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项银行收费多数不存在储户被免费监管打伞


34项银行收费多数不存在储户被免费监管打伞

昨天,银监会、央行和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今年7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1134项服务收费。一些不明真相的民众对此有点沾沾自喜。然而仔细研究却发现,三部门列举的34项银行收费目前多数并不存在收费问题。难道监管机构避重就轻,借此为肯定银行其他收费项目合法化铺路?

实际上在去年8月份银监会和发改委在《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专家意见) 》中已经列明这些项目不收费,只不过这次又再次重申这些项目不收费。因此34项收费项目准确的用词是禁止收费,不是免除收费。一字之差文字游戏,表明监管部门有意忽悠民众,借此表功转移公众视线,以搪塞公众对取消银行卡年费、工本费、挂失费、跨行交易收续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异地存取款收费等不合理收费诉求。

三部门用自71期免除34项并不存在的收费项目的说辞透露出危险信号,言外之意34未项收费项目之外的收费项目都是合法存在的。否则,将不存在收费项目免除这是什么意思呢?

但是此次,人民银行参与了银行收费项目规范的行列,表明此前银监会和发改委未经过人民银行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不具备合法性条件,因为,《商业银行法》第50条规定,银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由人民银行、银监会分别会同发改委制定。2003年以来银监会抛开人民银行制定发布银行收费规章,由此导致商业银行乱收费、乱涨价一再上演。

还有一个公开的秘密就是,银监会每年向商业银行收取数目巨大的监管费用,这些收费都是经过发改委、财政部审批的。正因为如此,银监会才理直气壮的为商业银行的乱收费项目保驾护航。在银监会设立了一个创新服务部,创新服务部就是专门研究银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创新服务部实际上就是商业银行创新收费项目开发部。在这样的收费监管模式下,银监会能不为银行收费出谋划策吗?

此次,人民银行参与银监会和发改委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的行动,是依据《商业银行法》的职权行为范围。但是,民众疑问在于,对于商业银行正在收取的银行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异地存取款收费、发卡费、跨行交易手续费、挂失费等收费项目,并没有经过三部委政府定价、履行听证程序,其能否被取消?还是接着34项收费被免费的噱头,接下来将其他的收费项目全部合法化呢?

既然人民银行能够参与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那么就希望人民银行严格的依据《商业银行法》第50条规定,与发改委、银监会一道对商业银行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系统清理,凡是没有经过三部委政府定价程序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这才是真正的保护储户财产权益,依法行政。www.faz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