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


  哪里的民营经济活跃,哪里的经济就发达、人民就富裕、社会就安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要英雄不问出处,创业不问体制。要用实际行动去破解民营经济准入难、注册难、用地难等问题,全面放开“基础设施和产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投资、社会事业投资”等投资领域,保障民营经济的竞争权。同等配置资金、资源、土地等要素,在政府项目、采购等方面向民营企业倾斜。要营造“发展至上”的政务环境,多设“路标”,少设“路障”,旗帜鲜明地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其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理顺民营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上下游关系,真正实现“放水养鱼”。要推进税费体制改革,“能优则优,能减则减,能停则停、能免则免”,让民营经济集中更多的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品牌打造、市场开拓;要推进金融服务体制改革,着力构建民营经济发展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

  同时,要提高经济的开放度,把民间沉睡资金转变为具有活力的资本,推动本土经济在更宽广领域参与市场竞争。同时,要健全公开招投标制度,激励民营企业合法参与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