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不是一场戏


             /罗竖一

2011315,是第二十九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据有关资料显示,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15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多种多样的活动。

1987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逢315,也会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等方面的活动,以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19931031,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上述可见,中国可谓紧跟时代的脚步。

多年来,每到315,及“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几日,中国很多的媒体基本都会开足马力,就“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引发的众多新闻事件进行相关宣传报道工作。换而言之,中国很多媒体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视为一个十分重要的新闻点。

面对有关“商家”的现身说法,面对相关“官家”对其自身工作的高度肯定,面对媒体的及时跟进,无数民众一时间激情澎湃。有时甚至都会觉得消费者权益问题原来很好解决。

然而,国人很快会发现,“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过去一阵子,似乎一切又恢复到了往日的“常态”。即原来怎么样,现在还是怎么样,就像一场戏一样,演完了就没事了。

譬如,2005313日傍晚,笔者曾经在北京市海淀区公主坟某个大卖场购得一款手机。返回住处才发现原来上当受骗了,于是马上给厂家打了服务热线,但终未得到满意的答复。

314一大早,笔者就赶往某大卖场进行交涉。尽管费尽了口舌,然商家就是不肯认帐,甚至叫嚣你想找谁就找谁去,反正他们就是不退。无奈之下,笔者只好找了大卖场售后服务处,可其表示了为难,因为收了商家的租金,也不好多说什么,而让笔者自行跟商家协商解决。

迫于无奈,几经周折,笔者终于在315日下午“摸到”了北京市海淀消费者协会。

面对笔者和众多消费者的投诉,有关负责人半推半就,甚至说快要下班了,让大家第二天再去。万般无奈,笔者只好拿出了某个报社的证件。那位负责人见此才给某个大卖场打了电话,而明确告诉他们笔者是记者,如果解决不好,可能影响会不好。

最终笔者获胜了,然来之不易。但据笔者了解,如此维权成功者纯粹属于凤毛麟角。

众所周知,坑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遍布中华大地。有人认为是商家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意识淡薄,但笔者认为最为根本的一个原因其实是有些人的道德有问题,其次一个原因就是有关部门和组织重视不够。

总之,笔者希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不是一场戏,而是全面提升国民道德素养的一次良机,而是有关部门和组织提高其自身服务意识和能力的新起点。(/罗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