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救助对象中大学生“清零”
王旭明
继北京警方动用300警力和动员数百位村民并首次调用直升飞机将几十名被困猫耳山的高校师生营救出来之后,又有17名登山者在灵山迷失,警方再次安排警力和动用直升飞机,将迷失者救出。两件都是救人的事情,相同却也不同。
相同的是,类似救人的事件全国不少地区时有发生,救人者的职业精神和高尚品德自不用多说,的确应当学习和弘扬。应该说的其实还有被救者,在被获救之后,除了应有的感谢之外,是不是还应该有一些东西呢?比如,是否需要承担必要的抢救费用和对施救者给予一定的物质补偿。无论什么样的活动,当然包括户外活动,只要不是公务需要和体现国家利益,都可视为一种私人行为,而这种私人行为的主体在准备发生这种行为时,只要是成年人就应该考虑到有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以及如何应对。说句俗话就是,做事之前,您想到过会倒霉吗以及倒霉了怎么办?不能因为没想到或想的不够而让有关部门和其他无关人员无偿承担。再如,是否应当具有一点公民和公德意识。律师张勇先生认为由于个人爱好和猎奇的心理作为的危险活动,一旦出现事故,却需要国家付出大量人力财力,损坏了公共利益,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批评。张先生的话言之有理。
还可以举出很多例子,因为公民的有意或无意的个人行为,甚至带有某种激情状态下的一意孤行,而要他人和社会付出财、物甚至生命的代价。对此,在现代化的公民社会中,我们不能一味的赞美救助者高尚的精神和见义勇为的行为,而忽视了对这些人和事的批评。其实在批评这些人和事的同时,也是提高他们公民意识和修养,从而提高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过程。就这一点说,北京市发生的两起救人事件都是相同的。
不相同的是两起事件救助的对象不同,前者救助的对象是高校师生,而后者是其他人员。而正是这一点引发了我对当代大学生责任与使命的思考。在任何国家和社会中,大学生都应该是国家进步和社会文明的积极建设者和推动者,并能够用所学到的先进经验和知识武装自己,帮助他人。我认为,当代大学生可以理解为是相对的“精英阶层”,而不是“弱者”,更不该是“救助对象”。这样的认识,既是由大学生的特征和性质所决定的,也是由办大学的人之初衷所决定的。不错,我们今天的确已经进入了大众化的高等教育,但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也不过30%左右,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受教人群中,一百个人里面最多只有三十个人可以接受高等教育,当然上大学的人还是选拔出来的优秀者,应该是社会的中坚和栋梁。如果这些人都需要救助的话,谁来“救助”其他人和社会呢?还有,国家以及任何一个办大学者的初衷毫无疑问是为培养千千万万优秀人才和鼎力支持国家建设的杰出人才,至少可以肯定的说,没有一个办学者是为了增加救助者而办学校的。国家和人民乃至每一个家庭为育才可以倾尽全力,甚至可以节衣缩食,但绝不希望增加需要救助的人口。办大学也不是不是为了减少一个又一个根本不应该发生的麻烦。
应该看到,近年来,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政府采取了许多辅助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政策,比如从没上大学就开始的对普通高中生的资助政策和不断改进的高考加分政策;比如上了大学以后实行的包括奖、减、贷、助、免在内的一系列的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以及社会上方方面面提供的各种奖学金等;比如大学生毕业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优先学生就业和创业的政策等等。大学生应该将所有这些辅助政策变成成长成才的动力,变成为社会和人民排忧解难的动力,变成推进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的动力,而决不应该成为毫无顾忌、毫无节制、毫无尽头且理直气壮获取新的扶助的动力。暂时还不能减忧,就发奋图强,好好学习:暂时还不能减忧且还没有报答社会的本领也可,但起码决不能再为国家增添新的负担,增添新的支出。如果增添了,要忏悔,要知道错,要心存内疚,要绝不再犯。
特别应当批评的是,在类似的救助行为发生后,某些大学生不仅缺少感激,甚至连起码的内疚都没有。一位大学生向记者表示“等以后毕业了,我好好工作回报社会。”这话没错,但大学生们可曾想到,你们在校期间就应该可以好好回报社会了。怎么回报呢?就是要潜心学习、尽快掌握本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当然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不给社会和亲人添乱,这就是对政府和人民的建设大学培养大学生初衷的回报了。我特别遗憾的是,每一次救助大学生事件发生后,我几乎没有听到过一次或记者报道过一次,出自大学生之口的抱歉和对不起之类的表达,因为发生这类事故,仅仅有侥幸和重获新生之感,仅仅有感谢,仅仅有表决心都是不够的,必须有道歉,必须有自责,必须有反思。
惟此,才称得上大学生三个字,才不愧人们对精英的渴望。从这个意义上说,我期待今后类似救助事件对一般公民来说是越少越好,对大学生来说是没有才好。灾难事故中大学生不应当成为救助对象,应当救人;人为且自发如猫耳山事件救助对象中大学生应当“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