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邵阳市人口状况


2010年邵阳市人口状况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市人口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直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市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6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对邵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就总人口、性别年龄结构人口密度和人口分布、民族人口、人口流动与城市化水平、文化素质、婚姻家庭、生育情况、住房情况、就业状况10大方面综合分析如下:
一、    总人口
截止到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为707.17万人,十年间共增加了10.81万人,增长1.55%,年平均增长0.15%;而全省增长2%,年平均增长0.2%;全市户籍人口为792.76万人,十年共增加68万人,增长9.38%,年平均增长0.90%。户籍人口总量逐渐上升,在全省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人口增长速度总体放缓,但有所反弹。(本文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所有人口数据,均指常住人口)见表1。
表1: 邵阳市历次普查户籍人口数及占全省比重

普查年份
邵阳市户籍人口数(万人)
较上次普查增长%
湖南省户籍人口数
(万人)
邵阳市占全省的
比重%
一普(1953年)
322.88
 
3332.70
9.9
二普(1964年)
400.31
23.98
3718.23
10.77
三普(1982年)
588.84
47.10
5401.05
10.9
四普(1990年)
662.38
12.49
6065.98
10.92
五普(2000年)
724.76
9.42
6562.09
11.04
六普(2010年)
792.76
9.38
7078.09
11.2

从“三率”——人口的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来看,自1988年以来,1990年全市出生率、自然增长率达到顶峰:出生率为21.4‰,死亡率为6.1‰,自然增长率达到了15.3‰,此后“三率”下降,且趋于稳定,也低于全国水平。如2000年,全国的“三率”分别为:14.03‰、6.45‰、7.58‰;而全市只有11.37‰、6.25‰、5.12‰。自然增长率从1992年—2005年一直低于全国水平,且1992年差距最大,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60‰,全市只有6.0‰,低出5.6个千分点,2006年后逐渐高于全国的自然增长率。2010年,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出现了反弹的趋势,出生率、死亡率及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4.47‰、6.32‰、8.15‰,比2000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高出了3.03‰,同时,也成为自1992年以来的新高(详见图1)。
图1: 各年份出生率、死亡率及自然增长率
二、    性别年龄结构
总人口性别比:2010年性别比为107.95,比五普时的109.88略有下降,也高于全省105.81的性别比。在人口统计学上,一般正常范围则在102至107之间,邵阳市总的人口性别比稍有偏高。出生婴儿性别比:2009年11月——2010年10月,全市出生婴儿数为102063人,其中男婴有57550人,女婴44513人,性别比为129.29。结婚年龄人口性别比:取到达法定结婚年龄的20-24岁年龄段来看,男性有320632人,略少于女性的323769。死亡人口性别比:2009年11月——2010年10月,全市死亡人数为44547人,其中男性326029人、女性有18518人,性别比为140.56。0-19岁的五岁年龄段,性别比均在110以上,远高于102-107的正常值。且根据长表抽样的数据来看,出生人口中生第一孩的性别比为154.92,第二孩的性别比为122.44,第三、四、五孩的性别比分别为148.73、121.43、175。 75岁以后各年龄段性别比都低于100,100岁以上老人,全市男性只有41人,而女性有159人。
邵阳市幼年组(0-14岁)人口数为1512662人,占总人口数的21.39%;成年组(15-64岁)人口数为4862462人,占比为68.76%;老年组(65岁以上)人口数为696611,占比为9.85%。分5岁组年龄人口来看,20-24岁、40-44岁、35-39岁、5-9岁、45-49岁人口数量排在前5位,分别为644401人、634758人、567571人、535819人、529081人,占比分别为9.11%、8.98%、8.03%、7.58%、7.48%。(详见表2)
表2 :邵阳市人口分年龄、性别构成                 单位:人、%

