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市公司的回报股东问题、退市制度“两把火”之后,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又烧起了“第三把火”,其矛头直指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公布资本市场六大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对平安民生等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特别是平安证券两保代“享受”“史上最严保代罚单”等,彰显出监管部门从严治市的决心。
日前,证监会宣布,对第三届并购重组委委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建敏实行解聘的决定,这是证监会对包括主板、创业板和并购重组委员开出的首例罚单。吴建敏被处罚,源于其在借用他人账户持有ST圣方股票的情况下,未按规定提出回避申请,并于2010年3月3日参与审核了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重组方案。吴建敏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相关规定,“被解聘”其实是咎由自取。
吴建敏的违规行为,有几点值得关注。其一,ST圣方(现新华联)2006年3月19日开始停牌,直到今年7月8日复牌,吴建敏应该是提前“潜伏”其中。其在明知自己持有ST圣方股票的情形下,不按规定提出回避申请,是因为“疏忽”还是刻意为之?
其二,在吴建敏持有ST圣方股票的背景下,其审核时到底是投了赞成票还是反对票?一位公正客观的重组委委员,面对存在瑕疵或不合规的重组方案,会断然地投出反对票。为了自己的利益,吴建敏能否做到公正客观令人存疑。而且,并不能排除其为了从股票上获利,而“盲目”地投赞成票的可能。那么,对于吴建敏的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该作进一步的深入调查。
其三, ST圣方复牌当天,最高涨幅超过9倍,收盘报涨799.15%,堪称暴利。吴建敏到底持有多少股ST圣方股票?其获利情况如何?吴建敏所获暴利与其没有回避与投票情况存在多大的关联,这些显然都是市场希望知道的答案。
资产重组股票是大牛股的“制造基地”,市场疯狂投机炒作ST类股票的根源亦在于此。而且,“依附”于资产重组的内幕交易、信息泄漏等,严重危及资本市场的“三公”原则,伤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阻碍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长治久安。对于此类违规行为,实施严厉打击才是应有之义。
从当年的王小石到王益,再到此次的吴建敏,证监会发审系统相关违规人员的前后落马,也凸显出对监管部门人员从严监管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否则,今后还会出现更多的“王小石”、“王益”、“吴建敏”。笔者以为,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严管重罚,显然是防范类似现象重演的不可或缺手段。
仅仅解聘还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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