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的学雷锋“新”主张


     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顾作义说:“到底什么是雷锋精神?以前讲求舍己为人,现在应该有新内涵,讲求的是利人也利己”、“提倡一心为公,更提倡利人利己。在这个大官儿看来,“以前”的学雷锋讲“舍己为人”,不讲私,所以过时了,现在要加上“私”才有“新内涵”。这真是了不起的“创新”呵。

    为己,是一种低级的动物本能意识,并不需要后天学习,地球上的动物一降生自然都会。然而是为公、为他人,则是人的一种社会属性,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本质的属性,是必须得后天灌输的东西,是高层级的、能够称其为“精神”东西。中国人讲“做人”,主要讲得是如何为他人的道德修行。可广东这位党的重要部门头头,好像并不在乎这样去“做人”,在他看来,光提公字,不提私字就不够新,非要大讲一番人那点低级本能才“实事求是”、才“与时俱进”。众所周知,广东是“黄、赌、毒、黑、恶”的重灾区,把人那点最低级的本能意识当“精神”,硬塞进“雷锋精神”里创新一把,就能抹去脸上的污秽吗。
 

    如果这位大人的主张是对的,那么“立党为公”、“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就是错的了,或是旧的、应当被创新的了,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