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黄金周”过后,市场恢复到常态,但舆论之声狼烟四起,缘何?皆因楼市的明码时代不给力!一晃眼,离“五一”明码标价的大限之日也快近半月了!“一房一价”各地落实情况可以说是差强人意。
据相关主流媒体报道,首府北京对此高度重视,国家发改委联同北京市成立10个检查小组对京城30个楼盘突击检查,发现问题不少,据悉有10多家对“一房一价、明码公示”执行不力的房企上了“暴光台”;一线先锋城市深圳继4月中旬推出史上最严厉“限价令”之后,正在市内各区推行“一房一价”,深圳政府要求群众监督在“明码标价”存在问题的楼盘,目前应该说喜忧参半,有些房企和政府主管部门玩起了“躲猫猫”;有的楼盘也存在“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明明公示的是一、二期的价格表,但卖的确实三、四期或其它;天津方面近期颁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细则》,该细则6月1日起执行,把二手房也纳入“一房一价”范畴。还有一些城市“明码标价政策”颁布与执行情况就不一一列举了。
从市场角度来看,“一房一价”当前是“叫好不叫座”,拍手“叫好”的是广大购房消费者;“不叫座”的是开发商内地称房企。政府要求房企开发的楼盘 “一房一价”、明码标价!意图很明白,就是要让购房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让房企阳光作业而不是搞暗箱操作!这样才能保证弱势群体的权益!
早些年也有一些成熟的、优秀的房企推行“阳光售房”,购房客户买得开心、住得放心!但是大部分中小型房企做不到这点。“乖孩子”毕竟是少数,“淘气、调皮的”占大多数!“一房一价”对广大购房者无疑是好事情他们当然是举双手赞成。但对于房企来说,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就是强制性要求房企在楼盘营销环节做到“阳光作业”,也即在楼盘房源定价方面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这无疑于改变了他们过往的一些约定成俗的“潜规则”。比如“假销控”、 “假热销”、“变相涨价”、“炒作”等将在“公示”及新的房管部门备案制度中消失得一干二净!“一房一价”也给房产营销人又出了一道研究课题,过往采用的营销手法和战术都将由此而改变!
既然楼盘营销在定价方面变得如此阳光、透明,如同一汪清澈见底的河水,如此高的透明度和分辨率,购房消费者不必用孙悟空的“火眼金星”就能把个盘其中奥秘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百白,他们当然很开心!但是郁闷的是开发商、是我们的房企!因为如此“裸售”预示着他们的暴利已经不存在!而资本具有逐利的本性,道德血液对房企来讲没有金钱实在,企业要生存要发展要做大,资金链必须殷实,“一房一价”让他们很受伤!很被动!“不叫座”当然是可以预知的了!
“一房一价”的法律角度当然是站得住的, 其合法性无庸质疑!《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讲商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之前对商品的价格等方面有知情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是大宗交易商品,也同样遵循这一法理!也即买家在购买之前,对楼盘的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所选房源的楼层、朝向、面积、房价(单价与总价)、装修等信息有知情权!如此才买得清楚、明白、称心如意!
笔者认为,乱市需用重典,此乃古训!既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已实施,全国近6万家房企就要认真贯彻执行,不管你是央企、名企、民企,全国一盘棋、一视同仁!并且各地要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光靠政府的力量肯定不够!要发挥网络与社会舆论的力量来同步进行!若发现“一房一价”违规的房企和楼盘要坚决予以制裁,建立诚信档案,一次违规就得停售整改,并且处以重罚!严重违规者当取消开发资格,5年不得开发新项目。若像北京方面规定的某一个楼盘“一房一价”若执行不到位,则一套房罚款5000元,是不足以敲山震虎的,比如,遇到势力雄厚的大财团房企(全国500强企业),那是洒洒水!而且这些罚款对北京4环内3-5万/㎡的房价是小儿科,摊薄到每平米建筑面积上也近50元左右(按建筑面积100㎡计算),而且这笔罚款也最终会转嫁到买家身上!这是何等低档的制裁手段!?
“一房一价”是中央今年“控制房价目标”的具体战术手段,实现这一目标,让“叫好不叫座”变“叫好又叫座”任重道远!具体操作阶段需要政府正确主导、房企配合、群众支持、社会舆论呼吁!
“一房一价”的战斗号角已吹响,主流品牌房企应该做出榜样!做真正行动上的企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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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延伸阅读:5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正式实施。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根据《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采取上述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