年龄组
人口总数
占总
人口
其中
性别比
男性
占总人口
女性
占总人口
全市
7071735
 
3671019
51.91
3400716
48.09
107.95
0-4
554976
7.85
309923
4.38
245053
3.47
126.47
5-9
535819
7.58
306318
4.33
229501
4.33
133.47
10-14
421867
5.97
237156
3.35
184711
2.61
128.39
15-19
425382
6.02
231204
3.27
194178
2.75
119.07
20-24
644401
9.11
320632
4.53
323769
3.25
99.03
25-29
514255
7.27
253338
3.58
260917
3.69
97.10
30-34
442219
6.25
220838
3.12
221381
3.13
99.75
35-39
567571
8.03
292094
4.13
275477
3.90
106.03
40-44
634758
8.98
321151
4.54
313607
4.43
102.41
45-49
529081
7.48
266588
3.77
262493
3.71
101.56
50-54
374053
5.29
193706
2.74
180347
2.55
107.41
55-59
415028
5.87
213213
3.02
201815
2.85
105.65
60-64
315714
4.46
163801
2.32
151913
2.15
107.83
65-69
222612
3.15
114617
1.62
107995
1.53
106.13
70-74
202986
2.87
102589
1.45
100397
1.42
102.18
75-79
143122
2.02
68492
0.97
74630
1.06
91.78
80-84
82422
1.17
37588
0.53
44834
0.63
83.84
85-89
34926
0.49
14179
0.20
20747
0.29
68.34
90-94
8424
0.12
2926
0.04
5498
0.08
53.22
95-99
1934
0.03
626
0.01
1308
0.02
47.86
100以上
200
0.00
41
0.00
159
0.00
25.79

总人口年龄构成有3个特点:
1、幼年组(0-14岁)人口数量、比重下降。2010年0-14岁人口数为1512662人,占总人口数的21.39%;而2000年人口数为1664337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3.9%,人口数减少了151675人。
2、劳动年龄组人口数增加,比重基本持平。劳动年龄组按国际通用标准,15-64岁人口有4862462人,占比68.79%,比“五普”增加了75652人,比重只增加了0.05%。
3、人口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所占比例高。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中有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101.23万人,占总人口的14.3%;其中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69.66万人,占总人口的9.8%,已经远远高于人口老龄化的国际标准。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从“五普”到“六普”的十年时间里,全市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见表3)。十年来,全市常住人口增长1.55%,年平均增长0.15%,而60岁以上老年人口增长31.74%,年均递增2.79%。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增长了35.92%,年均增长了3.12%,是总人口增长速度的20.8倍。这里虽有大批中青年人口(特别是农村青年)外出学习和工作的因素,但主要是因为人口出生率低、死亡率低的原因所致。

表4:邵阳市人口分年龄组变动情况
年龄组
2010
2000
增减数
增减%
年平均增长速度%
全市人口(万人)
707.17
696.36
10.78
1.55
0.15
0-14
151.27
166.43
-15.16
-9.11
-0.95
15-64
486.24
478.68
7.56
1.58
0.16
65岁以上
69.66
51.25
18.41
35.92
3.12
60岁以上
101.23
76.84
24.39
31.74
2.79

老年人口占比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十年来,全市0-14岁的少儿人口所占比例从23.9%下降到21.39%,下降了2.51个百分点;15-64岁的中青年人口比例上升0.02个百分点,基本持平;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从7.36%上升到9.85%,上升了2.49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07个百分点,比全国高0.98个百分点。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明显。人口学中将60-69岁分为低龄老年人口,70-79岁为中龄老年人口,80岁以上为高龄老年人口,十年来全市老年人口年龄结构及变化情况(见表4)。

表4:邵阳市老年人口年龄结构变化情况
 
2010
2000
年平均增长速度(%)
绝对值
构成(%)
绝对值
构成(%)
合 计(万人)
101.23
100
76.84
100
2.79
60-69
53.83
53.18
46.00
59.86
1.59
70-79
34.61
34.19
24.11
31.38
3.68
80岁及以上
12.79
12.63
6.73
8.76
6.63
其中:百岁老人
200
0.02
38
0.005
18.15

从表中可以看出老年人口的增长呈现出级别递增的趋势:70-79岁的老人比60-69岁的增长快,80岁及以上的又比70-79岁增长快,百岁以上的寿星增长速度更快。全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占全部老年人口总数的12.63%,并以每年6.63%的速度递增,快于全部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老年人口中高龄女性多于男性。从总体情况看,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男女数量大致相当,性比例(以女性为100)为99.47,但越往高龄组男女数量差异越大,年龄越高,性比例越小,基本上是80岁以上的男女比为3:4,90岁以上接近1:2,100岁以上大致为1:4(见表5)。

