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错门”事件,最“黒”之处在于警察穿便衣打上访者


“打错门”事件,最“黒”之处在于警察穿便衣打上访者
 
舆论一片哗然的湖北“打错门”事件,先是三名打人的警察被处理,继之又有武昌区公安分局政委被免、局长被令书面检讨,有了这样的处理结果,看来会要归于平息了。但是笔者心中还是有些难以平静啊。
最初在网上看见该事件消息的时候,真的还不太敢相信,以为可能是假新闻或者不实报道;一个省委的大门前,会发生这种不明不白的打人事件吗?应该不会吧。但是,等看了事件进展报道,后来又有了处理结果这才完全相信,确实是发生了这样有损形象的事实啊!
这一事件不明不白在什么地方呢?在下认为,最不明白之处莫过于警察穿便衣打上访者啦。
咱们这么说吧:假如我是一名上访者而且“越线”了,有身着制服的警察,拿警棍敲我、或者拿枪把我押上警车,我都认了;因为这打挨的明明白白。记者照个照片,或者公布一下录像,大家也知道我错在哪里,知道我是错有应得不是?
可是打我的人穿便衣就不一样了啊!厅官夫人认识他们是警察,一般老百姓和普通上访者知道他们是谁?人身权利被侵犯了,不知道是谁侵犯的,不知道因为自己得罪了谁,也不知道该告谁;只能打掉门牙往肚里咽,被打伤了自己花钱住医院,被打死了也只能当个屈死鬼。这叫怎么回事呢?所以说,那位厅官夫人才说“简直是黑社会”,黒就黑在警察穿便衣打上访者啊。
再说啦,如果我去上访,“越”了线,算是得罪了公家;有身着制服的警察,拿警棍敲我,可以说是“公仇公报”,是明明白白的嘛。但是他们穿便衣打我,算什么呢?比如江西省九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王俯耕雇凶围殴下属,那大概是公仇私报。便衣警察打上访者,是私报公仇呢,还是公报私仇呢?
所以在下总是想不明白,一个省委的大门前,为什么要常驻那么几个专门针对上访者的便衣警察。这样就可以吓退上访者了吗?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来维护稳定,绝对不是什么好办法。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除了说明一些公仆和人民群众的对立到了什么程度之外还能说明什么呢?