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逸枫:8月下旬公布10个城市限购扩容名单?


  导语:截止到今年8月份,全国43个城市实施限购。根据国务院新国五条两个指标,即房价上涨过快和房地产开发投资过热及高房价区域。另外是住建部限购的限购标准,即房价涨幅和投资增幅及本地民意,另外是外地人购买比例和成交量的五个指标规定。如果按照国家统计局70个大城市1月-7月房地产报告和中指研究院100个城市1月-7月房地产价格指数研究报告及各个省市县公布1月-7月房地产价格报告,至少有30个二三线城市完全达到限购的标准。因此,被住建部约谈过的二三线城市应该有30个,(乌鲁木齐、石家庄、沈阳、昆明、兰州、岳阳、西宁、牡丹江、丹东、秦皇岛、南昌、长沙、洛阳、榆林、鄂尔多斯、珠海、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江门、湛江、清远、肇庆、北海、香河、宜昌、呼和浩特、海口、吉林。)。

  不过,约谈成功的仅10个二三线城市左右,主要是住建部约谈的二三线城市地方政府三分之二以上采取“抵制”方式,不配合房地产政策调控。况且都以“不属于高房价城市和房价可控制及房价处于合理水平等外地购买比例小,投资增幅小等因素”作为“理由”,公然“拒抗”国务院新五条和住建部的限购政策规定,比如符合限购标准又约谈的广东东莞和江门及惠州等肇庆等其他城市,政府部门公开表示不限购。因为地方政府极力反抗,结果导致住建部扩容限购名单却迟迟未公开,甚至一度被外界怀疑有可能限购名单会难产。

  从目前住建部约谈二三线城市限购的名单数量看,说明住建部要求30个城市限购非常困难。按照目前达到限购标准的二三线城市有30个之多,但住建部真正约谈成功的二三线城市最多10个,与住建部和国务院要求所规定的具有巨大差距,主要是地方政府不希望限购,也不愿限购。而住建部对不限购二三线城市地方政府缺乏实质性的惩罚,况且也很难追究不限购和落实政策的行政责任。

  住建部已经陷入“被动”局面,不仅约谈失败,还延缓名单公布最好时机。一方面限购城市约谈超过半数名单失败。另一方面,离8月底公开限购扩容名单“大限”时间不到半个月。同时,限购名单如不赶在今年楼市传统销售旺季金九银十前公开,未限购的二三线城市房价必然反弹暴涨,一旦失控,后果很严重。目前住建部面临各个城市地方政府“逼宫”,一旦住建部顶不住“压力”,只好选择妥协。限购在任何一个二三线城市实施,意味着未来是继续重点调控的二三线城市目标。如果房价遏制不住,限购政策如何退出或者是继续加强,必然影响到地方政府的政策落实力度。

  住建部不仅越来越尴尬,也越来越被动。主要是地方政府不给住建部“面子”坚决不限购。而住建部如强迫地方政府实施限购,一旦地方政府都不执行限购的政策,或者是对限购政策的规定过于宽松,根本起不到遏制房价上涨和降房价的目的,调控效果无法体现。不过,住建部也不会因为地方政府“抗拒”限购而停止约谈或者停止限继续出新的限购政策。

  考虑到政策调控的连贯性和当前未限购的城市楼市“量价齐升”,又在眼下楼市金九银十来临,为防止已限购城市的投资客和资金及购买力“转移”到未限购的城市,产生“挤压效力”,导致房价报复反弹上涨。毫无疑问,如在8月下旬限购城市扩容名单未出,该限购的城市还不上报住建部限购,住建部将点名公开限购的城市,不再给地方政府商量的余地,所谓的限购自查的原则将废除。因此,不排除在今年楼市金九银十前将爆发新一轮的第一批城市限购扩容名单公布潮,至少有10个以上二三线城市。

  很遗憾,国务院和住建部只规定要实施限购政策的标准和条件及对象等套数问题,却未明确规定限购政策实施期限究竟是多长?意味限购时间长短究竟如何规定,决定权完全在地方政府手上,目前限购期限最长的是广西南宁,到2012年12月31日,其他限购时间都不确定。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十年?都是地方政府说了算。

  更加没有明确规定楼市回归理性状态和房价调控达到效果之后,限购政策如何退出?意味着限购政策是否退出和如何退出,也是地方政府说了算。换句话说,就是地方政府认为该退出就会退出,或者是未退出却不执行。估计地方政府到2012年下半年开始就会出现一二三线城市地方政府陆续退出限购的现象,因为限购期限未明确规定,最长才到2012年12月31日就到期。而退出的方式,就是用通知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