表5:邵阳市老年人口性别结构
 
合计(万人)
性比例(女=100)
60岁及以上
101.23
50.48
50.75
99.47
70岁及以上
47.40
22.64
24.76
91.47
80岁及以上
12.79
5.54
7.25
76.32
90岁及以上
1.05
0.36
0.69
52.06
100岁及以上
0.02
0.0041
0.0159
25.79

空巢家庭增多,丧偶老人比例大。2010年全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共71.42万户,比2000年的55.94万户增加27.7%,其中单身老人或只有一对老年夫妇的空巢家庭户20.53万户,占28.7%,比“五普”时增加了6.87万户。在抽查的10%长表家庭户中,共有85972位60岁及以上老人,其中未婚的1413人,离婚的539人,丧偶的26239人,推算得出60岁及以上老人未婚率为1.64%,离婚率为0.63%,丧偶率为30.5%,其中女性丧偶率达43.2%。
三、人口密度和人口分布
邵阳市总面积为20829平方千米,位居全省第三,而总人口为7071735人,人口密度是339人/平方千米。按照人口密集程度,属于人口密集区(人口密度 >100人/平方千米属于人口密集区),而全省的人口密度为310人/平方千米;全国人口密度为142人/平方千米。
表6  邵阳市分地区人口分布表

地区
人口数(人)
比重%
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2010
2000
2010
2000
邵阳市
7071735
6963619
100
100
339
双清区
307980
262658
4.36
3.77
2247
大祥区
340605
277672
4.82
3.99
1587
北塔区
104609
67538
1.48
0.97
1240
邵东县
896619
1139536
12.68
16.36
505
新邵县
743073
686810
10.51
9.86
421
邵阳县
915600
887378
12.95
12.74
459
隆回县
1095392
1056727
15.49
15.17
382
洞口县
770473
752581
10.90
10.81
353
绥宁县
351139
339235
4.97
4.87
121
新宁县
560742
557120
7.93
8.00
204
城步苗族自治县
250633
241517
3.54
3.47
96
武冈市
734870
694847
10.39
9.98
480

四、民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共有44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43个,人口458168人,比五普增加28196人,增长6.56%,占全市总人口的6.48 %;少数民族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比五普的6.17%增加 0.31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速度略高于汉族。
表7: 邵阳市第五次、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对比表  
单位:人

 序号
 民族
第五次普查
第六次普查
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
户籍人口
1
汉族
6533647
6613567
7436268
2
蒙古族
1745
84
84
3
回族
30139
29863
31916
4
藏族
326
87
84
5
维吾尔族
257
99
80
6
苗族
333609
354267
380619
7
彝族
426
149
145
8
壮族
785
1908
1890
9
布依族
361
336
314
10
朝鲜族
234
38
42
11
满族
493
374
360
12
侗族
22170
25970
28099
13
瑶族
35986
40357
43105
14
白族
92
322
334
15
土家族
1818
2253
2065
16
哈尼族
197
115
147
17
哈萨克族
3
293
294
18
傣族
60
66
65
19
黎族
229
332
376
20
傈僳族
65
29
30
21
佤族
69
112
119
22
畲族
12
11
10
23
高山族
29
28
29
24
拉祜族
182
74
81
25
水族
66
75
73
26
东乡族
 
 
 
27
纳西族
6
4
4
28
景颇族
3
8
6
29
柯尔克孜族
 
 
 
30
土族
9
129
128
31
达斡尔族
1
1
1
32
仫佬族
537
627
650
33
羌族
1
2
1
34
布朗族
10
6
6
35
撒拉族
3
2
2
36
毛南族
7
5
5
37
仡佬族
12
63
59
38
锡伯族
 
 
 
39
阿昌族
 
 
 
40
普米族
4
 
 
41
塔吉克族
 
 
 
42
怒族
7
6
6
43
乌孜别克族
 
3
2
44
俄罗斯族
 
 
 
45
鄂温克族
 
1
1
46
德昂族
 
 
 
47
保安族
2
1
 
48
裕固族
 
 
 
49
京族
3
1
1
50
塔塔尔族
 
3
3
51
独龙族
2
2
2
52
鄂伦春族
 
 
 
53
郝哲族
 
 
 
54
门巴族
 
3
5
55
珞巴族
 
 
 
