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毒奶,阴魂为何敢不散?
昨日,2010年9月26日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办公厅16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三聚氰胺生产流通管理,三聚氰胺从批发商到零售商的流通全程要建立销售实名登记等制度,防止三聚氰胺产品及其废料流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饲料生产加工企业。
2008年暴发三聚氰胺乳品事件后,出现封存的三聚氰胺毒乳粉上百吨地以种种面目回流市场现象,再次引发举国震惊和强烈关注。
国务院为此通知,强化乳品监管亦包括严格落实乳品质量安全各方责任,明确警告,三胺乳品入市,将问责地方官!
国务院通知:要求全面清剿非法生产经营乳品"黑窝点",如果辖区内出现"黑窝点"且未被及时清剿的,或发现仍有藏匿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粉未上缴且重新流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将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一、法规何其多,差的就是各级执行力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食品安全召回规定》三十一条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应当及时予以销毁";三十二条规定:"市级以上质监部门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过程进行监督"。
可见,我国并不欠缺法规,对于如何召回食品,如何处理,如何保证处理执行到位,法规都给了明确的规范。
三鹿毒奶事件曝光之后,国家9部委联合发《关于不合格奶制品退货退款和召回、销毁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再次明确"销毁不合格奶制品",要求严格监督"召回、销毁工作",现在应该销毁不合格奶制品,却大批地流向全国市场,证明了执行力问题,有法不依,甚过无法可依。
二、非常态执法,严打式整顿弊端明显
公众记忆犹新,2008年毒奶事件,因为河北有关部门对三鹿奶粉问题长时间保密处理,让众多祖国花朵付出健康乃至生命代价!
地方政府的错,为何屡错屡犯,一错再错? 我们看见三鹿毒奶事件后,一阵阵运动式严打非常态的执法,以求尽快减少负面影响,恢复行业形象。结果,在食品安全常态性监管制度执行层面,根本没有仔细检讨切实落实,故此,形成一个食品安全治乱一阵风的恶性循环模式,假以时日,又将上演。
运动式严打执法,是"一阵风执法"。这种"运动战"显然不仅仅使用于执法,在许多卫生检查质量评比中,管理者都同样乐于使用这种游击战术。故此在我们社会上,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不是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就是结成猫鼠同盟战略伙伴。何况,现代猫常成宠物,不是被喂得太饱,就是摆设做样子,于是打盹、睁只眼、闭只眼,不抓老鼠成常态。
"奶粉门"复发背后,隐藏着利润驱动的企业,德信丧失、良知丧失的旧病复发;隐藏着政绩驱动的地方政府,责任心与执行力松驰的监管缺陷,构成问题的两个方面。
运动式严打整顿呈现两种形态,一种是政府监管主动发起严打,一种是三鹿毒奶民意愤怒被动发起严打。目前的被动发起严打,虽然表面看来全国轰轰烈烈,当然也不排除某些方面还会用力过猛,但是被动发起严打的逻辑,是在"平息民愤",并非"依法办事"。结果,地方各级整顿的精力必然放在聚焦处严打,恰恰是焦点之外的许多基础工作,并没有真正引起重视,切切实实地落实。单说销毁"三聚毒奶",这样一项基础性的工作,竟然做得如此不到位,以至于留下后患。
毒奶复发,到底是应该追究职能部门运动式严打整顿之错呢,还是追究职能部门监管执行力欠缺之错呢?
三、走形式问责,导致监管多流于形式
惹得民怨天怒的毒奶事件,曾让相关官员纷纷下台,一眨眼工夫,问责官员却纷纷重新出山。如被免职的:原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复出就任责任更为重大的全国"打黄扫非办"专职副组长;原河北农业厅长刘大群,复出就任更为实权的河北邢台市市长;原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监管司副司长鲍俊凯,复出就任安徽出入境检疫局局长,无过反有功,官升一级......
三聚氰胺毒奶,在国家《食品安全法》实施才数月,幽灵重现!这不仅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冒犯和挑衅,而且证明肆无忌惮的作恶者吃定《食品安全法》软肋,在熏心的利欲配以行之有效的潜规则,法规无非一纸空文。
众所周知,在神奇和国度,法规被轻侮和践踏,谓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仅限于食品监管方面。正如新近网上热传的《楼市三字经》所云:房新政,病怏怏,名虽存,实则亡。百日毕,细算账,价未降,反上扬。房难买,租金涨,蜗居族,更凄凉。......鬼房价,还要涨......国十条,秀过场。
房地产新政成"空调",食品安全法当"摆设"。如此"秀过场",是社会上种种丑恶现象不断漫延的症结所在。明知监管不力,造成上轮三聚氰胺肆虐;明知监管不力,导致这轮毒奶势态抬头。但是,监管者是否真的吸取了教训?
对于上海熊猫乳品问题查处,其实2008年央视就曝光,拖到2009年4月才进行查处,在长达8个月时间内,政府部门却对公众一直采取保密措施。三聚氰胺毒害了这么多孩子,令民众心痛,谈之色变。然而,我们的人民公仆并不想履行职责,把真相一再而三地隐瞒。
2008年的毒奶事件,表面看起来,象监管失职的问责,可是最终结果呢?为三聚氰胺所累的官员,个个迅速官复原职,不是异地为官,就是怕民愤过大,曲线复出,避风头立马重用。忽悠式问责,吓唬不住谁?官员问责,短暂蛰伏,快速复出,传导给公众的信号,表明国家监督能力底下,政府问责制是个摆设。既然彻查变不彻,问责流于形式,以割发替代斩首,恶果可想而知。看见毒奶复出与官员复出,如同构建奇妙的谐振现象一样,那能不叫社会诚信沦丧、官德、商德败坏!凸显着执政党的宗旨与各级各地实际执行之间的巨大断裂!凸显着官情与民意之间的巨大裂痕!
