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上亿集体资产,还被推上被告席


/张建玲

奋斗一份事业,经营一个工厂,有时候就像养育一个孩子一样,投入全部精力和心血悉心照料他,将所有的希望寄托于他。但是,如果有一天,有人告诉你,这个“孩子”已经不再是你的了,你的心血付诸东流,你的希望没了,不知你会作何感想?类似的事情就发生在原重庆洗衣机厂近五百名员工的身上。

原重庆洗衣机厂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周发明、唐雪梅等近五百名员工都为之奋斗,像呵护孩子一样为这个厂操心,全心全意的经营着该厂。无奈该厂业绩下滑,出现亏损,于1998年被合肥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兼并,更名为重庆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五年后,重庆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被转让给了现代电器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重庆美意电器有限公司,而转让的价格是象征性的一元人民币,企业的性质也变成了外商独资。

一番“偷梁换柱”之后,这本有上亿总资产的重庆洗衣机厂不存在了,周发明、唐雪梅等人的“孩子”就这样没有了,是别人的了。堵在心口的气、失去“孩子”的痛让周发明、唐雪梅等人无法忍气吞声,他们走上了维权的道路,然而,无论是去政府相关部门上访,还是寻求司法救济,这十年来,终究是无果而归,但他们依然用自己的方式捍卫着这个属于他们的“孩子”,至少他们要保护好厂房。

而作为这近五百人代表的周发明、唐雪梅却被重庆美意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意电器”)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该厂房是属于美意电器的,却被周发明、唐雪梅等人“霸占”了。至此,周明发、唐雪梅等人丧失了上亿的集体资产不算,却还被推上了被告席,此外,美意电器还在诉讼请求中提出,此次诉讼费用由周明发等人担负。

为了证明该厂主要经营场地、办公地点(即:位于重庆市北碚区郭家沱118号)的所有权属于美意电器,美意电器提供了所有权证书作为物权凭证,然而,美意电器无法提供原件,所提供的证书均是复印件。

而且,复印件上所记载的房屋面积跟美意电器在诉讼请求中所提及的面积完全不一样,让人不得不认为美意电器有造假的嫌疑。撇开这复印件的真实性,就其内容记载来看,美意电器所提供的物权凭证上所记载的权利坐落于“重庆市北碚区郭家沱113号”,根本与“重庆市北碚区郭家沱118号”毫无关联,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该厂是属于美意电器的。

在法庭上,当周明发、唐雪梅的辩护律师、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主任谷辽海谈及此问题的时候,美意电器代理人居然暴跳如雷,强行打断谷辽海律师的陈述。使得谷律师不得不坚定而铿锵的说:“请原告代理人尊重我方,让人将话说完!”

118号房屋的归属权无法证明是属于美意电器的,美意电器就出示了另一个“重磅炸弹”来证明周明发、唐雪梅的“霸占”行为。

美意电器认为,从20098月以来,周明发、唐雪梅就擅自迁进该厂居住生活至今,这简直就是非法侵占。为此,美意电器提供了总计时间不足1小时的三张光盘,画面中有十几个人在厂房中走动、聊天,却没有任何标注,根本无法从中得知周明发、唐雪梅这三年来是否一直居住在这个争议厂房中,而对此,美意电器却没有其他证据。

其实本案的根源还是这个被转来转去的厂的不动产和动产设施的所有权问题。根据调查,这些不动产和动产设施应该属于原重庆洗衣机厂的近五百名职工。该纠纷还要从1998年合肥荣事达有限公司兼并重庆洗衣机厂说起。

当年兼并之时,重庆洗衣机总厂的固定总资产被低估为4873万元,合肥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出资3800万元,荣事达品牌以无形资产作价1200万元,共计9873万元,组建兼并后的新企业重庆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

按照重庆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的章程记载:原重庆洗衣总厂以集体财产出资4873万元系新设公司股东之一,合肥荣事达洗衣机公司出资5000万元,两个股东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换言之,合肥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占股份49.64%,而原重庆洗衣机厂占股份49.36%。而实际上,合肥荣事达洗衣机公司尽管承诺在新设公司中出资5000万元,但其实只出资2000万元,用于模具方面的投入,而原重庆洗衣机厂除了净资产4873万作为出资额投入新设公司外,还有尚未计算的无形资产、洗衣机模具、62余亩土地等财产,约计1.5亿元集体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也都投入了重庆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

而令人纳闷的是,在工商部门变更名称时,重庆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竟然成为合肥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获得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时顺利通过。这让人不禁产生疑问,明明是两个股东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成了合肥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年之后,合肥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以1元钱将重庆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尚未成立的“现代电器香港有限公司”,之后将企业名称变更为重庆美意电器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变更为外商独资,从此,内资变成了外资。

可是,在此过程中却是疑问重重,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而非董事会。合肥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以其100%股权转让时并未召开股东会,更没有经过股东会的决议。而且,合肥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在重庆公司只占股份49.64%,为何能够转让重庆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综上所述,这些不动产以及动产设备应该属于集体企业原重庆洗衣机厂,而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主人,那么,这些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也就属于包括周明发、唐雪梅在内的近五百人共同所有。

针对周明发、唐雪梅等集体财产所有权人高达1.5亿元的动产和不动产,遭遇非法转让和名称变更一事,谷辽海律师表示,已在本案开庭的前一天提起了行政诉讼,将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告上了法庭,此外,也将会对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违法变更公司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而对于本案的纠纷,根源在于改制企业动产和不动产的原始状态及其归属问题,因此,根据先行政后民事的原则,谷辽海律师代表他的当事人在法庭上作出了中止民事案件审理的申请。

虽然谷律师提出如此申请,却不知是否能够为法院所采纳。要知道在法庭上,谷辽海律师的陈述、辩驳总是被打断。美意电器的代理人一度失控,激烈回应,就连审判长也不得不提出:“大家安静下,安静!”不过,法官也屡屡切断谷辽海律师的陈述,对此,谷辽海很气愤的说:“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允许被告代理人将话讲完!”

其实,老百姓不怕遇到纠纷,因为纠纷在抽丝剥茧后,总能厘清。只怕遇到不能为民做主的行政机关,百姓有苦难言。更怕遇到不够公正的法官,这样在人人平等法律面前,百姓也是弱势。最怕遇到法院、行政机关、有权有势者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将百姓踩压在脚下,那么,百姓就很难翻身,更何况维护好自身的权益。所以,不要让这些丧失上亿集体资产,还被推上被告席的职工输给法院的不公正不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