56
基诺族
 
3
3
57 
其他未识别的民族
12
35
25
58 
入籍
 
21
19
59
少数民族人口合计 
429972
458168
491290
60
总人口合计 
6963619
7071735
7927558

   邵阳市少数民族人口增幅较大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民族人口自然增长率高,这是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的主导因素;二是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口的迁入。
少数民族人口分布:从行政区划上来看(见表8),分布广泛,遍及全市12个县(市、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万人以上的有城步苗族自治县、绥宁县、隆回县、新宁县、洞口县;1万人以下3000人以上的有武冈市、大祥区、双清区、邵阳县。少数民族呈大杂居、小聚居状态,城步苗族自治县和辖有民族乡的绥宁县、隆回县、新宁县、洞口县有少数民族人口427490人,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93.30%,其他7个县(市、区)的少数民族人口总和只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6.70%。
表8:邵阳市各地区分民族、性别的人口 
单位:人
类别
总人口
汉 族
少数民族
按地区
分组
合计
合计
合计
双清区
307980
158427
149553
303336
156087
147249
4644
2340
2304
大祥区
340605
171300
169305
332464
167346
165118
8141
3954
4187
北塔区
104609
52402
52207
102009
51178
50831
2600
1224
1376
邵东县
896619
466851
429768
894629
466095
428534
1990
756
1234
新邵县
743073
388254
354819
741949
387907
354042
1124
347
777
邵阳县
915600
477577
438023
911792
475798
435994
3808
1779
2029
隆回县
1095392
577224
518168
1074956
566964
507992
20436
10260
10176
洞口县
770473
398901
371572
753820
389994
363826
16653
8907
7746
绥宁县
351139
180785
170354
136332
68461
67871
214807
112324
102483
新宁县
560742
290426
270316
541730
280448
261282
19012
9978
9034
城步苗
250633
129245
121388
94051
46841
47210
156582
82404
74178
武冈市
734870
379627
355243
726499
375650
350849
8371
3977
4394
总计
7071735
3671019
3400716
6613567
3432769
3180798
458168
238250
219918
 
从民族分布来看,邵阳市几个人口较多的世居少数民族分布广泛,互相交错,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苗族主要聚居在绥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和武冈市;瑶族主要分布在洞口县、新宁县、隆回县和城步苗族自治县;侗族主要集中在绥宁县与城步苗族自治县;回族主要分布在隆回县、邵阳县与市辖三区。
五、人口流动与城市化水平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到201010月底,邵阳市外出人口的规模达到117.14万人,占总人口792.76万人的14.78%。分别比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时的53.24万人,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25.80万人,净增63.9万人和91.34万人。外来人口的规模达到36.59万人,分别比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时的27.44万人,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17.61万人,净增9.15万人和18.98万人,分别增长33.35%107.8%
邵阳市2010年城镇人口为232.23万人,占总人口的32.84%,乡村人口为474.94万人,占67.16%。从1949年至2010年,邵阳市城市人口的发展经历了缓慢发展到较快发展再到显著发展的过程,1949年至1979年,邵阳市城市化水平未超过10%。上世纪八十年代,邵阳市城市人口进入较快发展时期,城市人口净增23.47万人,增长37.41%,市镇人口比重由1982年的10.54%增至1990年的12.91%。2000年达到22.8%。
表13   邵阳市城市化率           单位:万人、%

市县名称
常住人口
总户数
总人口
其中
其中
城镇人口
农村人口
城市化率
邵阳市
196.47
707.17
367.10
340.07
232.23
474.94
32.84
双清区
9.34
30.80
15.85
14.95
25.20
5.60
81.82
大祥区
9.78
34.06
17.13
16.93
25.28
8.78
74.22
北塔区
2.99
10.46
5.24
5.22
7.27
3.19
69.50
邵东县
26.70
89.66
46.68
42.98
34.99
54.67
39.03
新邵县
19.81
74.31
38.83
35.48
19.95
54.36
26.85
邵阳县
23.86
91.56
47.76
43.80
24.59
66.97
26.86
隆回县
31.51
109.54
57.72
51.82
22.37
87.17
20.42
洞口县
21.77
77.05
39.89
37.16
21.31
55.74
27.66
绥宁县
9.40
35.11
18.08
17.03
6.92
28.19
19.71
新宁县
15.03
56.07
29.04
27.03
16.23
39.84
28.95
城步县
6.44
25.06
12.92
12.14
6.43
18.63
25.66
武冈市
19.84
73.49
37.96
35.53
21.69
51.80
29.51

