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为了什么


  教育应致力于让人产生并深刻明确对自己的责任感和契约精神(对自我的契约),这其实是自我生长的另一个前提条件。简而言之,就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对自己的灵魂诚实。但这样再简单不过的原则,在中国的教育中被道貌岸然的权威主义和共产色彩的“利他主义”蒙蔽。一个连对自己都不负责的人,还指望对谁负责,一个连自己都解放不了的人怎么去“解放全人类”?

  只有对自我的契约和责任确立,才可能期望一个人对社会有责任感。一个没有任何主人翁意识的人,如何指望他主动去维护集体的利益?去维护世界的利益?我们说西方的公民有环保意识、知识产权意识、维权意识等等,这些根本就不是强加的结果,而是很自然的从他内心伸出来的契约感,作为这个世界的一个公民,他理应为世界更好而做出努力。这种教育其实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公民教育。就像韩寒说的:我只是在做一个公民应该做的而已。

  集体的责任意识绝不是由教唆和严刑峻法得来的,而应该基于个体的主动意识的养成。当集体中的个体都有责任意识和契约精神,那么这个集体就是一个强大的集体。每个人做的事情,只是他们应该做的,而不是集体赋予的。所以什么集体主义、爱国主义这些东西是不应该被刻意强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