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谁的房产


     

房产,谁的房产

梁发芾

中国人,谁不希望有一套自己的产权房?房价现在高成这样,还是有人买。其实,所谓房产者,不过是幻觉罢了。除非他倒手卖了变现,倒是实在的。

鼓励买房子当然符合前些年的政府的利益。因为第一,政府实在无力为全民提供房子了,而为全民提供房子本来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是在几十年前承诺给老百姓的。他既然无力承担了,自然就鼓励大家自己买。而且买房子还可以增加税费收入,还可以把老百姓的钱又重新装到政府的钱包里。这是鼓励买房子的时候的事情。

但是,房价太高的时候,很多人们买不起房子的时候,政府就有另外的招数了。

他要征收房产税,至于怎样征,现在还不明朗,但是一定会征的。而且也一定不是仅仅向高档的征,他一定会扩展到所有的房子,虽然开头可能先向高档的征。税率也不一定就是1%左右,也许开始是这样,过些年,政府可能变着法子,一点点增上去,温水煮青蛙,一点反抗能力也没有。直到你无法拥有自己的房产,最后贱价出售。甚至到了连接手的人也没有,政府或许会低价收走。这都是可能的。

也许房产税还没有压垮你,你去世的时候名下有一套房子,但是政府可能又开始了遗产税。你的房子如果要让儿子继承,来个没收性的遗产税,到时候还不如捐给政府算了。这也是可能的。

当然,征税总还是文明的吧。

不文明的方式也有。

你买的房子只住了七八年,十几年,忽然说要拆迁了。你不让拆吗?你有没有为捍卫房子而死的决心?我估计绝大多数还是不会这样的,起码我不会,因为生命总是比房子宝贵,你可能也只有让拆了了事。虽然说你有房产,但政府说拆就拆了。这是一种。

也许你还足够幸运,居然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70-年或50年(兰州很多房子是50年产权,我的就是)住到最后,可是,这时候,问题就来了,政府怎么对待你已经到期的房子呢?上海的政府现在说了,无偿收回。就是说,也许你足够幸运,给你盖房子的开发商心肠不够黑,盖的房子居然让你住够半辈子,而且房子还能够继续住下去,但是,土地使用大限一到,政府也不会让你再住下去了。你得卷铺盖走人,因为脚下的地不是你的,政府不会你与你废话,他直接赶你走人。这是一种。

城市房子的紧缺,看来是实实在在的事情,这个你不能老是怪有人炒房。现在,中国到处都在城市化,把农民的地占了,把农民的房子拆了,把他们赶进城市。这亿万农民不断被赶上楼房,你说房子能不紧张?所以,房子紧张是不可避免的。可是,有些人确实有房子,而且不止一套,有的人可能住的是大房子,面积数百平米。没有房子的人怨气越来越大,政府可以出让的土地越来越少。政府大概就会想出一个办法,实行按人头配给房子的办法,按照人均多少平米一计算,你家多出三五十平方米,对不起,你家得安置一个或一家没有房子住的人,他们就住你家了。这样的事情,我想人们也不陌生。北京的四合院本来就是某家某户的,但是后来不断安置他人进去,就成为大家的了。这是有一种。

而最厉害的,就是干脆没收算了。前些日子,建设部的一位官员说,历史上最强烈的房地产调控是毛泽东时期的没收私房。这一点,善于遗忘的中国人差点忘了。其实,很多人应该是不至于遗忘的。中共革命的时候,打土豪分田地,是很有号召力的,但是好像没有提出分房子的口号,看来,党确实在政策上并没有打算把城市的私房分给无房户。但是,文化大革命的时候,确实是分掉了。据说当时是红卫兵带头打家劫舍去有私房的人家没收人家的房子的。这当然一定是“正和孤意”的事情,因此,没收了就是没收了,被没收的也没有什么话说,总比死了强。前两天又看到一则消息说,文革期间革命小将没收了私房,文化结束后,有些私房也被归还,房契也归还了。但是,有些,恐怕永远无无法归还,成为公产了。而且最有意思的是,归还房契或者房产证的时候,压下了地契,即土地证,就是说,虽然房子也算是你的,但是土地是公家的,什么时候让你滚蛋,你就滚蛋吧。而现在,我们买的房子也是这样,有所谓的房产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那怕就是那50年或者70年的临时使用证也没有。如果从过去不远的文革对比看,我觉得,如果房价实在高,民怨足够大的时候,政府或许就学学毛泽东,干脆把所有的私房没收了,重新由政府统一分配发放。反正,这些事情历史上曾经发生,而且也没有闹出什么乱子,我想,再此那么做,也不会有什么乱子,没有房子的人可能还会满腔热情地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