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民工“被升官”夜夜做噩梦
建筑施工监督公示牌形同虚设
年届6旬的重庆农民工王安清竟然“被升职”了。这位在建筑工地上干了一辈子水电工的老实人,突然摇身一变成了当地一处建筑工地的工程质量技术总负责人,彩色照片和职务赫然张贴在工地临街围墙的建筑施工监督公示牌上。
“我在工地干过,公示表示接受社会监督,质量负责人是要一辈子追究责任的,他们这样随便贴张照片就是走过场。”2011年1月12日,王安清站在公示牌前向记者讲述这出“升官奇遇”记。工地内,不时有人朝记者张望。稍后,工地大门紧闭,任凭如何叫门都没开启。
意外得知自己“当了官”
“‘轰隆’一声,4栋楼房齐唰唰的垮塌了,现场一片混乱,被埋在瓦块下的人呼天抢地的叫救命。警察来了,把我从温暖的被窝里带了出去,冰冷的手铐戴在了我的手上,要我为这次的楼房垮塌事件负责,因为我是质量技术总负责人……”。或许是日有所思,所以夜有所梦,王安清对记者说,这是他经常做的一个梦。一个六十多岁、没啥文化、在建筑工地上干了一辈子的农民工的噩梦。
去年11月份的一天,家住重庆渝北区双凤街道齐心村9社的村民王安清,依旧如往常一样来到位于渝北服装城附近的一处建筑工地上干活,一名外出办事的工友回来告诉他,说他升官了。
起初,他以为只是别人开个玩笑,并没太在意。可是大伙说得有板有眼的,让他不得不相信了。于是,他抽空闲时间,将信将疑来到自己被传说“当官”的那家工地,进行了一番核实。这不看不知道,一看还真吓一跳,钉在工地围墙上的《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名单》上,还真有他的照片和名字,职务是“工程质量技术总负责人”。这可把他吓得不轻,联想起时常发生的楼房垮塌事件,才令他坐卧不安夜夜做起了噩梦。
“我不知道钢筋水泥怎么浇,也不知道墙怎么砌,要说当个水电工技术管理员,我还勉强可以胜任。可当这工程质量技术总负责人,我真干不来。”老王担心的是,要是真出了事故,该谁负责,是他呢?还是工地管理方。
事情尽管已过去2个多月,老王的生活也归于平静,每天睡觉也没有再做那样的噩梦了,但是提起这件事来,老王还是觉得气愤不已。“我根本就没去那个工地干过活,他们为什么贴我的照片,而且还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们这是侵犯我的肖像权。”老王气鼓鼓的对记者说,“如果我去那个工地干过,他们随便贴我的照片也就算了,只要说清楚不让我负责任就行,这种搞法完全是乱来!”
老王告诉记者,刚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他也去找过那个工地的管理人员,但是对方并不怎么理他,甚至根本就不和他谈,他也没有办法。后来事情闹大了,老板知道这件事情以后,就派人把他的照片撕了下来。
“他们和我商议过一次,对方答应给予我一些金钱赔偿,但是到现在快2个月了,仍然没有下文,如果他们依然这样,我也许会选择通过司法渠道起诉他们。”老王说,他想去找对方工地管理方赔偿,但是对方态度冷淡。因为最近他换到九龙坡区的石坪桥附近工作,因为两地相隔较远,加之太忙他还没来得及再去找对方。
告示栏上的透明胶贴痕清晰可见
昨日,记者在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镇的服装城工地看到。工人们正在给几栋楼房的外墙贴瓷砖,工地的大门半开着。记者看见工地大门右手边的墙上,贴着重庆市建委等政府部门制作的工程概况告示栏。本应该填写工程各项信息的告示栏却空空如也。在工程概况栏旁边就是曾经贴着老王照片的《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名单》,而告示栏上的透明胶贴痕清晰可见,甚至还残留有部分透明胶。当记者看完告示栏以后,却发现本来半开的工地大门却关上了,而且上了锁,记者上前敲门也无人回应。
除这块公示牌外,还有《工程概况》等另6块公示牌,连工程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都没有。“连工程项目都不敢公开的工地是啥工地?这样修楼会不会垮?……”老王说,他是个老实人,每次联想到报纸登的和电视播的那些垮楼事件,他就越想越怕。
记者隔墙询问工地负责人在不在?得到的回答是工地负责人不在,现在工地处于收尾阶段,一般是不需要负责人亲自管理的。而记者询问关于工地乱贴老王照片这件事时,该工作人员称没有发生过此事。他也没见过老王。
记者随后通过一处垮塌的围栏进入工地,询问多个工友均说不清楚有这件事。记者发现工地管理办公室的门开着,里面却没有人。在记者即将离开的时候,遇到了负责工地材料管理的邓友明。邓友明表示,他来工地一年了,没有听说过王安清师傅这件事。记者询问工地大门口的告示栏为什么没有信息,邓友明说:“那个公告栏信息肯定是有的,前阵子有辆车经过,不小心挂到了那个告示栏,把那些照片碰掉了。”记者就感到奇了怪了:车经过挂掉照片是可能的,怎么连上面的文字也一起挂掉了呢?邓不再说话。
这是“误会”还是谎言?
12日上午,记者联系上该处工地的施工方——重庆市百亨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丁德安。丁称,确实有这件事发生,但这是一个“误会”。主要是因为王安清曾在他的另一个工地干过水电工,后来这边要照片,不知道怎么就弄了他的照片过来。被一些粗心的工作人员稀里糊涂给贴上了。
丁还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已经同王安清私下协商过,决定给予他一定的金钱赔偿。至于这个金钱补偿为什么还没到位,
丁总说由于最近他工作太忙,会尽快敦促该工地的项目部落实此事。
据丁介绍,接到反映后,他们迅速更换了工地外墙上的告示栏信息,换上了上报给重庆市建委的负责人员的照片和信息。可记者在现场看到的公示栏上,却什么也没有。
专家评论;这是主管部门监管缺失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的李教授认为,一个工地的“工程质量技术总负责人”是非常重要的职位,材料达不达标、工程质量有何问题,都是他的负责范围。如果在这个职位的人,并不能很好的行使他的监督管理之责,整个工程就有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像老王这件事,工地以糊弄老百姓监督的态度,随便安排一个人在这样重要位置上,肯定是不允许的。同时,这一事件也暴露出当地主管部门监管的敷衍乃至缺失。根据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监管部门应该进行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那么,何以居然没有发现公示牌的问题?这种放任的态度不仅是对公共安全的不负责任,实质上也是对工程施工方的不负责任。
据悉,从2003年起,重庆就启动了建筑规划公示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公示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推出公示牌首先是有利于老百姓和有关部门对建设单位是否违规建设进行监督,另一方面是对于欲买房的老百姓而言,有利于他们了解该楼盘的信息。
此间业内人士表示,公示制度推出的目的,就是为了起到监督作用,可几年下来,却出现了大量类似王安清这样的施工方张冠李戴欺骗大众的笑话。国家每出台一项政策,都是便于对公共场所的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其出发点是好的。但每项政策出台后,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类似于“被升职”的闹剧,甚至最后侥幸过关。可以看出,很多单位都在“深度解读”制度,目的是从“解读”中找到曲解和应付制度的办法。
重庆佳程律师事务所李建律师指出,制度的作用不在于如何订立制度,而在于如何实施制度,如何完善追究责任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让世人对制度怀有敬畏之心,才能达到制度应有的效果。王安清“被升职”,实际上是公然对公共安全的不负责,视政府政策和民众的利益于不顾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