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李昌奎案
李昌奎强奸杀人案启动再审程序之后,先是云南省高院的法官和副院长发表观点,说判决李昌奎死缓没有错误,最近又有该院参与此案的法官声称:再审“是对法治社会的最大伤害”(8月3日《成都商报》)。
云南省高院的再审程序还没有开庭,该院的大小官员就已经亮明了观点,再审结果可想而知。
然而,无论再审结果如何,作为省高级法院的法官们不该先自乱了阵脚。法官的一个很重要的职业准则是慎言,法官不是律师,不是专业从事法学的专家,不应该在再审结果尚未作出之前就对自己法院审理的案件乱表态,这是违背法官职业准则的。
如果说:“再审是对法治社会的最大伤害”,那么,云南省高院拒不认错、乱表态,并且找出种种理由来搪塞检察机关启动的再审程序和公众的舆论,有是对谁的最大伤害呢?
再说李昌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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