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竖一
据有关资料显示,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
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逢
上述可见,中国可谓紧跟时代的脚步。
多年来,每到
面对有关“商家”的现身说法,面对相关“官家”对其自身工作的高度肯定,面对媒体的及时跟进,无数民众一时间激情澎湃。有时甚至都会觉得消费者权益问题原来很好解决。
然而,国人很快会发现,“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过去一阵子,似乎一切又恢复到了往日的“常态”。即原来怎么样,现在还是怎么样,就像一场戏一样,演完了就没事了。
譬如,
迫于无奈,几经周折,笔者终于在
面对笔者和众多消费者的投诉,有关负责人半推半就,甚至说快要下班了,让大家第二天再去。万般无奈,笔者只好拿出了某个报社的证件。那位负责人见此才给某个大卖场打了电话,而明确告诉他们笔者是记者,如果解决不好,可能影响会不好。
最终笔者获胜了,然来之不易。但据笔者了解,如此维权成功者纯粹属于凤毛麟角。
众所周知,坑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遍布中华大地。有人认为是商家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意识淡薄,但笔者认为最为根本的一个原因其实是有些人的道德有问题,其次一个原因就是有关部门和组织重视不够。
总之,笔者希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不是一场戏,而是全面提升国民道德素养的一次良机,而是有关部门和组织提高其自身服务意识和能力的新起点。(文/罗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