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又一次的赶赴歙县,只因“中国徽洲大酒店”又一次要挂牌拍卖。作为“中国徽洲大酒店”最大的权利人的特别委托的代理人,我只能从“黄山日报”上获知这一消息。
如何选择的拍卖公司?如何确定的拍卖底价?三个权利人(歙县政府、有30年租赁权的经营者、我的当事人)知道的只是歙县政府和具体办理此事的歙县法院。
法律,在这件事上可能已没有作用了。权力——公权力,只要手上有此东西,还愁什么事不能做!还愁什么事不敢做!
赶赴歙县的路上,就预见到了,这次还会流拍。连续两次流拍,为什么?明眼人都能看懂。
“中国徽洲大酒店”流拍了,于是我就去了歙县国土局。歙县国土局以“徽商大宅院”非法占用土地为由,准备予以没收。听证会开过了,国土局出具的证据是有关部门不知此事,也从来没有批过此事。可是,我却提供了完全相反的证据,证明了:除了出让金没有缴纳外,其他手续应该都已办理过了的证据,因此应该是完善手续。即使如此,国土局告知没收基本已定。我回答,作为代理律师,我将竭尽自己所能维护我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个七年前开工建设的项目,一个全国有名的旅游景点,一个三级政府主要领导频频视察、指导的项目,一个被歙县政府在当时列为县重点工程的项目,政府不知道?政府没有批?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不信。至于土地出让金为什么没有交,只是因为投资者在建设完工的时候“被贪污”而出事了。
七年了,国土局的工作人员在干什么?既然是“违法占用土地”,你们为什么当时不予以制止?现在,此景点名闻遐迩,参观游览的人络绎不绝,你们就予以“没收”!这简直就是……
“徽商大宅院”的投资者,因为涉嫌“贪污”被判刑了。案发后他的家和公司办公室都被搜查了,材料被搜走了,连一张搜查清单都没有留下。(纪委也有搜查和查封的权力,很多查封的东西直至案发四年后、判决生效一年后才移送法院,我孤陋寡闻了)一些政府部门不知出于何原因都不予承认事实。但是,主张“没收”的人绝对不会想到,权力可能会得逞于一时,但是,绝对不能改变事实。
苍天有眼,正义存在于人们的心中。
一个星期待在歙县,最大收获就是让我了解了事实。
下面的程序我会一个一个的走下去,复议、诉讼、一审、二审……。我知道在歙县,这个官司很难打,但我会,只要当事人信任我,我会坚持到最后。记得这个话我也对歙县国土局的有关人士讲了。
我不相信诺大的中国没有讲理的地方!
正义存在于人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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