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重新发现社会》有感


好早就听说了熊先生的新书《重新发现社会》,但一直没有买,也未曾去了解,尽管从其他的阅读中不断地听到这本书的名字以及好评。之所以如此,从书名中我相信我可以猜到了熊先生所要讨论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我曾经也思考过很长的时间。
这一次,从北京回广州,在北京西站以“高价”买了熊先生的书,当火车到达广州的时候,书基本上已经看得差不多了。
内容,真的不出我的意料。
这本书的好评已经足够多了,我的赞扬对熊先生来说,边际的收益几乎为零。我倒是乐意说点不同的话。
实话实说,我是稍稍有一点失望的,当然是相对于阅读之前的预期的。整个过程中,我没有太大的惊喜,阅读速度也越来越快。
熊先生所困惑的是,如何让国家与个人和谐相处,两情相悦?书名告诉我,熊先生的答案可能是,发现国家——我的理解,熊先生的意思其实是政府——以外的力量:那就是社会。
因此,我觉得熊先生的书名可以改为《重新发现民间》、《重新发现政府以外的力量》、《重新发现自组织的力量》可能更切题一些。
其实,熊先生思考的问题可以抽象为一个更一般的、更深奥的问题,那就是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冲突如何化解。
统治集团口中的国家我们完全可以不去理他,尽管他们利用这一“咒语”屡屡得手。在很多头脑清楚的人士口中的国家则完全是另外的意义。它不是一个抽象的存在,而是由身边一个个活生生的、看得到的人组成的具体的存在,当然也包括自己。
用社会这个词代替国家,对于化解这一困境几乎毫无帮助,至少从思维的深度来说。
换一种说法,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一样存在,我们是不是需要另一本书《重新发现国家》呢?
社会也不是那么可爱的。沈从文的《湘女潇潇》里面,我们并没有看到国家的影子。《狂人日记》就更有意思了,记得当时老师反复说着“吃人的社会“。
熊先生引用梭罗的一句话:我们首先是人,然后是公民。很好的表达了他的观点。
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问题就简单了。
难的是下面的话:
我们是人,同时也是国家中的人、社会中的人、集体中的人。
这两个人如何不会冲突呢?
 
一个简单的例子:和平时期,强制拆迁或许会遭致许多人的反对与唾骂,当国家处于危难之时,我们又会如何看待这本质上毫无区别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