六、文化素质
全市6岁及以上人口有6408431人,其中研究生有2552人,占0.04%;大学本科有85620人,占1.34%;大学专科有229619人,占4.02%;高中学历有986423人,占15.39%;初中学历有2939519人,占45.87%;小学学历的有1907081人,占29.76%;文盲人口有257617人,占4.02%。
1、人口文化素质明显提升。相比五普数据,人口文化素质有所提升,首先,高、中等学历的人数有所上升,初中以上各种文化程序人数均有所上升:十年间,研究生人数增加了2001人,增长了363.16%;大学本科人数也增加了63684人;大学专科增加了124758人;高中、初中分别增加了394439人、304004人。其次,低学历、文盲人数有所减少: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减少了610817人;文盲人数减少了132980人。2010年全市一般文盲率为4.12%,比2000年下降了3.17个百分点。文盲率持续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使新增文盲及半文盲的数量急剧下降;二是老年文盲、半文盲人口数量随着老年人口的减少而逐渐减少。文盲人口的大量减少,是全市人口文化素质总体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
 
图2 邵阳市五普、六普各文化程度人口数
2、年龄与文化程度成反比。根据“六普”数据显示,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随着年龄的升高,文化素质逐渐降低。从教育层次来看,小学文化程度人数最多的年龄段是50-59岁,,占整个小学文化程度人数的14.86%;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人数最多的年龄段是40-44岁,占初中文化程度总人数的14.74%;具有高中文化程度人数除去正处于读高中阶段的15-19岁人群,最多的年龄段是20-24岁,占高中文化程度总人数的16.6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数最多的年龄段是20-24岁,占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总人数的28.45%。相反,随着年龄的增长,文盲率越高。从15-19岁的0.19%到50-54岁的2.22%,再到85岁以上的47.7%。
3、男性文化素质普遍高于女性。6岁及以上人口中,男性有3299817人,女性有3108614人,性别比为106.15。除了小学程度的性别比低于100,为91.75,其他文化程序性别比均高于100,且越高学历性别比越大。这与传统的重男轻女的旧观念有很大关系,因为在接受更高层次教育时,男孩比女孩更容易得到家庭成员从精神到物质上的支持;另外,与男女成年后结婚年龄的观念也有一定的关系。
表10 全市6岁及以上各文化程度分性别人数
文化程度
未上过学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学专科
大学本科
研究生
总人口(人)
257617
1907081
2939519
986423
229619
85620
2552
男性(人)
65863
912489
1542536
594140
131178
52007
1604
女性(人)
191754
994592
1396983
392283
98441
33613
948
性别比
34.35
91.75
110.42
151.46
133.26
154.72
169.20
4、整体人口受教育程度重心上移
表11: 六普、五普6岁及6岁以上人口受教育程度对比表
单位:人

 
第六次人普(2010年)
第五次人普(2000年)
“六普”比“五普”增长(%)
合 计
6150814
6033149
1.95
小 学
1907081
2517898
-24.26
初 中
2939519
2635518
11.53
高 中
986423
752385
31.11
大专及以上
317791
127348
149.55

从表中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自2000年来,10年间全市6岁及6岁以上人口受教育程度重心已由初中偏向小学向初中偏向高中上移,其中尤以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增长最快,增长率为149.55%,其次是高中、初中文化程度人口,小学文化的人口比重保持下降趋势,减少了24.26%。这不仅反映了全市教育事业上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同时,也说明了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已不满足于九年制义务教育,而要求接更高的文化教育。2010年全市6岁及以上人口中,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56年,比2000年延长了0.86年。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的不断上升,充分说明了全市整体人口文化素质正在逐年提高。
七、婚姻家庭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95.06户,家庭户人口为691.39万人,比“五普”时家庭户增加了17378 户。占全省1863.18万户的10.5%。全市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4人,比五普的3.53人增加0.01人,比四普的3.66人减少0.12人。平均家庭户人口数分别高于全省0.22人,全国0.44人。所有的家庭户中,四人户最多,有484576户,占比为24.84%;其次为三人户,有385039户,占比为19.74%。相比“五普”数据,除了三人户、四人户和五人户的户数、占比有所下降:分别下降了5.6、3.13、2.95个百分点,其他规模户数均有所上升(详见表12)。
表12 邵阳市家庭户规模

