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牵牛”案挑破法治底线
南方农村报社论 2011年04月21日
必须通过程序来保障正义,必须把对正义的追求细化到对每一步司法程序的恪守上,必须将正义借由个案的公正裁判运送到每个人的家门口,因为,每一次司法裁判的公正与否都关系着人类那份共通的法治理想。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农妇余淑蓉,近些年来在与有关政府的系列诉讼中耗尽了心力。从4月20日《南方都市报》的相关报道来看,余淑蓉的住房是在去年1月27日被强拆的,同时还有5头奶牛被牵走。在房子被强拆后,“钉子户”余淑蓉便陷入了多起与当地政府的诉讼之中,连家人也因其“钉子户”的身份而受到当地一些政府部门的非难。
现在看来,这俨然是一锅粥的连环诉讼,涉及土地性质的变更、房屋产权的归属、公民权益在强制拆迁中的求偿,甚至5头奶牛及其孳息的纷争,看似复杂,其实并不那么难于厘清。本案中的征地方式,无论从主体还是程序上,都不合法。但正是这种不合法,恰恰又成为各地征地最管用的招数——先变更土地性质再卖,卖了地就强拆房屋,先拆迁再谈补偿。用完全错乱的程序来宣示公权对私权的极度蔑视,再用诸多貌似合法的法律文书,把公民的权益与合理诉求斥为“非法”。
“钉子户”余淑蓉就是这样被称作“文盲加法盲”的,但就是这么一位只读到小学二年级的农村妇女,到现在为止,她还不断努力去争取自身的权益,她所依凭的,是公民对公平正义的最朴素理解。随着房屋被强拆,5头赖以为生的奶牛被牵走,她被迫告别土地,告别家畜。她已不再是个农民,但又还没有转为市民,法院文书上称她“无固定职业”。她身份证上的地址写着被强拆的住址,但后边往往会被附注一个括弧,里面有两个字:已拆——这是怎样一幅凄凉的场景!未经公民同意便肆意强拆,以变更土地性质为手段进行的掠夺,当这一切被假以貌似符合法律条文的一整套手续之后,法治的精义在伴着农妇的哀号渐行渐远。
同一家法院的同一个审判长,在认定同一块土地的归属时,“审理查明”了两套不同的说法,并以之判决同一个“钉子户”两次败诉,而且据称二者“事实无异”。看似难以理解的荒诞自有它的一套行事逻辑,那就是对上级及领导的顺从,借由“上级”这么一个模糊而暧昧的指代,基层权力的匪化在完成着他们的循环论证和特色逻辑。一份标识为“余淑蓉”的信封里,放有地方政府强拆的处理预案,显示强拆当天法院和镇政府除了开出推土机还出动了包括镇干部和民兵在内的上百人,而5头奶牛也享受了“一名拆迁人员和5个民兵负责”的待遇。到现在为止,“钉子户”余淑蓉被当地官员指责不断变换诉求,但按理说,从“自己的房子不应被拆”到“自己的奶牛去哪了”这样的诉求,原本就不应该发生。4月18日下午,余淑蓉再次来到歌乐山镇政府要求归还其奶牛。胡姓副镇长给她的答复是,称要牛可以,随时来牵,但必须先找好地方,可实际上当地早在去年11月份就下发文件,禁止在该镇境内养殖3头以上的奶牛。这是怎样无理的规定!房子存在的合法性被推翻,甚至连奶牛回家的合法性都变得不存在,公民的权益诉求难道非要被逼到退无可退这样悲戚的地步?
“你能告得过政府?”——无法设想,“钉子户”余淑蓉在面对子女埋怨时是怎样的心情。因为在农民朴素的价值观里,政府和法院是“一家”,而现实的遭遇更进一步加深了这一印象。司法权力胁从于地方政策的利益驱动,司法的独立性在某一特定时空被人为进行模糊处理,在这一貌似不可逆转的宏大背景板上,执拗、倔强的当事人,以及某些公民代理人,他们的窘境其实是注定的。能够感受到这份悲哀的,何止一桩荒唐的“牵牛”案?
为什么要告状?一个被称作“文盲加法盲”的倔强农妇做出了“为了公平公正”的回答,这或许是唯一让人能感受到“民心可期”的细节。必须通过程序来保障正义,必须把对正义的追求细化到对每一步司法程序的恪守上,必须将正义借由个案的公正裁判运送到每个人的家门口,因为,每一次司法裁判的公正与否都关系着人类那份共通的法治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