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问题,错误逻辑,虎已成患,领土已经危险。“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论述逻辑存在致命错误。因此,完全没有可操作性。
觊觎侵占中国岛礁(领土)的国家,都说被觊觎侵占的中国岛礁(领土)就是本国领土,因而也就无从与你商议所谓“共同开发”的问题——人家的“祖国的好山河寸土不让”,这就是他们的也更应该是我们的最应有的逻辑。论述极其坚决,从不含糊。
反而是“拥有无可争辩自主权”的一方却提出来“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让国人一头雾水、越想越不解、让侵占者得越来越寸进尺的论述。而且在外交语言中“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中竟然有时会省去“主权属我”只讲“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国人越想越窝囊,侵占者越想越窃喜。甚至认为所占区域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就归自己,于是乎日、越、菲等国公然挑起事端、呼吁国民、煽动世界!于是乎谎言在一百遍地重复中,正向“真理”挺进!——中华民族又到了接受严峻考验的时候。
如此现状,根源何在?南海问题论述,逻辑错误,导致如此恶果。这个错误的论述就是“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如果把“主权属我”作为前提,那么就不存在“搁置争议”更不存在“共同开发”的论述结果。因为这个论述者也坚定地谈过“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国家的主权和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
如果“主权属我”,那么“搁置争议”就是心虚退让,“共同开发”就是对侵占的默认。这是一个把自己逼上绝路的论述。
正确的论述是“主权属我,无可争议,申请合作,共同开发”。这就避免了侵占者大言不惭、主权者踟蹰不前的尴尬而危险的逻辑。
如果顾及到美国的所谓“南海自由通行权利益”说,可以表述为“主权属我,无可争议,申请合作,共同开发,惯例通行”。美国对中国的南海主权并无异议——由美国主导的大批二战国际法律文件都明确指出南海主权属于中国。关于远辖近管的问题,拿着尺子量量美国的东西部地图和美国东西部与中途岛、夏威夷、关岛的距离,也就再明白不过了。
实践证明,光可以韬,晦可以养,但在领土、领海与主权问题上与已经侵占了29个岛礁的狼子野心、血盆大口者谈什么“维稳”、谈什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谈什么“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无异于在与狼谋皮中断送大好河山。
原来时空不在,我们无可奈何。现在时空具在,应该有所为了。
就美国而言,阿富汗、伊拉克天价的“战争投资”还没有捞回来,打利比亚这个第三战场,因为资金等问题不得不小肚鸡肠、先进后缩、奥巴马政府内外交困自顾不暇。这也正是中国砸碎并“启封”第一岛链的绝佳机会。
中国“先亮底牌后亮剑”的机会已经来了。
“亮底牌”,指的是动用世界上最强大的宣传机器,亮出中国之于南海的道德与法律底牌——南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为了维护中国南海的稳定、为了维护亚洲的稳定、为了维护世界的稳定,中国政府以退让换和平的美好愿望被看成是“心虚腿软好欺负”,“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被理解成侵占者蚕食中国领海的理论依据。告诉世界,中国人民的退让与忍耐已经到了极限,到此为止了!“亮剑”,就是告知世界,中国绝不发动侵略战争,但是中国在捍卫自己的领土问题上,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中国要军事出击了。
现在是开动中国在世界上最强大的宣传机器向联合国与国际社会发出昭告的时候了。
首先,必须正告越南:不要忘记,你们在1975年以前对中国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是没有异议而且是明确承认的!非法侵占的29个岛礁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侵略!是必须无条件退出的。妄图瞒天过海,混满50年据为己有是痴心妄想、永远也办不到的!
其次,必须正告菲律宾:2009年1月28日,菲律宾参议院通过的“菲律宾群岛领海基线议案”,把中国的黄岩岛和南沙群岛8处岛礁划为菲律宾领土是于史无凭、于国际法、国际海洋法无效的,其行径已构成对中国宣战,其代价将是惨重的!
