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劳动价值论的“破”与“立”(25)——抽象劳动不是现成的出发点


话说劳动价值论的“破”与“立”(25)——抽象劳动不是现成的出发点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劳动二重性;抽象劳动;具体劳动
马克思的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中的“抽象劳动”,其真实含义只是指在社会分工,以及由于社会分工而造成的劳动产品的交换过程中,要使各种具体的劳动转化“折算”为全社会统一的、有效的,即可以直接相互交换的劳动。这是在社会中进行抽象的过程,并不是真的存在什么可以事先在大脑中逻辑抽象出的作为出发点的抽象劳动。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追随者和捍卫者大都曲解了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学说及抽象劳动概念的要点,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仅仅解释成是耗费劳动价值论,把抽象劳动看成是现成的出发点……。其实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有其独有的两个特征:1、它是社会劳动而不是个人劳动。它不是现成的出发点的劳动,它是生产领域中的劳动者的起点形态的劳动在商品交换过程中转化变成的结果;2、抽象劳动不是在人类大脑的逻辑思维中抽象出来,而是在客观商品交换的社会过程中抽象出来的。为说明这两个被流行观点所忽视的独有的特征,下面较多的引用马克思的有关论述作为论据(马克思在其《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曾指出,《资本论》第一卷是《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续篇,“……前书已经详细阐述的论点,这里只略略提到。”[237]因此,《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中关于抽象劳动的一些论述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下面所有引文中的波浪线是笔者所为,是至关重要的词语):
“表现在交换价值中的劳动是以分散的个人劳动为前提的。这种劳动要通过它采取与自身直接对立的形式,即抽象一般性的形式,才变成社会劳动。”[1322]
“作为交换价值,商品总是仅仅从结果的观点上被考察。”[132526]
“要按商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来衡量商品的交换价值,就必须把不同的劳动化为无差别的、同样的、简单的劳动,简言之,即化为质上相同因而只有量的差别的劳动。”[1318]
“从交换价值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的条件是劳动的社会规定,或者说,是社会劳动的规定,……。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性。首先,劳动的无差别的简单性是不同个人的劳动的相同性,是他们的劳动彼此作为相同的劳动的相互关系,当然,这是通过事实上把一切劳动化为同种劳动。……”[1320]
“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2358]
“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化为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2359]
“只有不同种商品的等价表现才……实际上是把不同种商品所包含的不同种劳动化为它们的共同东西,化为一般人类劳动。”[2365]
“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它们已被化为它们作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所具有的共同性质。”[2390]
“劳动的纯粹量的差别是以它们的质的统一或等同为前提的,因而是以它们化为抽象人类劳动为前提的。”[2397]
上述引文表明,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是指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在生产领域中的起点形态的劳动都有“化为”抽象人类劳动的过程。“这种简化看来是一个抽象,然而这是社会生产过程中每天都在进行的抽象。”[1319]即这个抽象绝不是人类大脑中进行逻辑思维的抽象,而是在社会过程(商品交换)中进行的抽象。因此,抽象劳动绝不是生产领域中的现成的出发点的劳动。马克思多次阐明商品价值仅仅是“凝结”的抽象劳动这一思想。例如,“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不过是同种劳动的凝结。”[2358]“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人类劳动的凝结。”[2364]“这个价值本身才真正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2378]“当我们把商品看作价值时,我们是只把它们看作体现了的、凝固了的或所谓结晶了的社会劳动。”[16136]马克思在谈到商品价值时,总是强调它是商品所包含的[劳动],而绝不涉及生产商品时的[劳动]。流行观点对[劳动]怎样凝结为[劳动]并没有引起足够注意。他们总是把[劳动]和[劳动]混为一谈,把抽象劳动看成是生产领域中的现成的出发点的劳动,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在“话说”(16)中提到,自马克思创立劳动二重性学说后,在政治经济学中就出现了两种不同内涵的劳动时间:一种是以时钟计量的自然尺度的劳动时间,它用以计量生产领域中起点形态的不同质劳动的付出,它只和使用价值的产出数量有关;另一种是以简单劳动为计量单位的经济尺度的劳动时间,它用以计量交换领域中表现为同质的抽象劳动的劳动量,这是生产领域中的起点形态的劳动在商品交换过程中转化变成结果的经济尺度时间,它才是和说明商品价值量的多与少有关的劳动时间,它计量的是经济关系。经济尺度时间也不是生产领域中的现成的出发点,而是自然尺度时间在商品交换过程中转化变成的结果。但是,在理论分析中,把生产领域中的自然尺度时间转化为交换领域中的经济尺度时间还没有找出可操作的方法。马克思认识到这个困难,为克服理论分析中定量转化的困难,马克思就想把在交换领域中的转化问题变为在生产领域中的求平均值的问题,因此在理论分析中就设置了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马克思所做的特殊处理的确方便了其理论的分析(见“话说”(12)),但流行观点却不理解上述马克思在理论分析中所设置的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的重要作用及其狭小的适用范围,引来了对他的劳动价值论的众多误解与曲解等更大的麻烦。
