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英语使中国教育质量遭毁灭性打击!学生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深受其害,荒废正常的学业,汉语也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12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研究院院长张树华的这一提案在网络上掀起热论。针对张树华的观点,不少参加两会的委员代表也表达了同样的忧虑。但也有委员持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我国学习英语的当务之急是要改变考试模式。(信息时报3月13日)
英语教育耗时、质量低,已经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此次政协委员的提案,不过是旧话重提,用了更加具有冲击性的语言。在笔者看来,大家更应该关注的是,明知有问题的教育,为何迟迟得不到改变,而是任由其“带病运行”,导致问题日益严重?
不妨来看美国对待教育问题的态度,美国几乎动不动就把教育的问题上升到国家危机层面,然后高度重视,加以变革。1983年春,美国高质量教育委员会针对当时的教育问题发表了令人震惊的《国家处在危机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这一报告为美国教育敲响了警钟,也由此启动了美国教育的改革。到2005年,美国科学院发表了《站在正在聚集的风暴之上》,提出了美国必须解决的20个“当务之急”,此后的200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美国竞争法》(全称为《为有意义地促进杰出技术、教育与科学创造机会》),这一法案被誉为美国未来几年科学事业的路线图,也被认为是对《站在正在聚集的风暴之上》的全面回应。
毋庸置疑,每个国家的教育都有自己的优劣势,而美国如此重视教育发展中的问题,是值得他国借鉴学习的。与美国相比,我国对待教育问题的态度,大相径庭,一方面,教育问题总被淡化,无论是教育部门官员还是学校领导,都对当前的教育发展给予高度肯定,只是在肯定的基础上稍微指出一些问题,就是在公众对教育普遍不满时,我国教育主管部门还表示,教育改革是成功的。这根本不像美国,把教育问题提高到国家危机的高度。另一方面,就是解决教育问题,也往往是找到了办法,却没有办法推进、落实,2008年、2009年间,我国为制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下文简称《纲要》)广泛听取意见,几乎所有教育问题都曾被公众讨论,针对公众关切的教育问题,我国出台了《纲要》,可《纲要》归《纲要》,现实归现实。这不像美国,《美国竞争法》是国会通过的法案,必须实施,而我国的教改《纲要》说到底是行政规章,不具法律效力,由于现行教育法律法规没有修订,落实《纲要》甚至面临违法的风险。
如果国家教改《纲要》立法成为教改法案,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学校都必须改革,那么,很多公众关注的教育问题,都已经启动解决了。拿英语来说,如果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那么,无论是大学,还是中小学,都可以自主设置课程,不再把英语作为统一要求的必修课;如果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大学自主招生,建立多元评价体系,那么,学生报考提出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可以选修外语,提供外语测试成绩,而如果对外语没有兴趣,也不准备报考没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则可不选修外语。而推进这两方面的改革,大中小学的英语教育,将摆脱应试英语、考级英语的思路,不再把学习英语作为升学的工具,而是派语言的真正用场。
这是系统解决英语教育问题,以及其他学科教育的方案,目前所有建言所能想到的方案,诸如减少高考英语分值,取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都涵盖在这一方案之内,更重要的是,系统性解决方案,是由国家出台的,可却没有实施的迹象,以至于大家再反复提问题,反复出方案。这除了制造话题外,能解决什么问题呢?效果有可能相反,在问题复问题,方案复方案中,公众失去对教改的信心。
我国教育问题与教育改革陷入原地打转的怪圈,根源在于教育管理、评价与教育改革,都是由行政部门主导的,拿英语来说,英语演变为应试英语、考级英语和职称英语,成为升学的工具和求职的资质,源于行政主导的评价体系,是行政干预教育和人才评价的结果,而对英语教育进行改革,又是由行政部门主导的,他们会把办学自主权、人才评价交给学校和社会机构吗?其他的改革,都面临同样的问题。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的丝毫问题,都可能对国家、民族的未来产生严重的影响,因此,把任何教育问题,都说是国家危机并不为过,只有有这种高度的危机意识,才能引起对教育问题的重视,并切实推进改革加以解决。另外,鉴于目前的教育问题是因行政权力太大所致,因此,改革的重点在于推进行政放权,这就不应该再把改革将给政府部门,而应该发挥人大的作用,通过教育改革法案,并在改革过程中,发动公众力量参与。
老生常谈的英语教育问题与“难产”的教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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