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以租代征强占基本农田 金乡县委书记张胜明叫板国务院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土地执法一直是社会的强烈需要。因此,国务院要求,必须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强化节约利用土地。但是,有些地方,在执行国家土地政策时却大打折扣。近期,本报就不断接到来自山东省金乡县花雨乡周楼村群众的反映,称当地政府默许企业以租代征,乱占耕地,荒芜土地现象严重,企业偷逃土地出让金,国土局对此鬼影婆娑,雷声大雨点小,践踏法律,导致耕地保护“红线”被冲破,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金乡县花雨乡周楼村群众对记者讲述:早在2006年,国土资源部在下发的《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中明确指出,严禁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依法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但是金乡县国土局却对违法用地视而不见。位于金乡县花雨乡周楼村的山东金盘电气有限公司占地80余亩,以前这里是基本农田,现在山东金盘电气有限公司以租代征以每年每亩1800元作为补偿,去年7月份给了一次,今年的还没有给。实际上该企业的厂房用地约40亩,另40余亩土地至今荒芜着。此行为严重违反国家土地政策,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对此十分清楚,但就是不管不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2008年,国务院还出台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国发(2008)3号] 其中第六条强调: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造成金乡县花雨乡周楼村大面积长时间荒芜土地,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局没有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造成的,有关人员渎职、失职是主要原因。
据了解,当前国内经济形势和工业用地供应存在着突出问题,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更大程度地发挥土地政策调控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各地都规范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严格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据了解,山东金盘电气有限公司于2009年开始动工建设,该项目动工时没有用地手续,没有按照招、拍、挂程序供地就开工建设。由于该项目用地未经招、拍、挂程序,有土地出让金流失之嫌,给国家带来经济损失,有关人员将涉嫌构成渎职、失职犯罪。”
为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调整,并且要求占用五亩基本农田都要报请国务院批准。然而,山东金盘电气有限公司却占用这么多基本农田,国家是不可能批准的,更不可能批准地方政府随意调整基本农田位置。如果他们这样随意调整基本农田位置,那么还有什么耕地保护“红线”可言!如果金乡县以租代征乱占基本农田,不能及时得到查处,国家还有什么法度可言!法律的严肃性又在哪里?金乡县这么做,实在无视国家规定,叫板国务院。
为此,记者咨询了有关专业人士,有关人士讲:“《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明确提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反土地管理规定,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的,没有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占用土地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金乡县的乱占耕地事件,又该怎么样处理呢!
当前,各级政府都在努力实践,学习胡总书记倡导的科学发展观,而金乡县国土局有关人员却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惜牺牲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践踏法律的尊严,公然挑战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土地政策背道而驰,如果全国的地方政府和土地部门都像金乡县这样做,何时才能政令畅通,社会怎和谐!
温家宝总理在新一届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监督是各种腐败现象产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必须把加强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建设提在突出位置。温家宝强调:惩治腐败要一手抓制度建设,防范于未然,一手抓查办违法违规案件,绝不手软。然而,山东省金乡县的违法用地事件又该由谁来监督制约、查办呢?在这起事件背后又隐藏着什么,亟待查清。
新闻回顾:中国网民4.57亿网站减少近半 贪官雇佣黑客攻击及封杀力度加大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星期三发布的2010年度报告称,中国网民总数达4.57亿,网站数和域名数大幅减少超过四成,达132万个。评论人士认为,这与当局的备案措施及大量封杀有关。一位网站管理人告诉本台,连日来,他的网站持续受到黑客攻击。
虽然工信部早前对要求备案的解释是“为了打击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不过,蒲飞认为,当局的最终目的不是针对网站有色情内容:“如果你们自由亚洲电台的网站,他即便抽风都打不开,很少能打开,但是色情网站,他是永远能打开的。”
民间反腐网站被金乡县委书记买通北京新闻办离奇下令封杀IP 要求政府部门出示相关文件
本台本周二曾报道,民间网站“中国正义反腐网”和“形象网”日前因刊登山东省金乡县的负面消息,遭该县官员派人到北京恐吓及花钱收买网站,要求撤稿,遭到拒绝。本周三上午,该网站创办人程康明告诉本台,接到网络接入商的电话,要关闭他的网站:“目前把我那个新版网站关掉了,我现在就是说要把资料转到香港那边(旧版网站)去。”(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报道)
自由亚洲电台报道:山东金乡县委书记张胜明疯狂花老百姓血汗钱撤稿并封杀正义反腐网
民间网站“中国正义反腐网”和“形象网”日前因刊登山东省金乡县的负面消息,遭该县官员派人到北京恐吓及花钱收买网站,要求撤稿,遭到拒绝。该网站创办人程康明星期二告诉本台,上周五起,在百度搜索引擎,已经无法搜索到该网站,相信已遭到屏蔽。(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报道)
山东金乡县委书记张胜明花费上100万百度收封口费屏蔽丑闻封杀正义反腐网
2011年1月7日,“中国正义反腐网”被百度莫名其妙的给屏蔽了,另国内外广大网友质疑不断。
难怪在“三鹿事件”的时候就听说过“百度曾经收取三鹿的300万封口费”,这次不知道百度收取“‘最牛金乡县委书记张胜明’几百万封口费?”,才把“最牛金乡县委书记张胜明”负面信息和“中国正义反腐网”信息屏蔽。
百度的“封口费”是金乡县委书记张胜明个人买单还是政府买单?金乡县委书记张胜明花费上百万封口费隐蔽自己丑闻,联合百度封杀《中国正义反腐网》网站?这个县委书记张胜明值得“被调查一下”。(来源: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 作者:王法 程敏)
中国正义反腐网在2010年12月24日人民来信刊登了《最牛金乡县委书记张胜明推翻国务院红头文件》的来信,山东省金乡县东关《金建花园小区》居民们,反映金乡县这里正在上演的最为荒唐的拆迁,新建成1年入住不到1年的居民楼在没有得到妥善安置和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的同时遭到他们当地政府的强制拆迁。金乡县这里发生的政府野蛮的做法报道出来,让全国的老百姓都知道山东省金乡县政府的腐败行为。金乡县委书记张胜明推翻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中机发5668号文件。(来源:中国正义反腐网)
山东企业违法占用耕地 最牛金乡县委书记张胜明反“15号令”问责?
一家名为济宁市恒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违法占地企业,在当地国土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下达了《行政裁定书》强制执行、建筑物移交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情况下,企业无视国家法律威严,仍然继续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行政裁定书》在山东省金乡县竟成了一堆废纸。
新闻回顾:专题报道:比最牛西丰县委书记还牛金乡县委书记张胜明屏蔽自己丑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