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全事故依旧飙升!除了企业发展模式和经营策略不科学等问题之外,也有政府习惯于用数量型政策工具管理市场的问题,以及缺乏有效监督的行政不为。
文/冯跃威
随着2012年11月15日美国联邦政府为英国石油公司(BP)开出45.25亿美元巨额罚单,并终结了墨西哥湾漏油事故的全部处理程序后,这一前车之鉴和新的制度安排应该使墨西哥湾更加安全了!
然而,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在北京时间11月17日凌晨,在墨西哥湾施工的休斯顿公司(Black Elk Energy)的采油平台又爆炸起火了,导致2人失踪、11人被送医治疗。随即,11月28日美国政府以BP在2010年的深水地平线石油泄漏事件中“缺乏诚信经营”为由,禁止BP签订新的联邦钻探合同。尽管BP已经支付了巨额罚金,美国政府还是痛下杀手,使国际石油市场准入与恶性事故之间建立起了相关关系。
这只是2012年全球石油石化行业恶性事件之一。与往年相比,2012年的安全事故呈现出一些新特征。
全球:效益下降 隐患上升
2010年被媒体广泛关注的全球恶性石油石化事故约有60起、死亡94人、受伤297人。一年后,2011被关注恶性事故增到了268起、死亡392人、受伤1373人、失踪187人。而2012年这些恶性事故竟增加到了322起,死亡353人、受伤4646人、失踪30人。五千多人的伤亡、上百亿美元的经济损失与环境负债,以及直线上升的事故发生率却始终得不到相关政府和相关企业的足够重视,难道人类就如此愚笨吗?
2012年全球(不包括中国)油气产业各类事故发生了104起,共造成了250人死亡、3736人受伤和17人失踪。从事故发生部位看,油气管道运输系统事故41起,油轮21起,罐车10起,油罐火车1起,仅在储运系统上的事故就占到事故总量的70.2%,比去年同期暴增了24.13%,此外,炼油厂事故13起,化工厂10起,钻井平台8起;从事故性质看,违规操作48起,占总事故的46.2%,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1.37%;恐怖袭击39起,占37.5%,大体与去年的情况相当;第三方暴力施工造成的事故有16起,占15.4%;从伤亡事故分布看,在死亡事件集中的运输事故中,共死亡182人,占总伤亡人数的72.8%、炼油厂56人,22.4%,化工厂12人,4.8%,而化工厂发生的事故成为受伤人数最多的重灾区,达到了3259人,占总数的87.2%。
从国别看,美国发生事故18起,占总事故的17.3%,其他7个OECD国家24起,欧佩克及其他18个产油国共54起。美国依然是事故发生频率最高的国家,且其运输事故占据了一半,管道系统老化和单三方暴力施工是美国管道安全的最大杀手,而违规操作和忽视安全生产依旧是美国炼油厂和化工厂的旧疾。从全球其他国家的情况看,储运过程中的恶性事故更加突出,尽管多国对恐怖主义进行了全球性治理,但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的频率不仅没有减少,其绝对值反而还在增加。同时,深受美国造成的全球经济危机不断恶化的影响,石油石化企业效益普遍下降,安全生产管理和投资不足,又导致了违规生产、设备老化等管理方面的恶性事故增加,它们共同谱写着全球石油石化产业安全风险的蓝图。
中国:范围更广 类型增多
在中国,2012年被媒体关注的石油石化产业各类事故共218起,事故造成死亡103人、受伤910人、失踪13人。从行业看,化工厂事故有100起,占总事故的45.9%,死亡50人,占死亡总数的48.5%,、受伤837人,占总人数的92%,单起事故平均伤亡人数为8.87人。与2011年相比,虽然单起化工厂事故的伤亡人数大幅下降,但事故总量却增加了51.5%,不仅展示出了与社会和产业发展阶段相对应的特征,也在全球独树一帜,那就是,中小化工厂仍就是中国石化事故最主要的贡献者。其中,各种化工原料罐的爆炸和泄露事故21起,占总事故10%,成为最重要的环境灾害的污染源之一;而化工原料储运设施的事故比去年增加了2.1%;从事故性质看,不到1%的事故是天灾所致,其余的事故几乎全部都是人祸,不是违章操作就是第三方暴力施工所致,这已经成为中国重化工业身上的疥癣。
