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申报
国外化妆品进入中国大陆市场都必须接受国家卫生部门的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进口化妆品实行备案审批制,进口化妆品只有取得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才能在中国市场上销售。化妆品如何取得该批件,化妆品审批的周期,费用如何,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文章,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和笔者联系:
联系人:马小姐(Tina)(北京海华鸿业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10-58607531, 15210826413
网上咨询:QQ:275700105,MSN:[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zhuceorg.com/
一、化妆品分类?
答:总体来讲,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和普通用途化妆品两大类;其中,特殊用途化妆品为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功能的九类产品,其余均为普通类
二、何种化妆品由国家药监局审批?
答:所有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由药监局审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当地省的卫生监管部门审批。
三、进口化妆品审批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 1、进口普通化妆品的备案审批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备案审批材料、申请备案审批、材料审核、核发备案审批凭证等程序。
2、进口特殊化妆品审批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备案审批材料、申请审批、材料审评、核发审批批件等程序。
四、进口化妆品申报批文需要多长时间
答:进口普通类化妆品一般在4.5个月左右取得批文,进口特殊类化妆品一般在6个月左右取得批文。化妆品申报审批时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检验时间:
进口普通类化妆品检验周期,一般在40—60天内完成。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各项试验的检测周期,一般在80天内完成。防晒类产品如果加做SPF值、斑贴试验及PA试验,时间需要适当延长。育发类、健美类、美乳类产品需要做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整个周期约为150天。
2、评审时间:
卫生部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评审会议为每月的最后一周
五、进口化妆品审批评审依据?
答:化妆品卫生许可审批工作按《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备案审批受理规定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
六、进口化妆品审批一般需要多少费用?
答:化妆品申报审批费用主要是化妆品的检验费用
目前SFDA共认定14家机构具有化妆品检验资格。其中上海北京的收费略高,但质量和效率也相对高。因此建议大家选择北京上海的检验机构。
检验收费标准会根据产品的类别有所不同:普通化妆品一般在4000-7800元,多数都是5800元/个,特殊类化妆品因会增加人体试验而稍高,大多在10000元以上,但一般不超过3.5万。
代理机构服务费:如果委托专业代理备案审批公司备案审批,还需按照合同约定另行交纳代理服务费.随着国家对化妆品监管力度的加大,这项工作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建议国外生产企业和代理商还是找专业人士来为大家服务。北京海华鸿业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代理化妆品批文办理,成功备案审批日本,韩国,美国,台湾,香港,瑞士,意大利,法国等多个国际产品。欢迎和我们联系。电话:010-58607531,15210826413,联系人:马小姐
七、化妆品的检验需要进行哪些检测项目?
答:化妆品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毒理学安全性实验、人体安全及功能试验。
检验时间一般在2-4个月,有些特殊功能化妆品因为要做人体试验,时间稍长。
八、进口化妆品申报审批涉及的机构有哪些?
答:化妆品的备案审批,主要涉及到四个机构:1、检测机构;2、受理办公室;3、评审委员会;4、行政审批部门。
1、检测机构:如前述
2、受理办公室:负责对企业的备案审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受理并负责安排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卫生部;发放证书等。机构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中心,地址在北京西直门。
3、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备案审批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机构为在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在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15号楼(100070)
4、卫生行政部门:对通过了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经批准的产品发给化妆品批准文号。
九、如果进口产品在国外已经进行了实验,是否在备案审批的时候还需要重新检验?
答:一般情况下,进口产品必须在中国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卫生学和毒理学检验,但防晒化妆品如果在国外已经做了SPF和PA检测,可以直接提交国外的检验报告,在提交检验报告的同时需要同时提供国外实验室资质条件资料。卫生部规定所有的检验报告都需要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对于提交国外SPF检验报告的,如备案审批名称与检验报告上名称不一致时,生产厂家需出具书面证明,证明所备案审批产品与检验报告标示产品一致。外文报告应翻译为中文。
十、备案审批进口化妆品需提交哪此材料?
答: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审批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 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八)已经备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在华备案审批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备案审批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审批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目前,药监局食品化妆品审批办公室要求企业提交一份备案审批材料的原件。
十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六)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七)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八)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九)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十)已经备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在华备案审批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备案审批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二)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三)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目前,药监局食品化妆品审批办公室要求企业提交一份备案审批材料的原件和四份复印件。
十二、以国外品牌商的名义备案审批的则属委托加工方式生产,除按以上规定提交材料外,还须提交哪些材料?
答:
1、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书;
2、进口产品应提供被委托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2)或良好生产规范(GMP)的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或者经过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证的复印件;
十三、需要提供的证明性材料有哪些?