再次,必须正告日本:钓鱼岛自古就是中国领土。二战结束后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及其他国际文件明确规定把被日本窃取的钓鱼岛等中国领土归还中国(当然这其中也包括菲、越、马等国主张部分权利的南沙群岛)。对钓鱼岛的强取豪夺同样是于史无凭、于国际法、国际海洋法无效的,也是同样办不到的。
最后,必须通告马来西亚,祖业是家传的,领土是固有的,法律是明文的,友谊是可以长存的,但是不会以牺牲国土为代价的,马来西亚侵占着的中国南海南沙群岛6个岛礁,基于上述原因同样是非法的、无效的。13亿中国人捍卫主权领土完整的决心是无法动摇的。
必须昭告联合国与国际社会:上述领土、领海在中国国内是没有争议的。所有的所谓“争议”,只是“争议”的制造方为了趁火打劫、从中渔利而挑起事端的于史无凭、于法无据的儿科把戏。我们可以韬光养晦,但是,我们绝不姑息养奸。自古玩火者必将自焚。
必须昭告联合国、国际社会和国际政治家以及一切爱好和平的人们:
我们的“史凭法据”是“祖宗家业”“历史传承”“史书记载”、“地图标注”和“相关国际文件、相关国际法律”。白纸黑字、铁证如山、无以复加、无可辩驳、理直气壮。
展开从古至今的史书典籍、国际文件,我们把在中国人心中无可争议的中国领土主权——海权证据告诉全世界!
大量翔实的史实证明,南沙群岛是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和开发经营的,中国政府早已对其行使管辖和主权。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领土、领海与主权问题上从来就不存在“透过指缝看世界”的所谓“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而只存在“吃祖宗饭,造子孙福”和“承祖宗业、造子孙孽”的选择。越南人派特使来中国,明显地在以时间换空间——等待军火到位(苏30战机群和六艘俄罗斯潜艇明年交货),同时在拖拖谈谈中争取国际法的50年占领期!
对于海权与领土问题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了——“海权,寸权必争;领土,寸土不让”。
国歌歌词中有这样沉重的一句“中华民族到了……”
附件:从古至今“主权属我”的证据不胜枚举——
约公元50~150年(均为公元后纪年),东汉杨孚《异物志》有"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的记载。这里的"涨海"是当时中国人民对南海的称呼,"崎头"则是当时对包括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的岛、礁、沙、滩的称呼。
220至265年(公元。三国时代),三国东吴将领康泰所著《扶南传》不仅提到了南沙群岛,而且对其形态描述道:“涨海中,到珊瑚洲,洲底有盘古,珊瑚生其上也。”
618年—1279年(公元。唐宋年间)唐宋年间,许多历史地理著作将西沙和南沙群岛相继命名为 “九乳螺洲”、“石塘”、“长沙”、“千里石塘”、“千里长沙”、 “万里石塘”、 “万里长沙”等。宋元明清四代,以“石塘”、“长沙”等为名记述南海诸岛的书籍多达上百种。
789年,中国已把南海诸岛称为万里长沙”和“千里石塘”(即今南沙群岛)列入中国版图。
851年 ,阿拉伯人《苏莱曼游记》记载中国的南海诸岛。
1178年,南宋周去非《岭南代答》成书,载:“…东大洋海,有长沙、石塘数万里”,此中的“长沙”、石塘”指的就是南海诸岛。长沙是以沙岛为主的珊瑚岛,石塘是以环礁为主的珊瑚礁。
1225年,宋代赵汝适《诸蕃志》成书,指出:“贞元五年(公元789年)以琼为督府,今因之。…至吉阳(今三亚市),乃海之极,亡复陆涂。外有州,曰乌里,曰苏吉浪,南对占城,西望真腊,东则千里长沙、万里石床,渺茫元际,天水一色”,这里不但指出了千里长沙、万里石床是我国的南海诸岛,而且也说明,早在唐代已经将西南中沙群岛划归海南岛的振州(宋时改为吉阳军)管辖。
1279年的《元史》地理志和《元代疆域图叙》记载元代疆域包括了南沙群岛。其中《元史》记载了元朝海军巡辖了南沙群岛。这表明迟至元代,南沙群岛已归我国行政管辖。
1349年(公元。元代),对南海诸岛地理位置的记载更为详细。汪大渊所著《岛夷志略》中有 “万里石塘,由潮洲而生,迤逦如长蛇,横亘海中......原其地脉。历历可考。一脉至爪哇,一脉至渤泥及古里地闷,一脉至西洋遐昆仑之地”。其中“万里石塘”指包括今南沙在内的南海诸岛。
1402-1500年(公元。明代)《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中标有石塘、长沙和石塘。从图中标绘的位置看,后一个石塘是今南沙群岛。
1425年-1430年,明代航海家郑和的部下绘制的详图上记录了西、南沙群岛的位置。西沙群岛被称为“石塘”和“万生石塘屿”,南沙群岛被称为“石星石塘”
1488年,明代王佐《琼台外纪》记载万州辖有:长沙、石塘。
1521年,明代唐胄《正德琼台志》记载琼州所属的“千里长沙”和“万里石塘”。
1536年,明代黄衷《海语》中记载分水即外罗海是我国南海疆域的西面界限。该书清楚地写道,“万里长沙”位于‘万里石塘’的东南方。这一描述与南沙群岛确实位于西沙群岛东南方的事实一致。
1554-1557年,明代罗洪先作《广舆图》,书中第107页绘有“长沙”和“石塘”。
1588年,明代黄佐《广东通志》记载明水师在七洲洋巡海、防寇。
