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欲取之,必先与之”---读老子《道德经》第三十六章有感
作者:王丕总
“欲擒故从”、“为了一跃而后退”(列宁)、“收起拳头打人”这些道理想必大家都有耳闻。然而,对这条哲理命题提出的最早、论述的最全面的人是老子。运用得最活的是毛泽东。
老子第三十六章云:“将欲拾之,必古张之。将欲弱之,必古强之。将欲去之,必古与之。将欲夺之,必古予之。是谓微明。……”。
韩非子《韩非子。说林。上》:《周书》曰:“将欲敗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予之”。
毛泽东《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关于丧失土地的问题,常有这样的情形,就是只有丧失才能不丧失,这是‘将欲取之必先与之’的原则”。
毛泽东《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更是对这一原理的应用做出了极为精辟独到的论述。其中有这样一段文字:“要得到群众的拥护吗?要群众拿出他们的全力放到战线上去吗?那么,……,就得关心群众的痛痒,….,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我们是这样做了吗,广大群众就必定拥护我们,….”。
你要想农民多打粮食吗,你就必须首先关心农民的疾苦,解决他们的土地问题,耕牛问题,种子问题,水利问题,病虫害防治问题,疾病问题等等,总之,是一切问题。有付出才能有索取。 “不行清风,何望细雨?”。主要精力放在付出上。否则就是巧夺豪取,就是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在这个问题上,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投机。
“活学活用,学用结合”。毛泽东不仅是对先哲的理论思想心领神会了,而且是运用自如了。可以说,中国革命的胜利就是毛泽东“读懂先哲,受益终生”最成功的最典型的鲜活、生动的例子。
这条原理可以用在人民内部和我们自身的成长中,也可以用在对敌斗争中;可以用在指导我们日常生活、生产、建设、科研、学习上,也可以用在战争中。“放之四海而皆准”。一句话:“运用之妙,存乎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