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无德,还值得尊重吗?


昨日,笔者针对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卖淫非罪化加禁止公务员嫖娼是最佳政策选择》的博文发表了一个题为《卖淫非罪化果真是最佳的政策选择吗?》的评论,认为其说并不符合中国的伦理道德、文化体系和法律规范,且有把老百姓与公务员分裂开来、以“优劣论等”的嫌疑。不想此文也招来了众多的议论,现将某公原文转录如下:

李先生:您好!

       有幸拜读您不同学者李银河关于卖淫非罪化的文章,暂作以下交流,谨望赐教。

       作为一种学术观点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发表看法,这是对学术自由的尊重,只有有这种学术气氛,才会出现真正意义上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新气象。而在当下,我们最看不到的就是这些。不管一个学者提出的观点与我们支持的观点相不相同,只要他不是对历史真象的胡乱否定,而只是像李银河学者这样提出一种对某种社会现象的态度,这是可以给她平等的尊重,孔子说过,君子和而不同。我想不同是没有关系,争辩的本身可以促进学术的进步和发展,这并不可怕。

       就像李银河有的观点我也不认同,但是我会对此作另一种思考与比较,毕竟在中国敢说心里话的人不多,李银河作为一名女性她能站出来就难能可贵,李银河提出的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是对某一现象的倡导。

       中国几千年来,卖淫嫖娼是一种常态,从历史记载到文学著作都屡见不鲜,卖淫嫖娼没有被扼杀掉,礼仪之邦的中国几千年来都承认它的合法存在,只是对于倡妓的社会地位划为下九流而矣。

       李银河是社会学者,她更多的从社会学角度来思考问题,而先生您可能更多从捍卫道德角度出发,当然生活不能没有道德,但是社会性的问题可能更多的以社会问题为主,兼顾道德,这样才能把社会矛盾很好解决,仅单以道德一种手段,是不可能解决社会化已日趋严重的卖淫嫖娼问题的,要不国家旱就把这个问题处理好了,也就不用拿到学术上探讨了。

       李银河作为一名社会学者,当她认为一个问题已经通过道德和法律都不能解决的时候,她才探求这一问题的解决办法。

     此致

祝健康快乐!

 

对于某公此文,笔者以为倒也理性,但这并不能改变笔者原来的观点。因而给予的回复是:当学术已经自由到了毫无道德可言的地步时,还值得尊重吗?

(李吉明20111216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