1590年,明代罗曰裘《咸宾录》记载南海诸岛的“万里石塘”(南沙群岛)。
1613年.明代王在晋《海防篡要》绘有“长沙”和“石塘”。
1637年,明代《武备秘书地利附图》将南海诸岛(包括南沙群岛)纳入中国版图。
1644年前,明代《海南卫指挥佥事柴公墓志铬》记载:“广东濒大海,海外诸国皆内属”,“公统兵万余,巨舰五十艘”,巡逻“海道几万里”。表明南沙群岛属于明代版图,明代海南卫巡辖了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
1662-1723年(康熙年间)清代《更路簿》记载了中国海南岛渔民所习用的南沙群岛各个岛、礁、滩、洲的地名具体方位,其中南沙计73个地名。中国南海渔民经过世世生产实践,创作了记载南沙群岛地理位置和航行路线并用中国式罗盘方位给部分岛礁命名的《更路簿》。
1709年,中国《大清中外天下图》将西沙、南沙、中沙群岛纳入中国版图。
1710—1712年,广东水师副将吴升巡视西沙群岛海域。
1722年12月20日(明清时代)以前成书的《更路簿》是中国人民明清以来开发南海诸岛的又一有力证明。它是中国海南岛渔民在西沙和南沙群岛进行生产活动的航海指南,积累了许多人航行实践经验的集体创作,它孕育于明代,后不断完善,记载了渔民从海南岛文昌县的清澜或琼海县的潭门港起,航行至西沙、南沙群岛各岛礁的航海航向和航程。传抄于民国时期的《更路簿》,不但记录了我国通往东南亚、西亚、东北亚以至地中海沿岸国家的线路,还有一年12个月海上流水特征的记载,也不乏风向、暗礁的准确描述,对于那些危险地段还特别标注了航行速度以示提醒。《南海更路经》又有《南海水路经》、《南海定时经针位》、《西南沙更簿》、《顺风得利》、《注明东、北海更路簿》、《去西、南沙的水路簿》等名称。
1724年的《清直省分图》之《天下总舆图》将南沙群岛列入中国版图。
1730年,陈伦炯《海国闻见录》书中,描述了两个群岛的地理位置,并在他所绘制的插图《四海总图》中绘出了这两个群岛。
1755年的《皇清各直省分图》之《天下总舆图》将南沙群岛列入中国版图。
1767年的《大清万年一统天下全图》将南沙群岛列入中国版图。
1810年的《大清万年一统地量全图》将南沙群岛列入中国版图。
1817年的《大清一统天下全图》等许多地图均将南沙群岛列入中国版图。显然,在清代中国政府将南沙群岛标绘在权威性地图上,对南沙群岛行使行政管辖。
1868年(公元。清代)《中国海指南》记载了我国渔民在南沙群岛活动情况,郑和群礁有“海南渔民,以捕取海参,贝壳为活,各岛都有其足迹,亦有久居礁间者,海南每岁有小船驶往岛上。携米粮及其他必需品,与渔民交换参贝。船于每年十二月或一月离海南,至第一次西南风起时返。”清末以来,我国海南岛和雷州半岛各地渔民都有人到南沙群岛去捕鱼,其中以文昌、琼海两县最多,每年仅从此二地去的渔船就各有十几条到二十多条。
1898年美国与西班牙签订的巴黎条约、1900年签订的华盛顿条约曾明确规定了菲律宾的领土范围,但并未包括南沙群岛。
1918年(民国时代)日本小仓卯之助的《暴风之岛》记载他组织的探险队到达北子岛时发现三位"文昌县海口人"等我国渔民开发经营南沙群岛的史实。
1932年和1935年,中国参谋本部、内政部、外交部、海军部、教育部和蒙藏委员会共同组成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专门审定了中国南海各岛屿名称共132个,分属西沙、中沙、东沙和南沙群岛管辖。
1933年(民国时代)日本三好和松尾到南沙调查时看到北子岛有中国人2名、南子岛有中国人3名住在那里。日本《新南群岛概况》记载,中业岛有渔民“栽种之甘薯”,“昔时有中华民国渔民居住于此岛,并种植椰子、木瓜、蕃薯和蔬菜等”。
1933年,法国侵占我国南沙群岛的太平、中业等九个岛屿,立即遭到我在南沙群岛生活和从事生产活动的渔民强烈反抗,中国政府也向法国政府提出抗议。1935年,中国政府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编印《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详细标明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各岛礁的具体名称。
1939年,日本侵占了南海诸岛。1946年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精神,中国内政部会同海军部和广东省政府委派肖次尹和麦蕴瑜分别为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专员,前往接管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并在岛上立主权碑。
1943年12月1日埃及开罗市《开罗宣言》:我三大盟国(中、美、英)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决不为自己图利,亦无拓展领土之意思。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我三大盟国稔知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与独立。(原文摘录)
