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安排


制度安排
 
孙中山先生主张:耕者有其田。
这里的“有”是什么意思?
是“占有”,还是“承包”?
看来,孙中山先生的局限性在于:他没有提出“耕者承包其田”的政治口号。而小岗村的农民发明了“承包”这个好东西。
 
20111226,笔者陪同友人在湖北省博物馆参观的时候,看到一个西汉时期的土地买卖交易记载,非常兴奋。
这个事实告诉我们,在过去2000多年的历史长河里,中国不是封建制,是所谓“亚细亚”——农民一直是多多少少占有土地的——所有权是明确的,农民并不是完全依赖于封建领主。
农民一旦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就如同丧家之犬,农业合作化运动将他们拉入“共产主义天堂”。名义上的“集体所有制”本质上确实“全民所有制”,“国家”成为唯一的地主。国家这个名词不耕种土地,却占有全部土地。而耕种土地的农民却跟土地之间维持着一种暧昧的关系——承包。
一旦需要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行使权利的时候,权力就开始发挥作用了。农民的发言权是有限的,声音是微弱的。稍许的反抗和反对都会遭到打击、报复,甚至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落实土地的所有权就那么难吗?难道这个国家在生产力水平比较高的城市废除“公有制”之后,还有必要在落后的农村保留高级形态的“集体所有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