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体制改革需要继续深化


能源体制改革需要继续深化

2011年4月20日/董秀成

 

    目前,我国能源体制主要存在如下问题:政府职能分散、行业分割、自成体系、彼此孤立、相互排斥,行业内部高度集中缺乏市场机制和发展动力。信息资源分散,缺乏科学准确统计,政府决策缺乏依据,应急反应缺乏数据支持。大型企业自立门户,政府监管的权威受到挑战。

    尽管在本届政府改组之时,国家成立了国家能源局,但以往长期存在的能源体制分散化管理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一系列矛盾依然没有解决,因此有必要对能源体制进行深入改革。

    在煤炭行业,应该继续推动完全市场化改革,对煤炭企业进行张略重组,彻底放开煤炭价格,鼓励市场竞争。

    在油气行业,继续推动市场化改革,持续进行石油价格和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快市场主体进一步扩大进程,制定更加完善的油气市场准入制度,按照上下游各个环节区别对待原则,完善相关市场准入政策。对油气上游实行适度集中,而下游充分竞争,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进入各个产业环节。

    对于电力体制,应加快改革。必须以真实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确定独立的输、配电价,还原电网企业的输、配电功能,使垄断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离,电力调度机构与盈利主体分离,加强政府监管,实现公平开放、公平接入。在配电环节要实行多元投资,打破独家垄断局面,逐步建立灵活、公平、透明的电力交易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