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水污染不能让纳税人埋单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公告称,涪江绵阳、江油段水质因上游电解锰厂尾矿渣流入受到污染,呼吁广大市民近期生活饮用尽量使用瓶装水、桶装水等成品水。这场水污染事件现已影响百万人,由于自来水不能饮用,绵阳很多超市饮用水已被抢购一空。此际正是夏日炎炎,离开水的润泽,万物生灵会面对怎样枯燥艰难,不难想象。在这样可怕的水污染之下,连城市人们的饮用水都面临困难,大地之上一定会有太多生灵在遭受着这样水污染的侵害。当然,人是万物之灵长,在这个“以人为本”成为标语在风中猎猎飘扬的时代,现在政府最大的公共责任,当然就是调度成品水,来确保人们饮用水供应。

  但必须厘清,让人们喝上健康的饮用水,对于这样的水污染事件来说,只是一种最基本的行政底线,只是政府应尽的起码责任,而不是什么政绩与荣耀。现在一些地方政府越来越习惯以“坏事变好事”、“丧事变喜事”的思维来对待公共事件,这回绵阳市环保局局长马道福在接受采访时也不停强调,“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及时的向社会发布公告”。表扬与自我表扬太多,不知道是不是会觉得,如果没有人因为水污染被渴死或者毒死,就是创造了一个可以向上请功的奇迹了。

  事情其实真的不是这么简单来看的。就像人活着,从来也不是仅仅靠喝口干净水就行了一样。真正有品质的权力,是绝不会把生存的底线来当成高贵的尊严,而应系统地全面地来看待个体的利益福祉与权利保障。现在,对于这样一起影响重大的水污染事件,谁来赔偿人们的利益与尊严受损?谁来承担这种公共危机的责任?这些问题不搞清楚,到最后,无非还是老百姓遭了罪,纳税人花了钱,最后还一些权力脸上贴了金,让一些无良资本与既得利益者在背后偷偷地捂着嘴笑。

  这些年一次次发生的水污染事件,不止一次证明了这样悲剧怪圈。当年松花江的特大水污染事件,就是因为背后闪动着权力与垄断的魅影,最后让纳税人埋单了;还有前两年无锡太湖蓝藻导致的水危机事件,也让当地居民吃尽苦头却看不到什么赔偿;去年紫金矿业水污染事件,同样在相关赔偿方面留下太多遗憾。在责任追究方面的总是乏力,总是算不清水污染赔偿问题这笔账,环保治理才掉进“先污染后治理”的怪圈,,不断制造出公共危机,裹挟着公众的安全与利益。

  水资源使用不该是“免费的午餐”,而应该是“谁使用就该谁掏钱”、“谁污染就由谁埋单”,这是环保治理的共识。问题是,这些却始终无法被有效移植到相关制度与实践中。此次绵阳的水污染事件,缘于上游电解锰厂尾矿渣流入,这种情形沿袭着长期存在的工业企业将污染物直接排放到河流湖泊的老路,它足以说明,那种“环境有价”的意识仍未能深入公共管理者的内心。污染企业过度追逐利润,地方政府片面追求政绩,急功近利,掠夺式的过度开发环境资源,这一切,其实都是在以公共利益与安全为代价。

  对于绵阳水污染事件,现在绝不能再让纳税人埋单了。老百姓是被迫掏钱才把超市里的水买光的,老百姓为喝上干净水支付的种种代价,也都需要给个说法。毫无疑问,每一起水污染事件的背后,都牵扯到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而那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存在,往往又与相关部门利益最大化有关。现在,当公众利益受损,无良资本与相关监管部门绝不能推卸责任,如何确定对公众的利益补偿标准,如何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及时问责,应该是绵阳水污染事件不可绕行的公共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