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对于中国社会而言,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险法》即将实施。
此时此刻,回顾世界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的历史进程,应该是饶有兴味的:1873年,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险法规,德国的《疾病保险法》问世。经过138年的不断的改进和完善,社会保险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中坚。尤其是二战以后,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建立“福利国家”,将社会保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推向其声誉的巅峰。
但是,上个世纪70年代末的“石油危机”,使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嘎然而止,从此进入了经济上的“滞涨时期”。后来英国的撒切尔夫人和美国里根总统的社会福利改革,将经济衰退的罪过都怪罪到穷人头上,于是出现了西方世界80年代“拿穷人开刀”的十年,其余波一直延续至今。
平心而论,在西方发达国家中通常仅占10%左右的“社会底层”,并没有那么大的“本事”能够拖累整个西方世界的经济发展。西方世界的经济问题,其根源是60年代以来,殖民地国家纷纷独立,新殖民主义又受到抵制,以前作为宗主国可以获得极其廉价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西方发达国家,其经济特权逐渐失去。1973年,当“石油输出国组织”宣告,将原油价格从每桶不到3美元涨到超过13美元时,美国的GDP增幅下降了4.7%,欧洲下降了2.5%,日本则下降了7%。但是,以英美为首的“社会福利改革”却将经济衰退的原因推向穷人,实际上是将因果倒置了。“福利国家”的理想并没有错,当然,就具体的制度安排而言,还是有调整的余地。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起于80年代,所以受到西方国家“社会福利改革”的影响颇深。迄今为止,把“福利国家”当作“坏东西”的思想仍然大有市场。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30多年之后,我们仍然没有一个能使中国人民过上没有后顾之忧日子的社会保障制度。
直到2007年的十七大,我们才第一次将“覆盖城乡居民”真正作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郑重地提出。此前,我们的目标是“与经济体制改革配套”和“社会稳定器”。显而易见,修订多年的《社会保险法》是以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以来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为基础的。因为政策目标的差异,当年的改革措施并非为了“覆盖城乡居民”,主要是为了国有企业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的。譬如农民工参保在政策上总是不顺,实质问题就是原来的政策并没有考虑他们。现在要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把这些问题都解决了吗?关系理顺了吗?恐怕还需冷静观察。
再往上一个层次看国际趋势,现在的社会保险制度在上个世纪中叶便告成熟,其基本模式已经基本框定,很少有实质性的变化。但是,社会经济背景却在大变特变,已经从工业化时代走向后工业、全球化的时代。“福利国家”政策是以“充分就业”为基础的,60年代OECD国家的失业率低至1.9%,而今天已经高达8—10%。越来越多的非正规就业,也在严重地影响着社会保险制度的财政状况。发达国家的资本以“出逃”的方式规避人工成本的上升,可我们怎么办?
再往下一个层次看操作层面,且不谈为很多专家诟病的“授权”问题,现在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社会张力毕现的时期,很多好政策、好制度都面临着“中梗阻”的挑战而进退维谷,这就是现实。
总而言之,《社会保险法》的实施面临着多重障碍,前景只能说谨慎乐观。但是,不管怎么说,一部为政府、为专家、为公众、为中国社会翘首以盼多年的法律终于要付诸实施了,我们当然应该持欢迎和支持的态度,希望《社会保险法》的实施能够为中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谨慎乐观:《社会保险法》实施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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