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为何怒斥10年修不成一条路


群众为何怒斥10年修不成一条路
                    文/吴贤德
投资上亿的河南省325省道侯饭线改扩建工程于2005年开工,计划2007年修通,2008年7月因资金短缺停工至今,六年已给当地造成巨额损失,沿线群众对此事非常不满。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和平顶山汝州两地公路管理局均不愿为此承担责任。日前,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大峪乡群众向中国青年报记者投诉称,“省里拨了一亿多元给俺们山区群众修路,哪知道到现在还是半拉子工程。民生路’修成了‘伤心路’。”(2011年6月7日《中国青年报》)
看完整篇新闻报道,不仅让人想起河南省交通厅四任厅长“落马”,纵观四任交通厅长“落马”的豪言壮语,让人怎么也想不到他们与“贪官”联想在一起。
第一任“落马”厅长曾锦城曾以写血书的方式向河南省委表白:“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1997年10月,曾锦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第二任“落马”厅长张昆桐一上任,便向河南省委领导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沉痛教训,并提出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而2001年3月,张昆桐因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第三任“落马”厅长石发亮在刚上任时也表示要吸取前任的教训,提出的口号是“一个‘廉’字值千金”,并将其细化成“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结果,在2001年12月中旬,石发亮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河南省纪委调查处理。
第四任“落马”交通厅长永安也有自己的“廉政名言”:“富民律己。”董解释所谓“律己”,就是“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侵袭”。但是,董的落马则显示,这又是一句空话。
 近几年,中央查处的交通部门官员贪腐“落马”,远远不止河南一个省,只不过河南比全国其他省份“特殊”而已,对于交通领域官员成为全国腐败重“灾区”,全国很多专家学者认为,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容易滋生腐败,与投资和建设管理体制不完善有关。省道325侯饭线道路改扩建工程的业主是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全长51.295公里,2001年汝州市就开始动员征地,2005年3月正式动工,计划2007年8月修通。时至今日,这条国家投资1.25亿元修路资金公路,不但未能修通,竟然无人来承担责任。
 省里出这么多钱为群众修路,结果停工近3年,市公路局把民生路修成了“伤心路”。即使现在复工能够顺利修成,停工造成的直接损失这么大,难道有关单位的责任人不用为此承担责任?当地一位村民气愤地说。
 遇到这种事情,不要说老百姓气愤,让人都会气愤。工程领域腐败令人发指,国家投入1亿多元资金10年竟修不通一条公路,这些资金究竟用在何处?都进了谁的腰包?谁为国家投资巨额损失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