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出台房价调控目标注定会被妖魔化


    最近,地方政府出台了房地产价格调控目标,基本上都留有较大的上涨预期,与GDP增长同步较为常见,这样的局面遭致了强烈谴责,很多人用了“险恶用心”、“丑陋”等字眼。

    有几个问题要弄清楚再骂人不晚。

    第一,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本轮调控,就本质上来说并没有太大新意,只是把地方政府拉进来一起扛压力,那么,前面的调控不成功难道真的是地方政府不配合?如果按照原来的套路调控,中央政府没有成功,现在让地方政府来做同样的事情就会成功吗?

    第二,价格就这样简单、粗暴地能够被干预吗?房价难道完全是认为控制的吗?

    第三,在展开本轮调控的时候,中央的文件十分清楚地指出目标是防止房价过快增长,尽管没有文件明确指出这个目标被修正过,但是,目标已经被一种力量“胁迫”,悄然改变为房价没有下跌调控就没有成功。当然,我们一直也没有明确什么叫做过快增长,这也是房地产调控的一大软肋,当时,要求70%的房子要在90平方米以下,知道这个政策偃旗息鼓,都没有说清楚90平方米是什么。

    第四,学者们对“房价和家庭年收入比”基本上是错误的,但是,攻击地方政府房价调控目标的人,仍然用这个漏洞百出的研究作为依据。如果限购令能够恒定,把房价和当地居民的收入紧密连接或许还有道理,中国在目前这个快速城市化的阶段,一个城市的房价和本地居民的关联度比较小,这不是市场的问题,而是政府应该通过市场以外寻求怎样解决。

    第五,3年3600万套的保障房究竟是什么?是临时抱佛脚的运动吗?如果能够让保障房制度化,政府主义一下租赁市场,对商品房的苛刻应该宽容一点了。

    第六,地方政府不希望房价下降是明摆着的,除此以外,上面要求制定一个房价调控目标,在下降了没有关系上升是问题的强大政治压力下,既然这个目标是自己制定的,谁会给自己制定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即使它真的知道房价会下降,给自己留有一点余地也是正常的。

    在不能改变现行体制、不改变现行经济背景的条件下,土地财政属于很正常的现象,因为这个问题地方政府已经被频繁妖魔化了,现在,因为房价调控还要再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