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弱者呼与喊


我为弱者呼与喊

 

▲廖进中

 

 

书桌上摆着两张奖状、两本书:一是2006年为中共湖南省第九次党代会“献计献策”,并得到当时的省委书记张春贤、谢康生批示而编入《献策湖南》一书的建议;一是今年为第十次省党代会“三问”活动的,并偕同省委组织部原部长、现省纪检委黄建国书记批示而编入《凝智聚力》一书的文章。前者,替农民工呐喊,后者,为老弱者呼唤。

曾有至爱亲朋挖苦我:“你这得的是什么性质的大奖啊?”他们的话中之话、弦外之音我明白:此奖既不能考核“计工分”,也不能晋级“评职称”,虽堂堂地盖有宣传部的大印,但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比不上一个小学会奖的分量!

证书上不是明明写着是“献计献策”奖吗?但我也总在想:我一介毫无城府的教书匠,不是叱咤风云的政治家,哪有什么“计”?能出什么“策”?反来复去地寻思,唯一可以聊以自慰的,是那“问需于民”的“需”,倒是蛮确切的,我也是一个与农民工,与老弱者有同样需求的“民”!

一直记得,大概是1994年前后,在一位来自深圳公共事务管理局的MBA学员论文答辩会上,当他介绍完清理“三无人员”的深圳经验后,我立即发问:什么叫“三无人员”?还不就是农民工!当深圳还只是一个小渔村时,你们为什么不清理“三无人员”?好啦,现在的深圳,高楼大厦立起来了,柏油马路修起来了,你们就清理“三无人员”了,这是什么理论?这是什么经验?

质而言之,我想表达的是:如果实在要粘上“献计献策”之名的话,那是不是可以说:“适民之需便是计,顺民之意即为策”而且,能将“为弱者呼与喊”的声音,转化为省委书记们“在党代会报告中有所表述,希望有关政府部门作专题研究”的批示,难道不是我这个近四十年党龄老党员的最大荣誉和意愿吗?

 

201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