答:主要为以下三种:
1、自由销售证明原件,如果不是使用中文,也需要进行翻译公证。
2、授权书
第一种如为外文的需要进行翻译公证,后一种需要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法人签字和盖章分别在各自的所在国进行真实性公证,经过双方公证后的授权书如果不是使用中文,也需要进行翻译公证。
进口化妆品申报
国外化妆品进入中国大陆市场都必须接受国家卫生部门的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进口化妆品实行备案审批制,进口化妆品只有取得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才能在中国市场上销售。化妆品如何取得该批件,化妆品审批的周期,费用如何,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文章,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和笔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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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8607531, 1521082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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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zhuceorg.com/
一、化妆品分类?
答:总体来讲,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和普通用途化妆品两大类;其中,特殊用途化妆品为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功能的九类产品,其余均为普通类
二、何种化妆品由国家药监局审批?
答:所有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由药监局审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当地省的卫生监管部门审批。
三、进口化妆品审批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 1、进口普通化妆品的备案审批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备案审批材料、申请备案审批、材料审核、核发备案审批凭证等程序。
2、进口特殊化妆品审批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备案审批材料、申请审批、材料审评、核发审批批件等程序。
四、进口化妆品申报批文需要多长时间
答:进口普通类化妆品一般在4.5个月左右取得批文,进口特殊类化妆品一般在6个月左右取得批文。化妆品申报审批时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检验时间:
进口普通类化妆品检验周期,一般在40—60天内完成。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各项试验的检测周期,一般在80天内完成。防晒类产品如果加做SPF值、斑贴试验及PA试验,时间需要适当延长。育发类、健美类、美乳类产品需要做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整个周期约为150天。
2、评审时间:
卫生部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评审会议为每月的最后一周
五、进口化妆品审批评审依据?
答:化妆品卫生许可审批工作按《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备案审批受理规定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
六、进口化妆品审批一般需要多少费用?
答:化妆品申报审批费用主要是化妆品的检验费用
目前SFDA共认定14家机构具有化妆品检验资格。其中上海北京的收费略高,但质量和效率也相对高。因此建议大家选择北京上海的检验机构。
检验收费标准会根据产品的类别有所不同:普通化妆品一般在4000-7800元,多数都是5800元/个,特殊类化妆品因会增加人体试验而稍高,大多在10000元以上,但一般不超过3.5万。
代理机构服务费:如果委托专业代理备案审批公司备案审批,还需按照合同约定另行交纳代理服务费.随着国家对化妆品监管力度的加大,这项工作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建议国外生产企业和代理商还是找专业人士来为大家服务。北京海华鸿业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代理化妆品批文办理,成功备案审批日本,韩国,美国,台湾,香港,瑞士,意大利,法国等多个国际产品。欢迎和我们联系。电话:010-58607531,15210826413,联系人:马小姐
七、化妆品的检验需要进行哪些检测项目?
答:化妆品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毒理学安全性实验、人体安全及功能试验。
检验时间一般在2-4个月,有些特殊功能化妆品因为要做人体试验,时间稍长。
八、进口化妆品申报审批涉及的机构有哪些?
答:化妆品的备案审批,主要涉及到四个机构:1、检测机构;2、受理办公室;3、评审委员会;4、行政审批部门。
1、检测机构:如前述
2、受理办公室:负责对企业的备案审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受理并负责安排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卫生部;发放证书等。机构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中心,地址在北京西直门。
3、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备案审批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机构为在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在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15号楼(100070)
4、卫生行政部门:对通过了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经批准的产品发给化妆品批准文号。
九、如果进口产品在国外已经进行了实验,是否在备案审批的时候还需要重新检验?
答:一般情况下,进口产品必须在中国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卫生学和毒理学检验,但防晒化妆品如果在国外已经做了SPF和PA检测,可以直接提交国外的检验报告,在提交检验报告的同时需要同时提供国外实验室资质条件资料。卫生部规定所有的检验报告都需要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对于提交国外SPF检验报告的,如备案审批名称与检验报告上名称不一致时,生产厂家需出具书面证明,证明所备案审批产品与检验报告标示产品一致。外文报告应翻译为中文。
十、备案审批进口化妆品需提交哪此材料?
答: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审批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 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八)已经备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在华备案审批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备案审批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审批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目前,药监局食品化妆品审批办公室要求企业提交一份备案审批材料的原件。
十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六)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七)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八)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九)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十)已经备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在华备案审批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备案审批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二)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三)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目前,药监局食品化妆品审批办公室要求企业提交一份备案审批材料的原件和四份复印件。
十二、以国外品牌商的名义备案审批的则属委托加工方式生产,除按以上规定提交材料外,还须提交哪些材料?
答:
1、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书;
2、进口产品应提供被委托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2)或良好生产规范(GMP)的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或者经过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证的复印件;
十三、需要提供的证明性材料有哪些?
答:主要为以下三种:
1、自由销售证明原件,如果不是使用中文,也需要进行翻译公证。
2、授权书
第一种如为外文的需要进行翻译公证,后一种需要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法人签字和盖章分别在各自的所在国进行真实性公证,经过双方公证后的授权书如果不是使用中文,也需要进行翻译公证。
进口化妆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