而石油和天然气管道事故有44起,占总事故的20.2%,排在分产业事故的第二位。在这类事故中,70%是外部第三方野蛮施工造成的管道破坏,而违规操作、因盗油对长输管道的打孔和管道老化各占三分之一;罐体事故有32起,占总事故的14.7%,排在事故高发产业的第三位。其中化工原料罐爆炸、着火事故占这类事故近一半,而LPG罐体爆炸事故是今年新的事故源;非法土炼油厂事故19起,排在第四位;此外,油轮事故9起;钻井平台8起;石化仓库4起;炼油厂3起。在这些事故中,明确构成比较严重环境危害的有42起,约占事故总比例的20%。
这些事故已经分布到了30多个省、市、自治区,比去年有所增加。其中,江苏、浙江、山东位居事故总量的前三甲,分别占有10.6%、10.1%和8.7,而湖北、安徽、广东、河北、湖南紧随其后,分别占有5.9%、5.5%、5.5%、5%、5%。八省垄断了全国事故总量的56.4%,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发生的面更广了,新类型的事故增加了,同时,去年的魁首山东依旧雄踞三甲,而亚军陕西却因媒体被关照,而退出了英雄榜,但实际情况恐怕不会比2011年好到那里去。而上述新入围的“英雄们”多集中在沿海、沿江等发达的或GDP增速极高的省份中,他们在实现了化工产业密集布局和大量利税实现后,环境风险与伤害似乎早已被经济增速的指标给吞噬或淹没。
多因素欲破海因法则
美国著名的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了300∶29∶1法则,又被称为海因里希法则或海因里希安全法则。它不仅解释了事故与伤害之间发生的规律,而且为保险公司的经营提供了法则,进而备受各类型管理者们的高度认同和关注。由该法则可知,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在这29起轻伤事故或故障当中,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但纵观全球,特别是中国的事故发生强度和频率,似乎正在打破海因里希的这一经典的研究成果,它有可能增加保险公司使用这种方法为中国石化企业提供保险时的风险。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压力已经十分巨大,它直接影响着中国可持续发展和走向国际化的进程。
2012年,除全球经济危机给微观企业造成的经营环境被恶化等外部压力外,企业为了生存而形成的内部竞争压力,也使企业不能很好地全衡事故损失与企业生存或利润之间的关系,今年这一特征在全球都更加突出,并具有普遍性。他们,不按操作流程、不按规章制度、不按设计、不按标准、第三方野蛮施工等违规行为层出不穷,所造成的事故达到了全球事故总量的67%,而造成的损失不仅只是数千人的伤亡和数百亿美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更造成了大量的环境灾难。
面对危机,各国政府为了拯救本国的经济或追求经济的增长,对安全生产的疏忽又加剧了恶性事故隐患的生成和事故的发生,这一规律已被历史反复证明。而中国,似乎同样没能跳出这一经济减速与事故发生频率及其损害成反比的魔咒。尽管各地方政府“不遗余力”地打压事故苗头,但迫于经济增长压力或政绩考核的需要,“善意”地“忽视”事故风险,似乎已成为应对事故发生的合理抓手。
仅以非法土炼油厂为例,在2012年他们的反应釜、储油罐、运油罐等各类型事故就有19起,接近全国事故总量的9%。尽管从本世纪初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就一直明令要求取缔,但地方政府的懈怠,不仅没能彻底根除非法土炼油厂,相反,土炼油厂及其相关的装备配套业、产品的产供销体系却如雨后春笋般地茁壮成长,即使不计较这些事故直接与间接的经济损失,每次事故几乎都以一人伤亡为代价,这也都不能引起相关地方政府的足够重视。
