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一标价佛山楼市反应淡定


一房一标价佛山楼市反应淡定

 

原文刊于《新快报》

    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和二手房销售都要实行一房一标价,商品房销售须公示每套房房价,而且售价不得高于公示标价。对于这新意不大的“一房一标价”政策,佛山楼市早已见惯不怪,反应淡定。不过业内人士称,这预示商品房销售趋向透明化,“开发商漫天要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明码标价折扣也要公示

    上周五,佛山限购令出台,引起业内一片哗然。不到一周时间,新一波调控政策的脚步声又渐渐走近佛山。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下称《规定》),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和二手房销售都要实行一套一标价,商品房销售须公示每套房房价,而且售价不得高于公示标价。

 

    据《规定》要求,开发商不仅要对每套房标价,还要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套内建筑面积单价,更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要明码标价。同时,《规定》还明确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也要公示出来,这也将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开发商钻空子。

 

    《规定》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大力加强商品房销售领域的价格行政执法,加强市场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新意不大落实执行不易

    其实,佛山对于商品房销售“一房一标价”早有规定,不过在当地的执行并不理想。发改委发布《规定》后,记者就商品房明码标价等问题在本地的一些在售楼盘进行了解,发现开发商均难以对销售价格作出公示。

不管是大型品牌开发商还是本地中小开发商,他们的售楼部主要是摆放售楼盘销售面积、套数的预售信息的一些招贴图。有些楼盘还能看到销控图以及销售均价表。不过,几乎没有楼盘愿意公示每套商品房的实际成交价。“因为规定条款有空子可钻,开发商当然不愿意主动涉及价格的秘密。”有关人士表示。据悉,公示价格只是开发商申请预售证时向物价局备案的价格,在实际销售中,开发商可通过折扣优惠、甚至提高销售价格等途径获得盈利。

    记者从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出的一份《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价目表监制的回执》看到,里面提及的“商品房明码标价”、“价格防涨10%”等要点,与此次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规定》在内容上并没有太大区别。

    对此,南海某港资企业一位销售主管表示,“此次‘一房一标价’政策对于佛山楼市来说其实新意不大,难点在于如何落实执行。”她认为,或许“一房一实际成交价”要比“一房一标价”更有约束力。

销售透明漫天要价不靠谱

    “一房一标价”政策在5月实施后,对佛山房价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呢?佛山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此次国家发改委的“一房一标价”要求,其实就是包括佛山在内的众多城市正在实行的“房价备案制”,主要是增加开发商销售的透明度,但不会对房价带来明显冲击。

 

    地产经济学家邓浩志也认为,明码标价就是一个增加信息透明的手段,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管理。事实上“一房一标价”并不能够起到某些人所说的具有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打击“捂盘”等效果。因为,开发商只需要将初始价标高,在实际买卖的时候通过控制优惠折扣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节销售价格了。

 

    有观点认为,此次政策预示国家对于楼市的调控更加全面。一般来说,当前房屋售价经营的管理者主要是房管局,而国家发改委此次的发文,表明房地产业多了一个监管部门,有利于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参与到监管当中,形成了多部委联动的态势。

 

    “(开发商)漫天要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在谈及商品房价格定位问题时,邓浩志认为,供求关系决定房价,所以房价的定位应该随行就市。随着目前调控的逐步深入,开发贷款被进一步收紧,开发商的资金已经越来越紧张,他们现阶段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及时回笼资金,保障资金链安全。

 

邓浩志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