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逻辑”悖论
廖仁平
关键词:逻辑 悖论 社会科学 思维
摘 要:简要分析了中国人思维中非理性部分即“中国逻辑”的悖论性质及其危害,反衬出科学思维及科学议事规则的必要性。
前言
“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中国80后青年作家韩寒语录之一) 这看似笑话,其实不然,分析一下中国人思维中的一些特殊现象,将之命名为“中国逻辑”是可以成立的。当然了,它不仅仅在中国存在,古今中外一直就广泛存在着,只不过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度中存在的普遍程度不同而已。无疑,多角度科学地批判“中国逻辑”对提高中国人的科学思维水平有重要意义。本文摘抄部分网上批判实例于此,并从社会系统悖论角度出发对之进行科学批判。
1 “中国逻辑”批判实例
“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举例说明——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有本事你下个好吃的蛋来。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再难吃也是自己家的鸡下的蛋,凭这个就不能说难吃。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比前年的蛋已经进步很多了。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你就是吃这鸡蛋长大的,你有什么权力说这蛋不好吃?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自己家鸡下的蛋都说不好吃,你还是不是中国人!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隔壁家那鸭蛋更难吃,你咋不说呢?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嫌难吃就别吃,滚去吃隔壁的鸭蛋吧。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鸭蛋是好吃,可是不符合我们家的具体情况。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凡事都有个过程,现在还不是吃鸭蛋的时候。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光抱怨有什么用,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努力赚钱买鸡!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心理阴暗,连鸡蛋不好吃也要发牢骚。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蛋,美国鸡蛋好吃,你去吧!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我们养鸡场处于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基本养鸡方法二十年不动摇!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难吃的鸡蛋是极少数,绝大多数鸡蛋是好的,是优秀的,是经得起考验的!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小心被别有用心的鸡利用,你真傻!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老百姓不关心鸡蛋还是鸭蛋,老百姓只关心有没有蛋吃。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祖宗三代都是吃这个鸡蛋长大的,你竟然敢说这个鸡蛋难吃?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其实鸭蛋是个巨大的阴谋,试图颠覆我们家。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没有XXX,你连这鸡蛋都吃不上…”[1]。
虽然此文不太可能全面概括“中国逻辑”的所有答案,但其中深意相信多数读者都能意会。若将上文中的“百姓”和“五毛”分别更名为“问题”和“中国逻辑”,科学意义就更严谨了,人文态度也更中立友好,因为对问题的思辨过程中,提问者不仅仅是百姓,回答问题的人也不仅仅限于五毛们。
1.2 周泽雄论“思维的首恶是愚蠢”
