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能继续容忍一个人为的“客观规律”在飞?
----浅议“让腐败在高速路上飞”
文/司马建国
如果问,客观规律可以认为自造吗?答案肯定是:疯子才这样说。
然而,在腐败横行中国大地的每一个角落的今天,这种人为的“客观规律”就是能飞,而且飞的很高。就是疯子的话也能实践。
就说各省的交通厅长吧,由于诸多例子已见报端,本博不再赘述。单说河南几连任交通厅长的落马,他们就任时的言行就自成“行规”或模式,即就任时廉政言语滔滔不绝,执行时腐败行为在飞。明知前任倒下,却经不住诱惑偏向虎口掏食。真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熊心豹子胆之言行。于是这样一个人为规律便自然的形成:进了交通局(厅),必然进局子。于是,“让腐败在高速路上飞”这句幽默的语言就自然也在飞。
国家修高速公路本是利国利民。难道同时非成为“克隆”腐败的沃土。前腐后继这个词也快成为中国大辞典的新成员了。
本博不仅要问,国家这么大,人才这么多,咋就治理不了这种腐败。其实,从理论上彻底遏制腐败很简单,即公仆言行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行了。难的是在实践上演变成为口头革命派。这就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了艰难化了。其实,归因一句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梁不正下梁歪。但是,客观规律是我们通过实践认识得到的,人为的“客观规律”是作孽的。
中国共产党人岂能容忍一个人为的“客观规律”在继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