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所有决策都不排斥外部智力,但就权力和责任来说,其承担主体是自身,与他人无关。
我们现行决策模式与国际惯例大异其趣,中国特色明显。货币政策方面,央行更像是一个咨询机构和执行机构,而不是一个决策机构。模仿国外模式建立的货币政策委员会更是“中国特色”十足,不仅其性质定位于咨询机构,其成员也由央行领导、各部委官员和外部专家构成,看上去更方便“集中各方智慧”。财政决策过程中国特色就更明显,每年的预算案由国务院提出并无悬念通过。从总体上看,中国的宏观政策的实际决策权集中在国务院,而国务院的决策经常会考虑到政治、社会等非经济因素,而在政策手段方面,则夹杂着大量非经济的行政措施。这丝毫不奇怪,因为政府自身的性质决定其必然要考虑到大量非经济因素,而行政手段的运用又正是行政体系的专长。
这种行政主导的集中体制具有决策效率高的优势,但负面效应就是容易受其他非经济因素干扰,使得一些从经济角度看应该采取的措施无法推出。人们常常批评宏观调控效果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过于集中,央行缺乏独立性,既然不能自主决策,自然也就不用对政策时机和力度是否恰当承担责任,人们也就无权要求其对通胀后果负责。
但是,这并不是说现行的集中决策模式没有风险评估程序,任何一个实体只要拥有权力和相应的责任,就会主动进行风险评估,官方各种经济形势分析会和调研,都可以认为是一种风险评估程序,政治家自已作出的分析,也可以认为是一种风险评估。只不过,相关分析评估要求非常复杂的专业性知识,也要求有更超然的态度和立场,这种由政治家“统筹”的决策模式是否最佳值得讨论。但是,笔者认为,尽管现有模式有缺陷,但在现有政治环境和政治程序下,不存在另外建立一套专门的宏观政策风险评估程序的可行性。
从现实出发,完善机制较为可行的思路是增强央行独立性。应该赋予央行真正的决策权,完善其约束机制,让一个权责对等、态度超然、更有专业和道德权威的央行在宏观调控中扮演更关键角色,以使宏观调控逐步走上专家决策、依法决策的轨道。那种九龙治水式“集中智慧”有时反而是有害的,尽管参与政府最高层级的经济形势分析会的成员都可称之为职业经济学家,但相对于对市场理念要求更高、操作技巧性要求更强的货币决策来说,一部分人的专业水准还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参与政府咨询的一部分经济学家带有部门或个人利益,根本达不到货币决策所要求的高度超然境界。吸纳更多专家加入也于事无补,一是因为要找到真正专业合格的经济学家不容易,二是因为这些提供咨询意见的人最终并不承担实质责任。
要改善宏观调控效果,从总体上就是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杜绝行政手段随意干预经济。为此,一个更独立、更担责、更超然的央行是不必可少的。财政政策方面,则要增加民主决策水平,税收、预算这类既关系民生、涉及到方方面面利益,同时也具有宏观经济效应的政策,需要进行更透明更充分的辩论(如4万亿方案和救楼市的天量信贷政策辩论就不充分),不能因为追求决策效率而牺牲掉决策质量。
中国不需要另一套宏调评估机制
评论
4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