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政策伤害了谁


近期宏观调控的形式日趋紧张,CPI居高不下,民众对通胀的切身感受更是超过数字表达的程度。各类调控政策也在紧锣密鼓,宏观面上不断调高存款准备金率,连续三次加息,这当是应对通胀的正途。在房地产领域,各地祭出了房产税和不同版本的限购令的招数,似乎顽症用猛药,乱世用重典。

猛药和重典效果如何,还有待时间来检验。但是治病要对症下药,重典不能伤及无辜,否则不管最终效果如何,其合理性和正当性的缺失对社会造成的伤害,不仅会抵消其直接效果,甚至会留下更多的隐患。

最近房地产调控政策最令人诟病之处在于罔顾公共政策出台所需的基本程序,大搞神秘主义,政府部门关起门来做政策,人们被摒弃于外,被动等待政策的出台,承担政策实施的后果。比如上海和重庆两地出台的房产税政策,其内容牵涉到民众个人财富的分配问题,在出台之前却不进行任何公开的讨论和意见征询,连历来被人们认为是走过场的听证会都没有。这样的做法给社会公众带来的影响非常恶劣,至少我个人感觉非常不好。因为房产税试点很有可能以后要推广到全国,自然也会把我包含进去,我很关注此事的进展,却无从得到任何信息,那种我为鱼肉,人为刀俎的感受非常强烈。各地限购政策的凌厉出台也基本如此,所有的人们都是一抹黑,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更不会想到自己会受到如此突如其来的歧视。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做权威性的分配。简单点说,就是政策怎么定,应该体现的是社会最多数人群对该政策的取向所作的选择,当然这个需要一套程序来保证。关门做政策,体现的最终不过是参与政策制定的少数几个人的权威性。程序公正理论揭示,人们对政策制定的原则和方式的接受程度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的公平感受和对政策结果的可接受程度。学者的实证研究也表明,人民有发言权的政策制定程序更容易被人们认为是公正的,在决策早期提供人民发言权,要比晚期提供更能提高人民的满意程度,更不用说与根本不提供发言权相比。由此,也就不难理解,房产税和限购政策出台后,民众以及媒体一面倒的负面评价,毕竟没有人喜欢被别人视作无物,彻底地被轻视。

除了程序缺陷外,更让人担忧的是这些政策体现出来的政府管理经济的逻辑对改革方向的伤害。中国的改革开放能取得巨大成就,就是因为重新界定了政府与经济的关系,放松了对经济要素的限制,不断推动要素更自由的流动。而改革到今天,出现了流动性高度过剩,通胀风险加剧的问题。追究问题根源,应当在于政治体制改革没有跟上,金融与土地改革滞后所致。

就房地产调控措施体现出来解决问题的思路,不是从根子上入手,而是过分偏重行政手段,比如各类限制人们购买行为、绕过法律途径自行出台房产税等。这不禁要引起很多疑问:改革是要建立一个更开放自由流动的经济体系,还是要形成一个以政府干预不断加深、限制市场行为不断扩大的经济形态?到底是要形成一个更鼓励自由流动、公民权平等的社会,还是要重新构造其户籍壁垒?为什么公共财政的实现一拖再拖,更均衡的社会收入分配方案遥遥无期,而扩大征税范围却狂飙猛进?

这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在很多方面的缺陷,使得人们对于建设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的信心会大受打击。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这说明政府并不清楚经济的全部运行规律。而政策制定者体现出来的那种全知万能感,对市场规律、公民权利的完全漠视,才是最让人担忧的,因为一意孤行之下,摸着石头不一定能过河,有可能最后摸回了河边。

  欢迎大家欣赏我的丽江小院:http://blog.sina.com.cn/lijiangchongrenx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