马克思告诉我们,各种劳动通过商品交换的社会过程,都可以化为不同比例的简单劳动,“例如一日较高级的劳动化为x日简单劳动”[23224]。这种“化为”的过程只能在交换领域中的社会过程中进行,绝不可能事先在生产领域中或在大脑中进行,这是要点,也是难点。“话说”(12)指出,为了研究方便起见,马克思就把供求一致状态下的生产领域中现实存在的千差万别的劳动,预先都简化为只是同质的简单劳动,这样就能将在交换领域中进行的“转化”的问题变为在生产领域中的“求平均”值问题,省却多余的换算而使分析简化。这样,对于简单劳动力从事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来说,无论从质的方面还是从量的方面,都能直接转化为抽象劳动,即[劳动]≡[劳动]。这样,马克思就将生产领域中的出发点的劳动耗费与交换领域中的转化变成的结果的抽象劳动人为统一在一起了,模糊了它们之间的本质差别。在“话说”(12)中也指出流行观点在转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时有一个重大的疏漏,就是忽视了前面所指出的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供求一致和简单劳动都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出发点,误以为“求平均”就等于“转化”了。
流行观点之所以把抽象劳动看成是现成的出发点,初步归纳起来有下列几个原因:
1、初级阶段的商品多是有物质外壳的,人们常将商品价值与物质生产领域联系起来(直到如今仍有经济学家坚持这种认识),把商品价值看成是某种“物”。尽管马克思开创性的指出,商品价值是交换领域中的人与人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但经典作家对劳动与商品价值的关系却有两种说法:一说是劳动“表现”为价值;另一说是劳动“创造”价值。“表现”是与商品交换相联系;“创造”则只能发生在生产领域中。人们为强调劳动“创造”价值的一元性,就必然把抽象劳动看成是在生产领域中的现成的出发点而忘记了它是转化变成的结果。
2、马克思曾指出:“古典经济学的根本缺点之一,……这不仅仅因为价值量的分析把他们的注意力完全吸引住了。……”[23,98]而流行观点根本缺点则是因为商品价值质的分析把他们的注意力完全吸引住了,因为他们要致力于反对生产领域中的各种非劳动因素成为商品价值的源泉的论调,要强调在生产领域中只有劳动才是“创造”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从而忽视了商品价值量(抽象劳动的量)的分析。马克思所说的:“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化为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在前一种情况下,是怎样劳动,什么劳动的问题;在后一种情况下,是劳动多少,劳动时间多长的问题。”[2359]这正是表明对于抽象劳动要关注其作为转化结果的量的问题,即抽象劳动并不是生产领域中的现成的出发点的劳动。
3、在马克思理论分析设置的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下,所得出的[劳动]≡[劳动]的结论其实只是一种特例,只勉强适用于有限的经济时期,不具有普遍意义。如果无视马克思在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下所得出的结论,把特殊当作一般(即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产品都恰好能转化为商品,从而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动都是有效用劳动),就会使人产生错觉,以为每一种物品被生产出来时,[劳动]≡[劳动],它的商品价值就已由其所消耗的抽象劳动“创造”了,进而错把抽象劳动看作就是现成的出发点的劳动了,就以为商品价值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可以事先加以计算的。
4、没有正确理解劳动二重性含义。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是指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并非指生产领域中的起点形态的劳动二重性(虽然它是源头)。离开商品交换关系的、不包含在商品中(即只包含在劳动产品中)的劳动无须表现二重性。人们引用马克思的 “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2360]它只是指包含在商品中的一切劳动都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而不是说生产领域中的起点形态的劳动可以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两个独立的劳动形态,并各自并行“创造”相应的“物”,即所谓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马克思给恩格斯的信中说:“我的书最好的地方是:在第一章就着重指出了按不同情况表现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劳动二重性(这是对事实的全部理解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225]这句话是对劳动二重性的一个很好的注解: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研究劳动,它有不同的表现。包含在商品中的同一劳动有两方面表现,而不是说生产商品的劳动完全可以被分解为两种独立的出发点的劳动形态。任何劳动都是作为一个完整的劳动在执行职能,分立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