类型
六普
五普
合计
户数
1950605
1933227
百分比
100
100
一人户
户数
227969
167869
百分比
11.69
8.68
二人户
户数
361984
287688
百分比
18.56
14.88
三人户
户数
385039
489850
百分比
19.74
25.34
四人户
户数
484576
540698
百分比
24.84
27.97
五人户
户数
257392
312268
百分比
13.2
16.15
六人户
户数
136389
87404
百分比
6.99
4.52
七人户
户数
54485
28045
百分比
2.79
1.45
八人户
户数
21766
10196
百分比
1.12
0.53
九人户
户数
10906
4723
百分比
0.56
0.24
十人及十人以上
户数
10099
4486
百分比
0.52
0.23

邵阳市15岁以上常住人口中,未婚人口占21%,比2000年提高0.89个百分点,未婚人中男性人口比重60%,女性人口比重40%,男女比重相差20个百点,比2000年缩小3个百分点;有配偶人口占71%,比2000年下降1.76个百分点,有配偶人口中男性人口比重49%,女性人口比重51%,男女比重相差2个百分点,比2000年扩大0.1个百分点;离婚人口占1.21%,比2000年上升近五成,离婚人口中男性人口比重66%,女性人口比重 34%,男女比重相差一倍,比2000年缩小8个百点;丧偶人口占 6.63%,比2000年增加0.35个百分点,丧偶人口中男性人比重 30%,女性人口比重 70%,男女比重相差40个百分点,比2000年下降3个百分点。                                            
 1、未婚人口性别比总体在下降,但大龄未婚人口性别比仍然严重失调:“六普”10%长表抽样资料显示,邵阳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未婚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50,比“五普”的170下降20个百分点,其中大龄(30—49岁)未婚人口性别比下降尤其明显,从2000年的1978下降到2010年的461,下降幅度较大,但大龄未婚男性人口依然大大超过女性人口,比例仍然严重失调。尽管大龄未婚人口男性多于女性,但大龄未婚女性占15岁及以上未婚女性的比例与“五普”相比有所增加。2010年邵阳市大龄未婚女性占15岁及以上未婚女性的3.92%,比2000年的0.8%上升3.84个百分点,大龄未婚男性占15岁及以上未婚男性的12%,比2000年的9.2%上升2.8个百分点,女性大龄未婚者比重上升幅度高于男性,反映了女性婚育观念的改变,这也是大龄未婚人口性别比大幅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当前晚婚在青年男女中已形成风尚,但大龄未婚人口比重上升,尤其是男性远多于女性的社会现象需引起高度关注。                       
2、平均初婚年龄有所提前,文化程度越高的人口,平均初婚年龄越大:根据“六普”10%长表抽样资测算,邵阳市人口的平均初婚年龄为24.32岁,其中女性平均初婚年龄23.21岁,男性平均初婚年龄25.6岁,比“五普”分别下降0.34岁、0.33岁和0.35岁,十年来邵阳市人口的平均初婚年龄有提前。从按文化程度分组看,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口,其平均初婚年龄不一样,总体上表现为平均初婚年龄与文化程度呈正相关关系,文化程度越高的人口,平均初婚年龄越大,尤其是女性,其平均初婚年龄与文化程度呈完全正相关关系。     
3、离婚人口比重上升:“六普”10%长表抽样资料显示,邵阳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离婚人口比重为1.21%,比“五普”上升了近五成,其中男性占离婚人口的比例为66%、女性为34%,分别比2000年下降8个百分点和上升8个百分点。从按文化程度分组看,各文化层次的人口离婚比重均比2000年有所上升。男性离婚比重与文化程度呈负相关关系,文化程度越高的人口,离婚比重越低,而女性离婚比重与文化程度基本上呈正相关关系,但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女性离婚比重略低于高中及中专,并且文化程度低的人口男性离婚比重高于女性,文化程度高的人口女性离婚比重高于男性,在总体趋势上与“五普”基本保持一致。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观念的变化,更多的中青年人特别是青年一代不仅对婚姻的态度发生了改变,对婚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离婚人口比重的逐步增多。离婚比重的上升,带来的负面效应不容忽视,如子女的抚养问题,被遗弃子女给社会造成负担问题,青少年犯罪中来自单亲家庭的孩子比例较大等问题。离婚比重的上升,应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4、丧偶人口比重上升,女性丧偶人口比重高于男性:“ 六普”10%长表抽样资料显示邵阳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丧偶人口占 6.63%,比“五普”增加0.35个百分点,其中男性丧偶人口比重(男性丧偶人口与15岁以上男性人口之比)为4.01%、女性(女性丧偶人口与15岁以上女性人口之比)为9.30%,分别比2000年下降 0.07和增长0.73个百分点。丧偶人口中男性人口占30%,而女性人口高达70% 。各年龄段的丧偶人口比重比“五普”有升有降,但老年人口丧偶比重下降趋势明显,即65岁及以上人口的丧偶比重由 2000年的37%下降到2010年的35%,降幅2个百分点,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完善,人们的预期寿命也在相应增加,伴随着这种变化过程,必然出现老年人口丧偶比重的不断下降。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丧偶比重提高的速度越来越快,男女丧偶比重的差距也越拉越大,特别是进入老年阶段以后,女性丧偶比重明显高于男性。  
5、二代户比重增长迅速,核心家庭仍占主体地位:家庭户类别与户规模密切相关,户规模的缩小,必然带来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化,户类别也会随着代际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六普”数据显示,邵阳市一代户为49.33万户,占家庭户总数的25.3%,比“五普”下降了5.7个百分点;二代户为97.26万户,占家庭户总数的49.9%,比2000年上升了个12.1百分点;三代户为46.39万户,占家庭户数的23.8%,比2000年下降了5.9个百分点;四代及以上户仅占1%,比2000年下降了0.5个百分点。可见,两代户家庭仍是邵阳市家庭户的主体,其中又以核心家庭即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为主要形式。传统的大家庭观念也随之淡漠,祖孙几代共同生活的情况正在逐渐减少,三口之家的核心家庭和无子女的二人世界以及单身生活,会发展已经成为邵阳市家庭居住方式的主流。                                                                                 同时,有老年人口的家庭户比重上升:“六普”数据显示,邵阳市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户户数为71.42万户,占全市家庭户的36.6%,比“五普”上升7.9个百分点,其中有65岁及以上年人口的家庭户户数为52.42万户,占全市家庭户的26.9%,比2000年上升6.2个百分点。在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户中,有一个老人的户占61%,有二个老人的户占38%,有三个老人的户占1%,。
八、生育情况
建国以来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邵阳的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最高没有超过108,平均为106.74。出生人口性别比五次普查依次为107.8、106.53、106.96、107.60、139.35。2010年为136.25,超出全省平均水平11个比点(见图3、表13)。
表13:邵阳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与全省比较

