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新规下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手续完全指导手册


 2011新规下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手续完全指导手册

 

 

申报小提示:
  1.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有效期为4年,批件到期前提前4个月可申请延续。
  2.一个单品申请一个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只要产品名称不同就要申请其批件,
  3.申请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前,需先做检测,检测合格才能向SFDA提交申请;
  4.中国没有药妆概念,中国只有普通类和特殊类。
  5.中国官方对于化妆品的概念:,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所以如果您的产品是食用的或治疗的就不要考虑申请化妆品了,可以考虑保健食品或药品;
  6.所有进口化妆品(普通类和特殊类)销售前必须经中国国家药监局备案批准;
  
  自201141日起施行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具体如下:
  1.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应符合其文本格式的规定。文本格式应当包括产品名称、配方成分、生产工艺、感官指标、卫生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检验方法、使用说明、贮存条件、保质期等序列(见附件1),并按照《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见附件2)编制。
  2.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是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的技术保障。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作为开展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
  3.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适用于化妆品新产品的许可和产品延续。
  4.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GT+年份+0000编制;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JT+年份+0000编制;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HZJF+年份+0000编制。“HZ”表示化妆品“GT”表示国产特殊用途“JT”表示进口特殊用途“JF”表示进口非特殊用途年份+0000"为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的年份和顺序号。
    
  从201041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了《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以下简称受理规定),其中包括《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要求》(以下简称资料要求)和《化妆品技术审评要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审评要点)。其中,产品检测、形式审评和技术审评等诸多方面,都有较大改变,现就主要变化讲解如下:
  一产品申报流程的改变:
  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备案(同时申请用户名密码)
  产品检测
  产品申报
  评审
  制证
  二产品送检环节
  送审样品、送审配方将由SFDA指定的检验机构封样及盖章确认。
  三增加申报资料内容:
  产品配方要求:凡宣称为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或婴儿使用的产品,应当提供基于安全性考虑的配方设计原则(含配方整体分析报告)、原料的选择原则和要求、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内容的资料。(可参照欧盟、美国FDA相关标准准备资料);
  产品命名依据(具体可参照《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的要求)
  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应根据化妆品使用原料及产品特性提出,并包括下列内容:一)产品中可能存在并具有安全性风险的物质名称(包括原料中带入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物质),相关检测方法和检测数据;(二)针对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三)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能够降低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含量的技术资料,必要时提交工艺改进的措施;(四)植物来源的原料还应提交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等污染物或提取加工过程中带入的杂质情况。(五)、如果产品中不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请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申请的产品不含安全性风险物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等内容。
  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北京鑫金证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0多年来一直专业从事国产、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备案,进口非特殊及进口特殊、国产特殊类化妆品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化妆品产品的注册审批事宜。希望与贵公司有合作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