四、三聚氰胺奶,复出气势汹汹惊天下
从2010年初就陆续传出各地陆续重发毒奶报道,青海一家乳制品厂,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达500余倍,原料来自河北等地,这批毒奶粉约38吨;河北省张北县鹿源乳业公司藏匿2008年未销毁的48吨毒奶粉,销售给东垣乳制品厂掺入加工成"东垣牌全脂淡乳粉",销往江苏、江西、浙江、湖南、河南、辽宁、上海等地,已查封124.18吨;山西雅士利乳品公司涉嫌将30吨毒奶粉,更换包装后重新上市;陕西金桥乳业,将5.25吨毒奶粉出售给广西南宁越前食品添加剂公司;黑龙江肇东市红平食品公司将4.5吨毒奶粉,加工分装入"天庆牌"乳粉袋充数,批销吉林;河北省承德围场县御泉乳业公司"御泉牌"全脂乳粉案、山西省阳泉市金福来乳业有限公司"三来牌"全脂乳粉案、天津市银桥乳业(天津)有限公司含乳饮料案、山西省太谷县营养保健制品有限公司"白塔牌"全脂甜牛奶粉案,共计发现涉案毒奶粉103.44吨;全国多省收缴三聚氰胺毒奶粉,逾200多吨......
福建漳州芗城南方食品公司和广东潮安县真美公司,使用2008年遗留的三聚氰胺奶粉生产的"小白鼠"奶糖 1148件奶糖,50%以上发往吉林、辽宁、黑龙江销售,少部分在广东省等地区销售。多数已被消费者食用,消费者当真成了试验的三聚氰胺"小白鼠"!
报道说,至少近7万吨毒奶流向饲料行业。据统计,2009年6月份全国奶粉经销商手中仍库存近7万吨三聚氰胺含量高达60%~70%的奶粉,这些毒奶粉正向饲料界抛销。
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公布,湖北京山鹏昌农产品公司生产的鸡蛋三聚氰胺含量超标;大连韩伟集团生产的"佳之选"鸡蛋三聚氰胺超标88%。香港专家说,鸡蛋中含有三聚氰胺,主要三种情况:被故意添加到饲料中,受环境污染或受杀虫药影响。如果毒蛋缘于饲料被人为添加三聚氰胺,那么鸡肉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肯定成问题。
业内人士估计,2008年毒奶粉仍有10万吨左右未被销毁。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彻查,到底未被销毁的毒奶粉有多少数量,需要给公众公开准确的数据。
毒奶粉的演变,从一家国内知名三鹿企业,到发现22家国内奶粉巨头企业;从奶粉污染,到奶农投毒;从三聚氰胺添加,到尿素添加;从相关地方的隐瞒,到地方政府有意识遮掩......真相不断让网民层层剖剥,从不敢想象,也未曾想象到,毒害孩子的事,竟然发生在自己四周,发生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度。现在,三聚氰胺毒奶,再次气势汹汹复出,可见不法商人的胆大妄为,明目张胆地藏匿、销售、使用2008年未销毁的毒乳粉;同时,清楚反映了运动式严打彻查销毁毒乳粉工作并不能真正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无法到位。
此种按下葫芦,浮起瓢式的监管方式,如何才能让共和国的主人真正放心食品安全?
五、搞起实名制,会有杀鸡儆猴功效吗?
面对着三聚氰胺毒奶,再次气势汹汹复出。国务院祭起实名制法宝,要求完善和落实三聚氰胺生产企业出厂销售用户登记制度、承诺制度和销售台账制度,从批发商到零售商的流通全程建立销售实名登记等制度,防止三聚氰胺产品及其废料流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饲料生产加工企业。
可以肯定,一个实名制未必能从根本上纠治在食品安全领域、奶企生产领域中广为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因为,实名制并不是"万能药",仅是种严格的管理手段和措施,不具备惩戒作用。一个销售到流通全程的实名制制度,并不能完全遏止个别违法犯罪者的牟利动机。特别看似全程实名,由于我们的执法和监督的局限,特别是职能部门执行力问题,无法排除某个环节不出现问题。因此,实名制看是好事,落实起来却潜在隐忧。当然,不可否认,实行实名制的积极意义。一是体现了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对公众健康安全的高度负责;二是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督,国家走向严格规范管理,从疏散型管理,发展到严格规范实名制操作,这是用几十万祖国花朵生命和健康换来的社会发展和食品安全的一大进步。
从三聚氰胺入手,加速形成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杀鸡儆猴功能。对于让类似三聚氰胺有毒化工原料进入食品安全领域者,务必使其倾家荡产;对于销售有毒化工原料给不法之徒的,应该查封企业,使其今后不能进入该行业。只有重罚重判,才有威慑力。食品行业责任重大,上级监管部门不能推诿拖延,工商质监部门不能相互扯皮,一经发现,就要罢免职务或清除出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我们严格了三聚氰胺,其它类化工原料产品,也要相应严格管理;只要生产源头能够严格管理,流通和使用环节,就能更好地监督管理好。
因此,我们要配套相应的事后惩戒措施;严格管理好三聚氰胺,必然对其它类似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生产、销售问题和漏洞,形成一个强有力的警示和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