年份
邵阳地区
全省
1953
107.8
106.80
1964
106.53
105.71
1982
106.96
107.6
1990
107.60
110.16
2000
139.35
126.16
2010
136.25
125.14

 
总体出生人口性别比大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 世纪90 年代以前,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接近全省的平均水平,徘徊在105~108 之间。90 年代以后,差距日趋加大。四普时,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低于全省平均2.56个比点;十年之后的五普,骤增至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3.19个比点。
图3:邵阳市历次人口普查出生人口性别比变化图
 
 
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程度比城镇严重。2010年,城镇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1.08,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42.81,呈现城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农村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态势。与1990 年相比,2000和2010 年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上升了24.09 和20.64 个百分点,城镇分别上升12.15 和3.85 个百分点,农村的增幅远大于城镇。(见表14)。
表14:邵阳市1990年-201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城乡比较

年份
城镇
农村
1990
117.23
116.37
2000
129.38
140.82
2010
121.08
142.81

二孩出生性别比随着二孩率、多孩率的下降而上升:据两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二孩性别比随着二孩、多孩率的上升而下降。2000年至2010年,二孩率从35.73%上升到42.04%,多孩率从4.09%上升到10.04%,与此同时,二孩出生性别比从208.74下降到122.44,多孩出生性别比从198.86下降到145.39。十年来,妇女晚婚率上升,平均初婚年龄提高。女性平均结婚年龄为23.21岁,比10年前有所推迟。
在育龄妇女生育方面,一胎生育率较10年前大幅度提高,多胎生育率大幅度下降,总和生育率始终保持较低水平。普查资料显示,高中以下学历育龄妇女生育二孩比例较高,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则主要生育一胎,年轻一代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女性基本实现了一胎化。同时,育龄妇女生育高峰年龄段也出现后移,“五普”时育龄妇女生育高峰期为20—24岁,生育率为142.63‰,而2010年这一年龄段的生育率下降到89.51‰,生育高峰期则出现在25—29岁,生育率为111.77‰。选择晚婚晚育的女性已越来越多。
表15:邵阳市两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孩次出生人口性别比