而最令人担忧的是,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小型化工厂也一同进军大西北的三江源地区,特别是一些能源大省。那些非法土炼油厂、小煤制气厂、小化工厂已经对环境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甚至,一些事故已经对黄河造成了在事故期间的污染,而成百上千亩甚至更多贫瘠的土地遭到了严重的污染与植被的破坏。
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的确存在有企业发展模式、经营策略以及产业经营不科学的问题,也有政府习惯于用数量型政策工具管理市场的问题,更有在制定大开发战略时,不能及时推出与大战略相配套的法规,以及相配套的执法、司法等制度安排,同时,更缺乏媒体的有效监督,因此,这才酿成了今年安全事故依旧飙升的局面,甚至是7月28日江苏启东市上万人举行的反污染示威游行和四川什邡抵制高污染钼铜项目建设的示威抗议等群体性事件的集中爆发。
不能“善意”地“忽视”
笔者在“2011年安全事何故飙升?”一文中对中国石油石化事故风险敞口等问题进行过详细的分析,指出企业的质量、技术、管理等标准和政府价格型市场管理工具以及市场法制的构建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重要的核心要素。在事故风险预警上,明确指出,若扣除第三方施工外力造成的事故后,中海油与中石油的事故风险点在炼化,而中石化的事故风险点在上游钻探开发业务上。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油气储运是三大石油公司共同要重点关注的风险点。对于第四大石油公司—延长石油集团,从其近几年的事故发生频率、性质、分布和对环境负债的情况看,其风险点的密集程度和风险变现对环境的负债应该引起其省政府的高度关注。对于事故总量和化工事故排位均为第一位的山东地区,更应引起省政府对非国企安全生产的重视和监管责任的增加。
盘点一年来事故预防的成果,除中石油和中海油较好地封闭了今年的事故风险敞口外,中石化“夭折”在井喷事故上,特别是废气油气井的井喷上,他们分别是7月8日四川废弃多年的石龙六井突然井喷和11月15日山东一口废弃井被盗采过程中的井喷。
在过去的一年中,各省飙升的石化事故的确给百姓生活和环境造成了危害。风暴式的监管与治理方式使得痼疾未消新病再生。因此,对于山东、陕西等事故多发的大省,特别是沿海、沿江以及三江源地区的政府更加需要关注非中央石油石化企业安全生产的问题,在维护市场公平、透明与效率的同时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绝不能“善意”地“忽视”,更不能“精妙”地“封口”。
此外,近三年国内油气管道类事故始终有增无减,今年的管道事故在分产业事故排行中雄居第二位,可随着国内天然气消费市场的壮大,对各类型然气需求量的增加,已使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多元化了,管道业主间、管道业主与用户端的安全风险敞口也在增加,第三方暴力施工、打孔盗油盗气、用户违规使用、业主方不按规范建设管道、甚至不安规矩融资等市场行为,使天然气文明距我们渐行渐远,特别是新的天然气消费市场。
而对于已有管道的运行安全问题,即使当初管道完全能够达到设计标准,可管道在经过几十年满负荷的运行后,管道腐蚀、疲劳老化以及国内频繁的被打孔盗油等问题或已经使管道接近了寿命时限,所以,需要对已经运行了30年以上的长距离输油管道做寿命风险的再评估,提早制定管线接替更新的投融资计划,以防患于未然。
总之,各类型中小化工厂和非法土炼油厂所酿成的事故及其危害不可不高度警觉,废弃油气井资源资产的再评估与管理不可轻易忽视,而油气运输体系的风险及其风险变现的急剧增加更加不可不查,各级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增长而对安全生产的漠视绝对不可取之。
本文刊于《中国石油石化》2013年第2期
追记:
在15日上传本文时,对2012安全事故研读的余音未消,在13日湛江至茂名输油管529管线麻章段又发生了一起原油泄漏事件。泄漏点位于横过南溪河上空的一段输油管道,对河体产生了一些的污染。
管道系统的隐患已开始成为中国油气运输安全中最大的风险敞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