上海作家周泽雄在其文章“思维的首恶是愚蠢”[2]中说:“反思我们的思维传统,先哲中以条理清晰、逻辑强悍见长者,确乎寥寥。钱锺书在提及“贾谊文章大抵恁地无头脑”时,曾引用《儒林外史》里的一句话,“才气是有,只是理法欠些”,并感叹道:“先秦两汉之文每笋卯懈而脉络乱,不能紧接逼进;以之说理论事,便欠严密明快。”我们知道,“先秦两汉之文”代表着中国思想史的高峰,峰顶尚且如此,山腰山谷,只怕更不足道。即以钱锺书勉强认可的韩非为例,在他认知的最高点上,韩非堪称亚理士多德的异地知己,那句“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的论断,洋溢着科学求真精神,然细一打量,发现他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并没有将其视为固定不移的原则。比如,依据“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的自然现象,他竟然推导出了严禁百家争鸣的结论(即“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让人大惊失色。韩非虽然说得字正腔圆,考察其内在理路,不过是些巫术套路。巫术思维的特征是迷恋交感原理,总是通过“相似联想”和“接触联想”等低级别智力活动,将表象上的相似,视如本质上的相同。站在思维角度,我们不得不感叹自身的贫瘠。我们每天在报刊和网络上接触到的各种观点,不乏以其思维上的愚蠢让人摸不着头脑的。鉴于此类愚蠢很少在西方学者身上出现,我不得不认为它具有“中国逻辑”的特征。当然,有关部门不时发布的一些怪诞论据,如“躲猫猫”、“俯卧撑”、“七十码”之类,已经无法从思维层面加以评判了,那里没有起码的常识和理性,只有一种指鹿为马的权力张狂,言外之意是:老子就这么说了,你岂奈我何!——话说回来,假如这些官员的思维能力尚有可取之处,即使找借口,也不至于找得那么傻,除非决意向赵高学风度…”
思想支配行动,一个科学思想方法不太普及的民族,必然较大概率地表现出各种非理性实践行为。而普遍的非理性实践是很难取得多少实质性进步的,这也许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中国社会几千年的简单循环现象。
1.3 汉昕:世界上还有第三种逻辑
“中国逻辑”极端化后就会演化成各种“革命逻辑”。“革命逻辑”面对事实、是非和道理的分析一概从所谓的“革命”原则出发,将问态度,提高到查立场;将问动机,归结为革命或反革命动机;将问亲疏,标榜为“唯我独革”,并坚持“革命”是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文革时红卫兵的信条:“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是“革命逻辑”的经典[3]…
“革命逻辑”的危害就不必多说了吧,虽然在特殊时期有它存在的合理性,但多数时候它是偏激的有害的。
1.4 熊剑用“中国逻辑”来诊断“中华文明”
“中国逻辑”当然与中国文化历史紧密相关。熊剑[4]对此分析道:“韩寒曾说,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叫逻辑,另一种叫“中国逻辑”。其后,易中天又总结出“中国逻辑”的特点:一、问态度,不问事实。二,问动机,不问是非。三,问亲疏,不问道理。易中天还说,最喜欢讲“中国逻辑”的,主要有三种人:一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把水搅混。这种人,称之为“乌贼”;第二种是“疯狗”,逮谁咬谁;第三就是“脑残”,人数最多。乌贼是使坏的,疯狗是咬人的,脑残是起哄的。共同特点是,不讲事实,不问是非,不懂道理…将这种观点展开,就涉及“中国文明”,“中国文化”了。这也就是说,世界上有两种文明。一种叫文明,另一种叫“中国文明”。“文化”亦然…诸子百家的各派学说,都有后人阐发光大的空间。老子学说中的无为而治,蕴含着有限政府的政治理念;庄子的逍遥游,是有关心灵自由的诗性哲学,是汉语思想中极为珍贵的对自由的向往;杨朱的“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是汉语中极为稀缺的有关个体主义(个人主义)的表达,是对集体主义--集权主义的颠覆;惠施、公孙龙的“合同异”、“白马非马”,是形式逻辑的萌芽;农家,纵横家,兵家,阴阳家,杂家,也都有可供后人吸取的营养。即使是为统治所用的以等级制为核心的儒家学说,也有道德伦理、风俗习惯以及教育学方面的有益的东西…可惜的是,汉语原典缺乏阐发光大菁华部分的人。更多的是董仲舒、程颢程颐、朱熹这些迎合上意的人,他们为统治者的暴力制造合法性,极力为统治者出谋献策,驯服民众成为这些所谓硕儒的拿手好戏,阳儒阴法的统治格局就此形成,并成为千百年来王权主义长盛不衰的法宝。汉语文明缺乏与其他文化的交融,是一个致命的缺陷…”
在科学、民主、法制等普世价值观越来越普及的当今,中国人民必须摒弃“中国逻辑”中的非理性部分,才可能顺利走向现代文明。
2 “中国逻辑”悖论性质分析
“中国逻辑”中存在着大量悖论,几乎所有三大类悖论(似是而非悖论,佯谬悖论,语义逻辑悖论)都可以从中找到。这既与人们认识的局限性有关,也与社会科学本身的复杂性及语义的多义性等密切相关。
“中国逻辑”中大量似是而非的情况很普遍,许多“中国逻辑”语境所表达的东西都经不起比较严格的逻辑推理。
另一方面,惯于用“中国逻辑”进行思维的人说出的话,也不能绝对地说一点道理也没有,更不代表它们永远没有道理,否则它们是不会有那么顽强的生命力的,这决定了“中国逻辑”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所以它有佯谬成份。
至于说“中国逻辑”中的语义逻辑问题就更普遍了,许多对话根本就不靠谱。比如“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有本事你下个好吃的蛋来。…百姓:这鸡蛋真难吃。五毛:其实鸭蛋是个巨大的阴谋,试图颠覆我们家。”这都哪跟哪呀!?