 
一孩
二孩
多孩
2000
102.51
208.74
198.86
2010
154.92
122.44
145.39

九、住房情况
“六普”显示:全市平均家庭户住房间数是3.32,无住房的家庭户有12323户,占所有家庭户的比重为0.65%,大部分住户有房屋1-4间,所占比重分别为10.66%、25.60%、27.15%、18.12%,相比“五普”有1、2间房屋的户数比重分别下降10.6、7.45个百分点;而有3、4间房屋的户数分别提高了5.41、4.96个百分点,且比重最高的是拥有3间房屋,五普比重最高的是拥有2间房屋的户数,有房屋10间以上的户数达31661户,比五普时多出15214户,比重为1.62%,提高了0.77个百分点。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来看,户数最多的是20-29平方米,有529620户,占比为27.01%,而五普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户数最多的是10-19平方米。由此可见,邵阳市人民的住房条件也有所改善。
十、就业状况
从行业上看,邵阳人口十年期间的行业变动比较明显,第一产业人口显著减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人口不断增加。邵阳属于农村、城镇二元化的格局,导致邵阳第一产业就业人口仍占据主体地位,近60%的村民仍然从事第一产业生产,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基数仍然很大。“六普”显示:第一产业就业人口分别高出二、三产业145.75、159.53万人。从三次产业就业人口结构看,六普第一产业所占比重比五普下降个24.0百分点,第二产业上升15.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上升8.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的迅速增加得益于全市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但第三产业比重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
表16 邵阳市从业人员在产业中的分布(万人)
    
全市从业人员
第一产业
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
第二产业
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
第三产业
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
第五次人口普查
364.73
304.51
83.49%
23.59
6.47%
36.63
10.04%
第六次人口普查
390.42
231.9
59.40%
86.15
22.07%
72.37
18.54%
在我国7个职业大类中,邵阳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所占比重最大,远远高于其他职业就业人员,占58.76%;其次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和商业、服务人员,所占比重分别为21.12%和13.25%;按从事智力型(职业大类1—3)和体力型(职业大类4-6)职业划分,2010年邵阳就业人口从事智力型职业的就业人口比重较低,占6.55%;从事体力型职业的就业人口比重较高,占93.45%。
表17  邵阳市2010年就业人口职业构成表

职业分类
编号
比重(%)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1
0.82
专业技术人员
2
3.61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3
2.12
商业、服务人员
4
13.25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5
58.76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6
21.12
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7
0.32
合计
 
100.00

邵阳就业人口产业结构地区存在一定地区差异。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邵东县的产业结构呈现“一、三、二”的格局,从事第三产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较高,特别是双清区和大祥区,从事第三产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将近1/3;而在新宁县、隆回县、绥宁县、新邵县、城步县,从事第三产业人数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偏低,只有1/10左右,第一产业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其中绥宁县第一产业就业人口比重最大,达到81.26%。全市二、三产业总共的从业人员只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4,这与邵阳大乡村,小城镇的二元特征相吻合,城镇化水平滞后容易带来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增长缓慢等一系列问题,制约了邵阳产业结构的升级。
表18: 邵阳市2010年分地区就业人口产业构成表 单位:%

地区
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
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
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
 双清区
56.48
12.81
30.71
 大祥区
62.47
8.12
29.41
 北塔区
62.01
15.59
22.40
 邵东县
69.60
12.87
17.53
 新邵县
76.33
13.51
10.16
 邵阳县
70.92
16.73
12.35
 隆回县
66.74
23.52
9.74
 洞口县
71.83
16.87
11.30
 绥宁县
81.26
8.90
9.84
 新宁县
76.11
14.43
9.46
 城步县
77.75
11.99
10.26
 武冈市
74.37
14.38
11.25
合计
72.21
14.40
13.38

作者:湖南省邵阳市统计局范跃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