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利润上缴比例——法治问题成为行政讨价还价怎么可能公正解决?


  关于国有企业利润上缴的比例,是全民所有制全民所有,全民管理,全民监督、全民分享的经济产权问题,这一问题的实质不属于行政机关的互相讨价还价范围。如果存在着互相讨价还价的现象,要解决的首先是将这种现象在法治层面深化改革解决,而不是纵容这一现象长期存在。

   可是我们现在的很多法治层面的问题,都变成了行政层面的讨价还价。这次国企利润上缴,只是提了那么一点,从百分之5提到百分之10,最多也就是百分之15。是按照什么原则这么提?谁参加国有企业利润提高的决策过程?如何在决策中体现民众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如果把这些牵涉到全民利益和尊严的原则问题一概淡化,然后像挤牙膏一样挤出一些利润,这样的做法怎么让老百姓服气?

   现在的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凡事老百姓最关心的基本公民权利问题,往往都变成了行政机构的讨价还价,甚至装聋作哑,软磨硬耗。比如公共财政的透明问题,三公消费的治理问题,官员财产的公开问题,对国家官员的批评监督问题,民众在拆迁中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凡事涉及到国家机构和国有企业既得利益的,总是一年拖一年,凡事可以对国家机构和国有企业获利的,则雷厉风行。其中的差别也太明显了。

   法治层面问题变成行政层面的讨价还价,是中国深层改革处在停滞状态的表现。说明中国改革的最核心问题是将公共利益置于全民的监控之下,任何个人和团体都不可以说自己就代表全民利益。现在的改革需要从依法行政上升为依法治党,需要从官管民上升为民管官。民众自下而上的参与国家管理,参与公共财产的分配,不仅是一种管理方式,更是一种新的时代的财产要求,是公民身份的证明,是民众有尊严生活的基本前提,如果只是从行政既得利益的角度思考问题,是不可能真正推进中国改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