3 克服“中国逻辑”及其危害的一般策略
知道了“中国逻辑”中非理性情绪化原因后,克服它的策略也就自然显现出来了,一般策略大致是除了学习一些逻辑学知识外还要尽可能多地学习系统论、概率论、博弈论等现代科学知识,尽可能客观公正理性地进行思考。在与他人讨论问题时,遵守一定的合理规则比如“罗伯特议事规则”。
有关研究数据显示中国大陆普遍缺乏对议事规则的运用,75%的人认为中国人开会“很少”或者“几乎没有”议事规则,甚至认为“一锅粥”…94%的受访者认为中国有必要推广议事规则…由此可知,克服“中国逻辑”副作用的药方之一就是普及推广《罗伯特议事规则》。
“…说到开会的规矩,世界上恐怕没有人比得上美国人的规矩大了。他们有一本厚厚的开会规则——《罗伯特议事规则》(Robert's Rules of Order)。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这部由亨利·马丁·罗伯特撰写的《议事规则袖珍手册》(Pocket Manual of Rules of Order)于1876年出版,几经修改后于2000年出了第十版…有一些细节规则后面的逻辑原则是十分有意思的。比如,有关动议、附议、反对和表决的一些规则是为了避免争执。原则上,现在在美国的国会、法院和大大小小的会议上,在规范的制约下,是不允许争执的。如果一个人对某动议有不同意见,怎么办呢?他首先必须想到的是,按照规则是不是还有他的发言时间以及是什么时候。其次,当他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时,要向会议主持者说话,而不能向意见不同的对手说话。在不同意见的对手之间的你来我往的对话,是规则所禁止的…在国会辩论的时候就是这样。说是辩论,不同意见的议员在规定的时间里,名义上是在向主持的议长或委员会主席说话,而不能向自己的对手"叫板"。自己发言的时候拖堂延时,或者强行要求发言,或者在别人发言的时候插嘴打断,都是不允许的…在美国的法庭上也是这样,当事双方的律师是不能直接对话的,因为一对话必吵无疑,法庭就会变成吵架的场所。规则规定,律师只能和法官对话,向陪审团呈示证据;而陪审团按照规则自始至终是"哑巴"。不同观点和不同利益之间的针锋相对,就是这样在规则的约束下,间接地实现的。…像议事规则这样的技术细节,对于美国这样的多元化而又强调个人自由、人人平等的国家是非常重要的,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否则的话,如果发生分歧就互不相让,各持己见,争吵得不亦乐乎,很可能永远达不成统一的决议,什么事也办不成。即使能够得出可行的结果,效率也将十分低下。罗伯特议事规则,就像一部设计良好的机器一样,能够有条不紊地让各种意见得以表达,用规则来压制各自内心私利的膨胀冲动,求同存异,然后按照规则表决。这种规则及所设计的操作程序,既保障了民主,也保障了效率。…罗伯特议事规则是在洞彻人性的基础上,经过精心琢磨而设计的。正是这种对细节把握得精致完美的规则,才最大化地实现了公平与效率…我们应该从哪里着手学习《罗伯特议事规则》呢?平衡:保护各种人和人群的权利,包括意见占多数的人,也包括意见占少数的人,甚至是每一个人,即使那些没有出席会议的人,从而最终做到保护所有这些人组成的整体的权利。正是几百年来,人们对这种平衡的不懈追求,才换来了议事规则今天的发展。对领袖权力的制约:集体的全体成员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领袖,并将一部分权力交给领袖,但是同时,集体必须保留一部分权力,使自己仍旧能够直接控制自己的事务,避免领袖的权力过大,避免领袖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集体的头上。多数原则:多数人的意志将成为总体的意志。辩论原则:所有决定必须是在经过了充分而且自由的辩论协商之后才能做出。每个人都有权利通过辩论说服其他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甚至一直到这个意志变成总体的意志。集体的意志自由:在最大程度上保护集体自身,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和平衡集体成员的权利,然后,依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行事…”[5]。
结束语
人们认识的局限性、社会系统本身的复杂性及语义的多义性决定了“中国逻辑”性悖论存在的必然性和广泛性,它不仅仅在中国广泛存在,古今中外一直就广泛存在着,只不过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度中存在的普遍程度不同而已,但随着人类对各种科学知识特别是系统论知识认识的逐渐深入和科学议事规则的普及,“中国逻辑”的危害是可以被有效克服的。
参考文献
[2] 周泽雄:思维的首恶是愚蠢;www.yantan.cc/blog/?action-viewthread-tid ... 2012-3-29
[3] 汉昕:世界上还有第三种逻辑;www.21ccom.net/plus/view.php?aid=45209 2011-11-11
[4] 用“中国逻辑”来诊断“中华文明”; blog.ifeng.com/article/13652437.html 2012-3-28
[5] 罗伯特议事规则:baike.baidu.com/view/1054244.htm 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