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网上“胡说”也是被迫无奈
最近徐州新闻特多,在网络中也出名了。周二,我在市里参加市委宣传部召开的网友谈会的时候市委宣传部部长也直言不讳的面对最近发生的三件事,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宣传部的工作就是要及时收集舆情信息上报给市领导。这三件事中幼儿园老师暴打孩子、宝马车碾压孩子,政府方面的工作基本已经结束,孩子的家长如果对老师还需要进一步追诉权利的话,那就要通过法律程序;碾压孩子的时间已经完全进入司法程序,由法律来做出公正的裁决。
宣传部长说:政府方面是重视舆情的,中国的网络言论也是非常包容的。部长在讲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的时候,他鼓励网友多发帖子,通过网络媒体解决,甚至可以用“马甲”,自己顶自己,以引起各方面重视,这种方法是有效的。
今天,现代快报刊登报道:《江苏邳州3位教师因辱骂领导及教育局被拘》,虽然邳州市教育局官方对“禁网门”已经做了回应,但这件事并没有结束。这个报道中非常明显的看出三位被拘留的老师都是有过错的。其中两位是语言不逊,违反治安条例被拘留;但是有专家指出“骂教育局被抓太可怕”。专家认为:“公民骂了作为国家机关的邳州教育局,那么,作为国家机关的邳州市教育局,是否可以追究发帖者的名誉侵权责任?”
我想讨论的主题是这些老师为什么会要到网络上去发帖子?其实这也是一种诉求的表达,那么作为官方就应当正确对待公众的这种诉求。这些问题在学校,在教育局系统内如果很顺利解决了,那么就不会演绎这场“禁网门”。因此教师们上网发帖也是一种被迫无奈。
转型期间学校中的出现领导和领导的冲突主要是利益分配,校长们过于主观专横,这个原因并非是个别。就在《中国教师报》读者论坛上都能看到老师们这种情绪的宣泄。这种情绪的宣泄和表达是正常的,无可非议。然而变成了谩骂性质就有所不同了。邳州的这两位被拘留的老师不能排除这个原因。
这两位老师并不是一下子就冲动了,就非要上网络中开骂,很大的程度是问题迟迟不能解决,是有一个渐变的过程,难道校长就不要为教师的这种错误承担责任?
公安部门拘留处罚是依照治安条例,如果没有校长的指控,公安部门是不会这样做的。至于公安部门的治安拘留做得对不对,这里暂不讨论,因为需要有详细的证据来说明。起码说,治安案件中公安部门的调解职能不能被忽视,如果对这些事情不做调解,仅凭校长一面之词,这种处罚即便有依据,也不是完美的。
校长是不是有过错?什么过错?这里就不讨论了,但是校长不仅是一种权力的体现,更多的是服务于学校的师生,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
“为人民服务”中“服务”两个字,并不是毛主席发明的,这是“五四”之后中国社会转型的精华,当时国共两党都说“服务”。台湾直到今天还是说供职社会是服务。无论做大事做小事都是服务,校长如果没有这种服务观念,却滋生权力治校的想法和行动,这是一种倒退。
恕我直言,大凡校长与教师的冲突,“权力”作怪事第一位的,这是整个事件中,由于“权力”作怪导致了事件的始末,导致事件性质发生变化,然而“权力”却没有受到任何谴责,这是“禁网门”的要害。
邳州教育局的红头文件也不是“服务”于教育,而是服务于“权力”,这是受到网络严厉而密集的炮轰的根源。
关于拖欠教师工资,拖欠教师津贴奖金,这个事情是有历史了。
我记得早在1999年财政部长在电视讲话里明明白白的宣布今年增加的工资必须在9月20日前发到职工手中,因为是中央财政的拨款,各地仍能硬拖着不发,原因也是没钱。十一年过去了这种拖欠依旧存在,现在是三公消费“不差钱”,唯独兑现民生就囊中羞涩了。十一年过去了,是邳州教育局没有进步还是邳州市政府没有进步?
教师主张自己的权利,没有什么不对。如果说话对教育局动了粗口,教育局为啥不是先反省自己的不对?
教育局的回应说:“教育主管部门制发文件的出发点是好的,不仅没有禁止的意思,还鼓励和倡导文明上网。”
一位教师因为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教育局动了粗口,于是教育局就通过公安局实行治安拘留,这种“红头文件”实际是暗示教师不能“乱说话”,在邳州有了这三个先例,那么谁还敢说话呢?特别是说真话,说实话。
我研究过文革中群众对当权派的过激行动,虽然不可取,我也坚决反对这么做。但是必须看到那种过激的行动深刻反映领导的官僚主义在群众中实际已经引起公愤,如果是摒弃“服务”观念,那么就容易形成群体事件,就容易发生群众过火的冲动。
这是我对“禁网门”的全部解读。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