1945年7月17日,德国柏林近郊波茨坦《波茨坦公告》。公告共13条主要内容:盟国将予日本以最后打击,直至其停止抵抗;日本政府应立即宣布所有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重申《开罗宣言》的条件必须实施,日本投降后,其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由盟国指定的岛屿;军队完全解除武装;战犯交付审判;日本政府必须尊重人权,保障宗教、言论和思想自由;不得保有可供重新武装作战的工业,但容许保持其经济所需和能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准其获得原料和资源,参加国际贸易;在上述目的达到和成立和平责任政府后,盟国占领军立即撤退。8月14日,日本天皇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军投降。《波茨坦公告》及其他国际文件明确规定把被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这自然包括南沙群岛。
1946年12月,当时的中国政府指派高级官员赴南沙群岛接收,在岛上举行接收仪式,并立碑纪念,派兵驻守。
1947年,中国内政部重新命名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全部岛礁沙滩名称共159个,并公布施行。
1952年日本政府正式表示"放弃对台湾、澎湖列岛以及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从而将南沙群岛正式交还给中国。对于这一段历史经纬。各国都是十分清楚的。事实上,在此后的一系列国际会议和国际实践中,美国一直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战后相当长时期内,并不存在所谓的南海问题。南海周边的地区也没有任何国家对中国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权提出过异议。
1952年日本由外务大臣冈崎胜男亲笔推荐的《标准世界地图集》证明着南沙的中国海权;
1953年菲律宾宪法、1951年菲美军事同盟条约等也对此作了进一步确认。1978年12月,马来西亚开始在其公布的大陆架地图上将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和海域标在马来西亚境内。
1954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出版的《世界大地图集》,1956年英国出版的《企鹅世界地图集》证明着南沙的中国海权;
1955年在马尼拉召开的国际民航组织太平洋地区航空会议通过的第24号决议,要求中国当局在南沙群岛加强气象观测,会上没有任何一个代表对此提出异议或保留。许多国家出版的地图也都标注南沙群岛属于中国。
1956年法国出版的《拉鲁斯世界与政治经济地图集》明确标注南沙群岛属于中国。
1960年、1972年越南出版的世界地图及1974年出版的教科书都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
1962年由外务大臣大平正芳推荐出版的《世界新地图集》证明着南沙的中国海权;
1963年美国出版的《威尔德麦克各国百科全书》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
1970年和1971年菲律宾开始派兵占领南沙岛屿,最先染指南沙。
1970年以前在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国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或领导人讲话提及本国领土范围包括南沙群岛。
1973年的《苏联大百科全书》和1979年日本共同社出版的《世界年鉴》都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
1975年越南统一后就派兵抢占南沙岛屿,后来居上;
1975年以前越南明确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
1983年和1986年马来西亚开始占领弹丸礁、南海礁和星仔礁等岛礁。
1983年,中国地名委员会授权公布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标准地名。
综上所述,大量翔实的史实证明,南沙群岛是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和开发经营的,中国政府早已对其行使管辖和主权。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领土、领海与主权问题上从来就不存在“透过指缝看世界”的所谓“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而只存在“吃祖宗饭,造子孙福”和“承祖宗业、造子孙孽”的选择。
对于海权与领土问题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了——“海权,寸权必争;领土,寸土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