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江日报采编通联QQ群管理制度


左江日报采编通联QQ群管理制度

                  (初稿)

为了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更好地搞好左江日报采编与通联工作,充分发挥现化网络通讯优势,加强采编人员与通讯员之间的联系,沟通新闻信息渠道,为广大通讯员提供新闻采访互动平台,交流经验,共享信息资源,提高新闻写作水平,提高稿件质量和稿件采用率,把左江日报办得更好,让领导满意,让读者满意。特建立左江日报采编通联QQ群,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左江日报采编通联QQ群号码为179688010QQ群管理员由左江日报社总编办和编辑中心指定人员负责,明确管理职责。同时负责组建各县(市、区)分类QQ群,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管理人员尽量保持一人登陆在线,负责日常管理,即时观察群内动态,对通讯员提出的问题,能解答的就解答,不能解答的向有关领导汇报。对于违反群内规定的人员,管理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后作出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第三条、QQ群系左江日报采编与通联互动平台,群内可以结合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自由讨论如何搞好“走、转、改”以及新闻采编工作的话题,但不得讨论法律禁止或涉及敏感的话题。

第四条、申请加入本QQ群的主要对象及条件:

1)爱好新闻写作,热心新闻事业,思想好,文风正,并能自觉抵制虚假新闻;

2)辖区内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干部职工、新闻中心采编人员,各乡镇宣委;

3)辖区内市直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左江日报通讯员;

4)驻地部队及边防武警的宣传干事;

5)外埠其他地区经常给左江日报投稿的通讯员;

6)具有一定写作基础,又想在左江日报投稿的其他人员。

7)资深作者、作家或热衷笔耕的老领导;

8)区内外新闻同行。

9)本报记者、编辑下基层蹲点开展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凡要加入本QQ群的人员,须通过本人提出申请,经本群管理人员审核其真实姓名、工作单位、QQ号码、电话号码后方可准予加入。

第六条、凡加入本QQ群的,必须遵守本QQ群制定的管理办法,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QQ号码的妮称最好使用实名制,便于让通讯员与采编人员相互交流,真对有关问题及时提供指导,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答或答复。

 第七条、凡属本QQ群的成员,可参加本群开展的各种活动,提出开展相关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QQ群主要用途为:

    1)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广泛征求读者群众意见,提出改进左江日报采编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为广大通讯员提供采编业务咨询,与采编人员相互交流经验,互通新闻信息,指导新闻采编工作,共享信息资源,架起采编人员与通讯员互动桥梁;

    3)即时发送、接收文图稿件,及时修改,请教并处理急需编发的重要稿件或急于见报的稿件;

    4)发布左江日报近期新闻报道的范围、提纲、思路、主题和内容,以便及时组织采写新闻;

    5)开展新闻策划,征集重点或深度报道的稿件,重点挖掘题材,做大做强新闻;

6)探讨新闻业务问题,提出改进采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参与采编工作点评,点评新近出版的左江日报,对左江日报质量进行社会监督,指出差错和问题所在,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8)针对左江日报现行“采编分开”的工作体制和存在的问题,探讨“采编合一”改革方向的可行性和实用意义。

第九条、在聊天中提倡文明用语,文明聊天,互相包容,礼节相让,谦虚互动,展文采,显风度,求同存异,博采众长。

第十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群规,尤其严格遵守如下规定,否则清理出群:

1)发表或转发内容不得违反国家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2)禁止发表或转发暴力、反动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各种言论;

3)在发表或转发的文章或图片中,不得含有影射攻击党或国家领导人的内容。不谈论涉及重大敏感的政治问题以及国家政体政党等敏感话题。

4)不得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5)禁止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严禁散布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

8)不得涉及低俗内容等不健康的话题。禁止上传不健康的图片,或有可能涉及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图片;

9)严禁辱骂、恶意进行人身攻击(包括使用谐音、粗话、外语、拼音、缩写或者其他可认为骂人和攻击的词语),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尤其使用恶意侮辱、诋毁他人的字眼,包括带有人身攻击性的文字或图片;

10)严禁恶意刷屏,影响他人交流。不可恶意骚扰他人,议论他人是非。不得损害本群整体形象和利益;

11)严禁利用QQ群进行拉帮结伙,制造群体不和或挑起群体事端;

12)严禁在群内及通过QQ邮件向群员散播非法商业广告和不健康的信息;

13)禁止使用怪异字体,禁止使用字体大于16字号或小于9字号,以免影响其他网友阅读;

14)不得利用本群内账号、名片、群空间进行直接或者间接进行非法商业宣传;

15)禁止在群内发送盗号网站和传播病毒的网站链接;

第十一条、所有群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有异议的可向报社领导投诉。对违反QQ群管理制度的,群管理人员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直至除群。

第十二条、对长期不跟帖、不在线、长期潜水、或6个月以上不发言的成员,管理员有权将其清出本群。

 

(注:此办法难免有不完善、不成熟之处,恳请各位同仁提出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