占用供应商资金,认为供应商融资时供应商的事,不为供应商融资提供帮助。如:垄断企业、超市。2、买方不愿意第三方催收应收账款。买方为了更长时间占用供应商资金,往往不按期履约付款,供应商为了维持贸易关系,通常容忍买方拖延付款。但是,应收账款保理后,保理商会按照预先约定的时间催收应收账款。因此,买方不愿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
根据付款的合作意愿和履约付款能力可以分为四类:
 

合作、支付
合作、不支付
不合作、支付
不合作、不支付

 

 

 
 
 
 
 
 
 
 
 
合作、支付的付款人。这是开展保理业务目标市场。可以同付款人协商开展逆向保理,对其多家供应商开展保理业务。
不合作、支付。付款人虽然不配合,但是信用良好,能按约支付。在核实应收账款的情况下,通知付款人,不付款人要求确认,或者开展暗保理。
合作、不支付。付款人积极配合,信用较差,可能交易双方串谋来融资,应规避风险。
不合作、不支付。这样的应收账款不应开展融资保理,只能做催收保理,并应对卖方建议控制风险。
付款人的合作不是保理业务的核心,关键是付款人是否按时履行付款业务。付款人的信用等级高,按时付款,保理业务风险可控;付款人违约,保理业务出现风险。因此,付款人的信用是保理业务的核心,开展保理业务与其说是寻求有应收账款的卖方,不如说是寻求信用良好的买方。关于付款人信用问题在风险管理部分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